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民道德规范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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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五爱”的内涵

“五爱”在内容上虽然各有侧重,但又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爱祖国”是第一个基本要求,它要求我国社会的所有公民,都必须把热爱祖国,即热爱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自己的一个神圣道德责任。维护国家尊严、保卫国家利益,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是每一个公民的光荣责任。“爱人民”,要求每一个公民自觉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关心人民的疾苦,谋取人民的幸福,在与他人相处时,按照“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准则,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爱劳动”强调,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不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且是一种对祖国、对人民的义务,因而也是每个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神圣权利。“爱劳动”,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是同社会主义的本质相联系的,即只有通过劳动,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爱科学”,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社会,爱科学不仅意味着追求知识、提高能力,而且是每个人的道德素质的体现。把爱科学规定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爱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前四种道德要求的概括和升华。我们所处的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经过长期努力,达到消灭剥削、消除贫困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并最终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因此,在现阶段,在道德要求上,最重要的就是要使每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民,都能自觉地把爱社会主义作为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自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一切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的错误思想和行为。要把爱社会主义作为评价道德高尚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爱祖国

爱祖国作为公民首要的道德责任,就是要求每个人在思想情感上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把祖国的荣辱视为自己的荣辱,要通过学习与工作树立和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确立“为祖国奉献是最大光荣,损害祖国利益是最大耻辱”的荣辱观,积极投身于祖国的建设事业之中。爱祖国作为一种实际活动和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习祖国历史,了解基本国情。做一个理性的爱国主义者,应该知晓祖国的历史,了解祖国的现实国情。学习中华民族5000年的发展史,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辉历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我国迅速发展的历史,广泛了解和掌握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光辉业绩,深刻认识我国的现实国情和奋斗目标,就能使对祖国的朴素之爱,升华为理性而坚定的爱,就能增强对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通过学习能从历史和现实中汲取勤劳勇敢、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宝贵精神财富,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培养自己的奋斗精神,从而增强为伟大祖国的强盛而奋斗的自觉性。

第二,树立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民族自尊心是一个民族自己尊重自己,不允许别的民族歧视、侮辱自己,保持本民族尊严的群体心理定势。它是一个民族的成员在长期共同社会生活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本民族热爱之情的升华,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是民族兴旺发达的巨大精神动力。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发展中,树立起了自己的民族尊严,并且以不妥协的斗争维护和捍卫了这种民族尊严,古代的岳飞、文天祥等,现代的抗日英雄吉鸿昌、杨靖宇等,就是无数捍卫民族尊严的英雄中的代表。正是在民族自尊心的激励下,我们中华民族面对外族入侵、帝国主义的强权和威胁,英勇不屈,顽强斗争,不但保持了民族的独立,而且不断发展强大起来。基于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而对本民族产生的巨大的精神向心力,使得每个人对本民族从尊敬、信任的感情中产生了一种深厚的自豪感觉,为本民族的历史、文明、发展而自豪,这就是民族自豪感。这种心理感觉并不以这个民族的贫穷抑或富有而转移。树立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要坚决反对民族虚无主义和民族排外主义。持民族虚无主义观点的人,无视本国、本民族的优点和长处,崇洋媚外,在外族人或外国人面前奴颜婢膝,仰人鼻息,甘做奴隶。民族排外主义则正好相反,这种人把自己的思想禁锢起来,自己胸无大志,老是津津乐道于祖先的光荣业绩,闭眼不看世界上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长处,拒绝学习人家的长处。这两种错误认识,都与正确科学的爱国要求相背离,不但无益于自己对祖国的全面认识,而且会对自己的人格和道德修养产生极深的负面影响。

第三,脚踏实地,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爱祖国,要有报国之志和效国之行。报国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每个人的工作岗位不同,能力和水平不同,为祖国服务的方式也就是多样化的。但是,不管在什么岗位上,只要能恪尽职守,勤恳工作,就是对祖国的报答。劳动模范李素丽、徐虎等人,工作岗位非常平凡,但是他们以平凡而琐碎的工作报答着祖国。那些研究“两弹一星”的科学家,他们也以自己的辛勤研究和默默无闻的工作报答着祖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分工更加多样化,不管是工人、农民、解放军战士还是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个体户还是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只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都是以实际行动报效我们的祖国。报国不应表现在漂亮的语言上,而应表现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祖国作贡献上,表现在勤勤恳恳为人民谋福利上。

二、爱人民

爱人民是为人民服务道德核心的直接体现,它要求每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以满腔热情去尊重、关心、理解人民群众,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以自己的行动营造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关系。另一方面,为了人民的利益同各种破坏人民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人民这个概念有着不同内涵和构成。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随着阶级关系的变化和剥削阶级的消灭,与过去的社会相比,人民的内涵和构成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现阶段,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任何国家和时代,劳动人民始终是绝大多数,属于人民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因而,热爱人民,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共道德最基本的要求之一。

