[撰主简介]
李应升(1593—1626),字仲达。明江阴(今江苏江阴)人,万历进士,曾授南康推官,负责刑事案件,因其公廉而深孚众望。天启年间被征为福建道监察御史,多次上疏讥切近习,终为大宦官魏忠贤所害,年仅三十四岁,后被追谥为“忠毅”。著有《碧血录》。
临刑前遗书诫子六不忘
[原文]
吾以直贾祸,自分一死以报朝廷,不复与汝相见,故书数言以告汝。汝长成之日,佩为韦弦,即吾不死之日也。
汝生于官舍,祖父母拱璧视汝,内外亲戚以贵公子待汝,衣鲜食甘,嗔喜任意,骄养既惯,不肯服布旧之衣,不肯食粗粝之食,若长而弗改,必致穷饿。此宜俭以惜福,一也。汝少所习见,游宦赫奕,未见吾童子秀才时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艰难支持之日也,又未见吾今日囚服逮及狱中幽囚痛楚之状也。汝不尝胆以思,岂复有人心者哉!人不可上,物不可陵。此宜慎以守身,二也。祖父母爱汝,汝狎而忘敬;汝母训汝,汝傲而弗亲。今吾不测,汝代吾为子,可不仰体祖父母之心乎?至于汝母更倚何人?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此宜孝以事亲,三也。吾居官爱名节,未尝贪取肥家,今家中所存基业,皆祖父母苦苦积累,且吾此消费太半。吾向有誓,愿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亩一粒,汝视伯如父,视寡婶如母,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负吾志,此宜公以承家,四也。汝既鲜兄弟,止一庶妹,当待以同胞,倘嫁于中等贫家,须与妆田百亩。至妹母奉侍吾有年,当足其衣食,拨与赡田,收租以给之。内外出入,谨其防闲。此桑梓之义,五也。汝资性不钝,吾失于教训,读书已迟,汝念吾辛苦,厉志勤学,倘有上进之日,即先归养;若上进无望,须做一读书秀才,将吾所存诸稿简籍,好好诠次。此文章一脉,六也。吾苦生不能尽养,他日俟祖父母千百年后,葬我于墓侧,不得远离。哀哉!
——节录自《碧血录》
[译文]
我因为刚直不阿而招致杀身之祸,自己甘愿以一死来报效朝廷,不能再与你见上一面,因此写上几句话来教导你。待到你长大成人的时候,用来告诫自己,那就等于我还没离开人世,仍然能教导你一样了。
你生长在官宦之家,祖父母把你看成稀世宝贝似的,里里外外的亲戚也把你当成贵公子来对待。你衣着华丽,饮食甘美,喜怒哀乐都随心所欲,已经习惯于这种骄奢的生活,不肯穿破旧的布衣,不肯吃粗糙的饭食,如果长期如此而不加以更改,终究会导致贫穷与饥饿。这就是说应该依靠节俭来珍惜幸福。这是一。你从小所经常见到的,都是达官贵人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场面,却没看到我当年做童子秀才时在人家面前低眉折腰,以及祖父母为一家人艰难支撑的岁月的情景,又没看到我现在身着囚服,陷于囹圄的痛苦情状。如果你不想刻苦砺志,哪里还有人的灵魂呢!作为人,不能高高在上;对于物,不能随心所欲地驾驭。这就是说应该依靠谨慎来修身养性,这是二。祖父母都疼爱你,你跟他们很亲昵却忘记了要尊敬他们;你母亲教育你,你却傲气得很而不跟她亲近。现在我一旦有所不测,你就要代替我做儿子了,能不敬仰地体谅祖父母的心情吗?至于你的母亲又去依靠哪一个人呢?你如果不孝顺,神明就会诛杀你了!这就是说应该孝顺地对待亲人,这是三。我做官爱护自己的名誉和节操,不曾贪取钱财,中饱私囊,现在家中所保存下来的基业,都是祖父母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况且到我们手里已经花费了一大半。我早就立下誓言,愿兄弟三人平分,绝不多得一亩地一粒粮,你要将伯父当做父亲一样对待,把已经守寡的婶母当做母亲一样对待,即使有祖父母的吩咐,也丝毫不能多得,多得了就辜负了我的夙愿。这就是应该公平地继承家业,这是四。你兄弟姐妹很少,仅有一个远房妹妹,应当把她作为同胞妹妹看待,如果将她嫁到中等的贫寒家庭,必须给她百亩妆田。至于她的母亲已经侍奉我们许多年了,应当让她丰衣足食,拨给她赡田,让她通过收租来保证自己的给养。一切内外用度收入,应当是谨慎地限制。这就是说不忘乡亲的恩情,这是五。你本来天资并不迟钝,只是我没好好教导你,读书已经迟了。你要是念及我一生的辛苦,能砺志勤学,如果有进升为官的那一天,首先就要归养亲人;如果为官无望,就必须老老实实做一个读书秀才,将我所保存下来的各种书稿典籍,好好进行选择和编次。这就是读书作文的一条途径,这是六。我苦于有生之时不能尽我奉养亲人的义务,只能在你祖父母逝世以后,把我葬在他们的墓旁,不要远离。悲哀啊!
[评析]
正值已遭魏阉构罪、身陷囹圄、不日将“一死以报朝廷”之际,李应升却从容不迫,条分缕析地从六个方面教导儿子如何做人,如何读书;或者动之以容,或者晓之以理,或者申之以义。并且要他在长成之后奉为规劝之言。这实实在在是对后代的谆谆告诫和殷殷期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