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已述,在《寰宇通志》(成书于公元1456年/回历860年)和《大明一统志》(成书于公元1461年/回历865年)两书中,忽鲁谟斯的名字分别记载为“忽鲁谟斯”和“忽鲁母恩”。由于这两部著作的影响,《寰宇通志》在传播中存在某些错误,两个条目都已全文译出,我们在此使用《大明一统志》的译文。译文中对两书的记述均作了按语,这些按语放在括号内,像两书中其他国家的段落一样,我们用斜体字来编排特定的“说明”:
忽鲁谟斯国。连续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从未进行过调查。永乐时(公元1403~1424年/回历806~827年),(其)王遣马剌足等贡方物。有大马、西洋布、狮子,驼鸡高七尺(约2.5米),麒麟似驴,斑纹可爱,羚羊尾大,重二十余斤,(按:12公斤,以车载其尾,方能行走),有长角马哈兽(按:角长过身体)。
忽鲁母恩国。连续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从未进行过调查。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回历808年),(其)王遣己即丁等来贡方物。有檀香、沉香、胡椒等。
我们不能认为所有贡品都产自忽鲁谟斯,某些贡品须到非洲去寻找。这些贡品也在费信《星槎胜览》的“阿丹国”、“竹步国”和“卜剌哇国”等条中出现过,或许是《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统志》两书编纂者把记载这些贡品的文字归到了忽鲁谟斯条下。忽鲁母恩的贡品则更多地具有东南亚的特征,它们有时也被列在把二国合在一起的后来的这两本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