热爱人民,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热爱人民,自觉地做人民的公仆。新中国建立以后,人民群众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成了社会的主人,是社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作为一个集合概念,是指人民群众的整体。每个人在处理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时,都应该把自己看做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同时要把自己看做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尊重人民,热爱人民,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在社会生活中以平等的态度待人,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冷暖,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最大快乐。这一要求,对于党和国家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尤为重要。

第二,积极投身于人民利益所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富国强民”既是历史的要求,又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领导人民治穷致富,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国家实力显著增强,往昔祖祖辈辈所憧憬的“小康”社会已基本实现。进入新世纪,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每个公民要为人民谋幸福,就是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促进派,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专业技能,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拼搏中,展现自己壮丽的人生,谱写人生最美的乐章。

第三,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人民利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统一的。一方面,个人利益依赖于整体利益,整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集中体现和根本保证,人民的利益、社会集体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另一方面,社会集体利益又是由千万个劳动者个人创造的,离开了个人利益,所谓人民的整体利益也就成为空洞的无价值的东西。因此,在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充分注意满足个人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要求。但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有时会发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摆正“我”的位置,自觉做到以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必要时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以至生命去维护人民的利益。

第四,坚决同破坏人民利益的敌对分子以及违反人民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在现阶段的我国社会,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但是仍有破坏人民利益的敌对分子,仍有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者。而且,还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旧思想和旧道德的延续性,在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个人主义思想仍然具有很大的诱惑性和腐蚀性,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还未根本好转,各种损公肥私、贻害社会风气的行为还屡屡发生。面对这种社会现实,我们应该从维护人民的利益出发,旗帜鲜明地同各种蔑视人民群众权利的官僚主义恶习、同损害人民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各种不正之风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同时,我们应当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自觉抵制和清除利己主义思想以及不正之风等消极因素的影响,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用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道德原则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的思想不断升华。

三、爱劳动

爱劳动,就是要求每个公民都要把努力劳动作为自己对社会应尽的光荣义务,能够立足本职岗位,以艰苦创业、勤奋工作为光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辱。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揭示了一条真理:劳动使类人猿变成了人,创造了人类,创造了社会财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劳动是人的根本属性,劳动也是人间一切欢乐和幸福的源泉。因此,热爱劳动也就应该是人类的高尚道德。

要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在社会主义时期,劳动还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但是劳动又是公民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劳动本身是光荣的。经过50多年的思想教育,热爱劳动,勤奋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社会道德思想的主流,今后的道德建设仍然要继续加强这种教育。社会主义事业是各条战线、千百种行业、丰富多彩的劳动组成的有机整体。在我们国家,劳动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缺少任何一种劳动,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因此,无论什么劳动,只要是为社会所需要和服务于人民的,就都是光荣的、高尚的。在我国,人们对一个人尊重与否,并不是根据他所从事的工作种类、劳动行业或者职务高低,而是根据他的劳动态度和所作的贡献。许多劳动者正是因为热爱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敬业奉献,忘我劳动,作出突出成绩而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生产标兵”、“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受到全社会的尊敬。他们在劳动中所表现出的优秀道德品质,被全社会作为高尚的品格,加以学习和效行。

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我们要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体力劳动光荣、热爱体力劳动的思想;同时,也应该继续在全社会提倡尊重知识和脑力劳动,树立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一样光荣的思想。确立了一切劳动都光荣的思想,每个公民就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的兴趣、志愿同社会分工、工作需要的矛盾,用正确的态度对待选择职业的问题。要树立热爱劳动的态度和遵守劳动纪律的优秀品质,在全社会树立和倡导劳动是公民立身之本的思想。要在劳动中倡导发挥积极创造精神,进行创造性劳动,即一方面善于吸收别人的经验,另一方面又能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全体公民都能热爱劳动,在劳动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就能不断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要坚决反对好逸恶劳。在阶级社会,一切剥削阶级及其思想家都贬低劳动。他们一方面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靠广大的劳动者特别是体力劳动者养活他们;另一方面又厌恶劳动,贬低劳动。我国虽然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是旧思想的流毒不可能一下肃清,再加上大量的体力劳动确实非常辛苦,所以好逸恶劳的思想和行为依然在一些人中存在。我们反对好逸恶劳,一方面要加强道德建设,坚持进行劳动光荣的教育,使公民以主人翁的道德责任感对待劳动;另一方面,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把劳动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劳动本身不再是沉重的负担。在现阶段,尤其要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好逸恶劳可耻的道德舆论氛围,引导全体公民积极主动地参加劳动。

