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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下下之乐

我是一件雨衣,一件破旧的雨衣。我被主人丢弃在一个垃圾堆里。因为我很轻而且很薄,被风一吹就飞了起来,所以我成了垃圾堆里唯一会动的东西。有一天,我的脑海里有了一个伟大的构想——离开这个垃圾堆。我借着一股强风打着旋儿飞了起来,靠着下降张开的身体慢慢地飘着,低头对着那些废铜烂铁说:“这里太无聊了,我要去寻找快乐……”

寻找快乐是无聊的表现,当快乐在你眼前莫名地消失之后,你的身体便开始感到难受,你开始觉得无聊,于是,你决定去寻找久违的快乐。很多寻找快乐的人容易陷入一种形而下的方式——把别人的痛苦看成自己的快乐,这其实是一种变态的快乐,在旁观者看来,与痛苦无异。比如在一个笑话中俄国人的快乐:一个德国人,一个法国人和一位俄国人聚在一起谈论什么是快乐。德国人说:“快乐就是你在辛苦地工作完一天后,躺在自己舒服的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着精彩的球赛……”法国人说:“快乐是你在星期六的夜晚,与心仪已久的金发美女,共度浪漫良宵……”这时,俄国人说了:“真正的快乐,是在深夜里,你突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打开门一看,是一群秘密警察,他们拿着枪指着你说:‘格拉吉夫,你被捕了!’而你告诉他们:‘格拉吉夫住在隔壁!’”这是苏俄时期高压状态下的变态快乐,诚惶诚恐之下,痛苦得竟以转嫁成为他们难得的快乐。心理学上有一个专有名词定义这种变态行为——虐待倾向。

当然,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还不是最可怕最危险的,最可怕最危险的找乐方式往往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之上,特别是以伤害自己的身体为乐。他们可以贪婪地享受着自己的身体的痛感,并获得他们以为的巨大快乐。比如疯狂地喝酒,凶猛地抽烟,最极端最现代的方式是吸毒——以快速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古代的人还没有发明这种文明的慢性自杀方式,南北朝的阮籍只好饮酒三升,吐血三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惊绝天下!心理学上也有一个专有名词定义这种变态行为——自虐倾向。然而我要说的是:快乐的产生是因人有身体,有敏感的五官,所以快乐是不能离开肉体而存在的,一旦生命终了,也就无所谓什么快乐了。人们越是向往快乐,便越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越是该畏惧死亡。

无论他虐还是自虐,他们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自己对自己的低级行为常常浑然不觉;或者,更可悲的是,明知这种行为很不好却陷在其中无法自拔。在这两种人眼里,愚蠢成为打开快乐之门的唯一钥匙。更文明一点说的话,这是伟大的阿Q精神胜利法。

叔本华说:我们生涯的起始和终结,有何种差异呢?前者是由热情、幻想和六欲的欢喜而形成,后者的结局是一切器官的破坏和死尸的腐朽。从健康和生活的享乐两方面看,生命之始与终结之间的道路常呈下坡之势。欢乐的儿童期,多姿多彩的青年期,困难重重的壮年期,虚弱堪怜的老年期,最后一段是疾病的折磨和临终的苦闷期,很明显的呈一条斜线,每况愈下。这样看来,生存本身已是一个失错,接着又一错再错。然而即便如此,即便我们的堕落是一种自然的进程,即便再好的戏也不能不收场。但是,不到最后一刻,生命就不会放弃,对它来说,存在就意味着永远存在,完全不存在是它所不能想象和理解的。日子即便再是平淡地流逝,我们一样没有权利去损害自己的生命,毕竟,快乐因生命的存在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