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陈丹燕写出一本《上海的风花雪月》,以其缠绵悱恻的笔调吸引了众多读者。我觉得书名起得极好,风花雪月,确实是最能概括这座摩登城市韵味的形容词: “上海,曾经被称为东方的巴黎,曾经是个浮华璀璨的花花世界,曾经最西化、最时髦,有着最优雅精致的生活方式……”
因为本人创作过一系列表现北京历史文化的散文,有书商找来,约写一本《北京的风花雪月》,等于命题作文了。他的意思我了解,是想让京派文人向海派文人“叫板”(或唱对台戏),同时可搭顺风车。
搭顺风车本无妨。可这两座城市的风向并不一致,在气质、性格上甚至泾渭分明。难道就不怕搭错车吗?那会闹南辕北辙的笑话的。
写别的内容可以,写风花雪月,我却不行。于是我礼貌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北京没有风花雪月。非让我应酬的话,我倒很愿意以此为题写一篇文章。
北京哪来的风花雪月?即使有的话,也与上海不可同日而语,没的可拼。风花雪月,堪称江南一带的专利,北方的城市在这方面毫无优势可言。尤其北京,一向是理性的,豪爽的,衣食住行方面也较粗糙,或者说喜欢凑合。绝不像会享受的上海人,张口闭口讲的都是生活质量。北京人,离精致优雅,还是有一段路要走的。
所谓“上海的风花雪月”其实是一种小资情调。北京的有钱人,并不比上海少,但似乎没有谁称得上货真价实的“小资” —哪怕在外企上班的白领,好像也不太擅长或不太喜欢那一套。上海的旧家底是百年前的那座殖民色彩浓郁的大都会, “买办”文化一度盛行。譬如陈丹燕为一幅老照片所写的说明: “旧时的阳光,旧时的风,旧时的欧洲皮草的招牌广告,这是 30年代的淮海中路商业街……有薄薄阳光的下午在这里逛街,这是上海绝大多数女子的享受,窄窄的人行道上,飘浮着埃及香烟、法国香水、罗宋新出炉面包和新出锅的生煎馒头的温和气息。”上海滩的半壁江山,基本上让形形色色的舶来品占领了。
而同一时期,北京的王府井或前门大街什么样子呢?依旧古色古香,依旧是盛锡福、同升和、全聚德、同仁堂等老字号的天下。我只是翻到一张宣武门的旧照,发现箭楼上贴有仁丹的广告,不禁喟叹:看来仁丹比炮弹更难挡得住……北京若赶时髦,是赶不上上海的。上海不仅跑得快,而且跑得早。好在老北京很自信,不爱赶潮流追时尚。
旧上海的租界面积较大,因而留下了许多欧式建筑,使某些街区显得颇洋气,典型的中西合璧。在当时的北京,恐怕只有一条东交民巷,是忍痛割舍为使馆区的,成为外国人的势力范围。清朝时作为标本陈列的西洋建筑,全集中在圆明园内,后来还叫洋人放一把火给烧光了。所以,穿梭于北京的旧街区,到处都是民风淳朴的四合院什么的,很难找到一幢年代悠久的花园洋房,很难发现一个世纪前的欧风美雨所遗留的痕迹。有人说这正体现了北京在近代史上的保守之处。我的理解恰恰相反:这叫坚持,你懂吗?对某些国粹若不加以保护,那么在文化上无异于混血儿了。说实话,从建筑美学的角度来看,我更喜欢不解风情的北京,原汁原味的北京。
上海人很怀念月色撩人的外白渡桥。张爱玲小说里的男女主角,最适宜在桥上散步,展览西装领带与旗袍高跟鞋组合的花样年华。在他们心目中,这是一出东方的“魂断蓝桥”。我不禁要说点“损话”了:儿女情长的外白渡桥,能跟扬眉剑出鞘的卢沟桥相提并论吗?每看见栏杆上立有数百只小石狮的卢沟桥,我就肃然起敬,想起岳武穆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由此可见,京派文化与海派文化,绝对是两种风格。北京虽然没有风花雪月,但不算什么缺点。毕竟,它还有别的什么,来体现自己的价值,英雄本色嘛。也不是耍把式的,干吗非要闹一些小花样、弄那么多西洋景?
还有,上海人总对巴罗克式的和平饭店津津乐道(对于上海而言,这已算是“老字号”了),觉得那是外滩的门脸,而且里面的西餐与咖啡很正宗。北京的东长安街上,有个于 1901年最初挂牌的北京饭店,可以抵挡一下。始创者是两位法国人,后转手给意大利人卢苏。 1907年卢苏将产权卖给中法实业银行。又过十年后,中法实业银行将其扩建成七层高的法式红楼。东交民巷曾有大名鼎鼎的六国饭店(今已不存),但北京饭店此时的规模已超越六国饭店,成为北京饭店业之翘楚。 1949年被北京市军管会接管, 1954年在旧楼以西建造一座八层大楼, 1973年又在其东新建二十层高楼。
北京饭店接待过多少外国元首,我记不清楚了。肯定不会比上海的和平饭店少的。我只知道, 2002年 2月 22日,美国总统布什曾在北京感叹: “长城依旧,而中国却今非昔比。”他是第 374位登上八达岭长城的外国元首。于是我又找到一条“歪理”:不要笑话北京没有风花雪月,上海,有……长城吗?
但事实上,上海人对于生活的质量与情调,还是充满优越感的。有点轻视北京人的落伍或慢半拍。我认识几位搞写作的“上海宝贝”,来北京,慕名去泡三里屯,说是很失望: “三里屯真是徒有虚名。酒吧的装潢太老土了,桌椅安排得也拥挤—一点情调都没有。如何叫人放松?”她们唯一嘉许的是北京人的酒量:喝啤酒跟喝白开水似的。但我仍从中听出几分讽刺的味道。莫非是我多心了?怕我觉得她们挑剔,她们声明下次我去上海,一定领我去衡山路一带泡吧,见识一下真正的酒吧应该是什么风格与档次。我只好讪讪地笑了,辩解道:要想了解真正的北京,不该来三里屯,应该去泡老舍茶馆。听一段京胡,顺便喝声彩呀,就能找到当大爷的感觉。
上海美眉们却继续跟我斗嘴玩:老舍茶馆?不就是骆驼祥子的大碗茶嘛。顶多还卖点茴香豆?我这回有招架的经验了:别搞错了,茴香豆—以及改良后的五香桂皮豆,是你们那儿的特产。咱北京人不吃这个。要吃,起码也得上点炸丸子什么的。
跟伶牙俐齿的上海美眉逗乐,挺有意思的。也算“京派”与“海派”的一次小小交锋吧。 “战火”是由北京的酒吧所引起。
我大可不必替三里屯辩护。北京本来就没啥风花雪月。即使刻意模仿的话,也不大像,很明显是“克隆”出来的。(洪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