四、爱科学

爱科学作为道德要求,就是要在全社会提倡和鼓励人们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反对愚昧和迷信,反对各种伪科学。从广义上说,爱科学就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公民严谨求实的思想品格。

只要回顾一下人类社会的文明史,不难看到,人类从茹毛饮血的穴居生活走向今天的电子时代、信息时代,科学文化知识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社会、争取自由和解放的重要武器,也是人类获得道德进步的工具。愚昧、野蛮从来是同没有知识相联系的。科学技术真正具有解放人的精神、提高人的价值、创造人的自由和幸福的本质,科学技术事业是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因此,热爱科学应该成为现代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从道德建设的角度来说,树立爱科学的道德理念和坚持爱科学的道德实践,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第一,热爱科学,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有健康文明的生活,就必须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精神。可以说,科学是文明的推进器。一般而言,公民具备了基本的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就能鉴别真伪,分清善恶,从而按照科学文明的方式去生活。热爱科学,不能仅仅停留在学习科学知识上,而且要进一步从科学知识中汲取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提高综合的科学素质。

第二,热爱科学,自觉地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劳动。科学工作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在社会实践和科学实验中,不断探索客观世界的奥秘,揭示和发现事物发展规律,创立新的科学概念和理论的活动。科学所研究的是未知的领域,要想探知这个未知领域,需要付出艰巨的劳动。正像马克思所形容的,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艰险,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劳动,就是尊重科学工作者勤奋刻苦的科研劳动,尊重这种具有探索性、创造性、艰巨性特点的劳动,说到底也就是尊重科学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这样的道德舆论氛围,既可以促进科学的发展,推动科学知识的普及,还可以培养一代又一代科学新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科学文化水平,建设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

第三,积极吸收国外先进科学文化。科学技术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谁利用谁就得益。我们必须以开放的胸怀,积极学习和利用国外的先进科学技术,尽快缩小我们与发达国家在科学研究上的差距。还要积极学习和利用国外在社会科学、管理科学上的先进成果,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每个人都要懂得,只有积极学习利用国外的先进科学知识,才能使我们的祖国尽快富强起来,才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维护中华民族的荣誉与尊严。在吸收国外先进科学文化的问题上,我们既要反对盲目排外,又要反对妄自菲薄。

第四,反对愚昧迷信和各种伪科学。各种迷信与伪科学,是科学的死敌。热爱科学,就必须以科学精神去反对形形色色的迷信与伪科学。近年来,不少地方封建迷信沉渣泛起,愚昧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邪教“法轮功”的出现,说明在我国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的任务仍然很重。进行热爱科学的道德建设,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掌握科学方法,真正做到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不断提高识别伪科学的能力,自觉抵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逐步铲除愚昧迷信赖以存在和蔓延的社会土壤。

五、爱社会主义

爱社会主义,就是每个公民都应该热爱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之中。同时要积极同各种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言行作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卫社会主义制度。

爱社会主义的最重要依据就在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今天,国家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就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制度上。

社会主义之所以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是因为它较之资本主义以及以往的一切旧制度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从理论认识上,我们应该看到,第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从根本上消灭了剥削,从而就消灭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为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第二,与经济上的公有制相适应,我国在政治上实行高度的人民民主,人民群众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国家的主人。人民在经济上对生产资料享有同等的权利,因而在政治上也就具有了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平等地位。第三,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团结友好的同志式新型关系,有着高尚、健康的精神生活。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政治上,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独立,保证了全国人民的安定和团结;在经济上,我们逐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产体系,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外交上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这些事实,都是每一个亲历过的中国人所能感受到的,充分说明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取得了旧中国根本不可能达到的成就。这些深刻的变化,初步地同时又是有力地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逐步形成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这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新贡献。根据这一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改革开放,逐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实现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解决了长期困扰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问题,使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推动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这些成就,证明了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表明爱祖国必须爱社会主义制度。

当然,社会主义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宏伟事业,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曲折。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由于探索过程中党在工作指导思想上的失误,特别是由于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遭到严重破坏,走了弯路。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造成的,恰恰相反,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是由于反社会主义力量的破坏造成的。社会主义在实践中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和健全,逐步克服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不断地显示出它的优越性。事实正是如此,我们党依靠自己的力量,粉碎了林彪和“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找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社会主义事业重新呈现了勃勃生机,中华民族进入了一个兴旺发达的振兴时期。

这些都充分说明,社会主义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它一定能够排除前进道路上的任何障碍,把国家引向富强,使人民过上无比幸福美好的生活。因此,在我国,爱国也好,爱人民也好,都必须集中到爱社会主义上。如果因为社会主义在发展中出现过某些暂时的失误和挫折,就动摇了自己的信念,那就不可能成为一个高度自觉的爱国者。当前,强调爱社会主义,就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化化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