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信(青少年仁义礼智信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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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白居易怒打行贿

唐朝贞元年间,著名诗人白居易考中进士后,被派往陕西周至当县令。

他刚上任,城西的赵乡绅和李财主就为争夺一块地跑到县衙打官司。为了能打赢官司,赵乡绅差人买了一条大鲤鱼,在鱼肚中塞满银子送到县衙。而李财主则命长工从田里挑了个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满银子送了来。收到两份“重礼”后,白居易吩咐手下贴出告示,明天公开审案。

第二天,县衙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后问道:“你们哪个先讲?”赵乡绅抢着说:“大人,我的理(鲤)长,我先讲。”李财主也不甘示弱说:“我的理(瓜)大,该我先讲。”白居易沉下脸说:“什么理长理大?成何体统!”赵乡绅以为县太爷忘了自己送的礼,连忙说:“大人息怒,小人是个愚(鱼)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说:“本官耳聪目明,用不着你们旁敲侧击,更不喜欢有人暗通关节。来人,把贿赂之物取来示众。”

衙役取来鲤鱼和西瓜,当众抖出银子,听审者一片哗然。白居易厉声喝道:“大胆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四十大板!”赵乡绅和李财主吓得瘫倒在地,衙役把他们拖到一边狠狠地打了起来,众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杖刑完毕,白居易斥道:“周至县就是被你们这些不法之徒搅得乌烟瘴气,今日责打,就是要你们今后奉公守法,老实做人。至于这些行贿的银子,我看就用来救济贫苦百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