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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婴幼儿情绪、情感和个性的发育

情绪、情感

情绪、情感是以人的需要和主观态度为媒介的心理活动,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的一种反映。情绪是这种反映的比较短暂的状态,情感则是比较稳定和持续的状态。由于客观事物是多样的、变化的,所以人的主观体验也是不同的。人的需要有天然需要,如吃、喝、睡等,人还有社会性的需要,如社会生产、社会交际等,这是人所特有的。一般来说,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事物就会引起肯定的态度和体验,如快乐、满意、爱等。如果违反人的需要和意愿,就会引起否定的态度和体验,如愤怒、哀怨、憎恨等。

儿童年龄越小,情绪在生活中的地位越高,这是婴儿心理的特点。首先,情绪对婴儿适应生存有着特别的意义。婴儿天生就具有情绪的反应能力,生后很早就表现出了他(她)的情绪反应,是其重要的适应生活的方式。如婴儿吃饭后就安静,饥饿或尿湿时就不安、哭闹等。2~3个月婴儿吃饭、睡好后就会微笑,当成人逗他(她)时,就会全身活跃或笑出声。情绪情感直接影响婴儿的行为,对婴儿的认识活动起着激发和推动的作用。5~6个月开始婴儿对新鲜的玩具特别感兴趣。以后,只有婴儿感兴趣的东西可更能引起他(她)的注意。婴儿在愉快的情绪下做什么事都积极,也乐于学习,而情绪不好时,则什么也不听、不学、不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婴儿凭兴趣做事”。

另外,情绪情感是婴儿进行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婴儿生后不久,对人即有了泛化的认识,他(她)见任何人都微笑,6~7个月开始表现怯生情绪,并产生了与亲人相互依恋的情感。8~10个月婴儿出现分离焦虑的情绪,这种情绪在13~15个月最强,1岁半以后逐渐减弱。1岁多的婴儿即可出现对人、对物的关系的体验,如有同情感。2岁时已出现快乐、兴高采烈、爱亲人、爱小朋友、害怕、厌恶、苦恼、甚至嫉妒等情绪的表现。

在婴儿的情感活动中,依恋是一个重要的情感。依恋是指婴儿与母亲之间的一种特殊的持久的感情联系,它是母亲与婴儿之间的充满深情的积极的相互关系。它的形成与母亲经常满足婴儿的需要,给予愉快的强化刺激有关,也是婴儿在与人交往中对人的从泛化到分化的社会性认识的结果。

依恋感情的表现形式是婴儿喜欢同他(她)所依恋的人接近,此时他会感到安慰、舒适和愉快。在他遇到陌生环境而产生惧怕和焦虑时,依恋对象(母亲)的存在或出现会使他(她)感到安全,这种依恋的安全感一旦建立,婴儿就会更加自由自在地去探索周围的新鲜事物,就会愿意尝试与别人交往,会更广泛的去适应社会。因此,母亲与婴儿的这种相互依恋的感情是婴儿与别人交往和探索外部世界的“安全基地”。这种早期的母一婴依恋的质量对日后婴儿认知发展和社会性的适应都有重要意义。这就是我们说的安全依恋,这种安全依恋不仅可以促进婴儿的智力发育,而且还将导致一个人对人信赖、自我信任、并成功的依恋自己的同伴和后代,和人们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可以看到由于缺乏耐心的照料,不注意母子感情交流,出现一些不安全的依恋类型或无依恋的现象。没有建立母一婴安全依恋感情的婴儿,在后来的生活中多不善于与人相处,或不能很好地面对现实。各国对孤儿院儿童的研究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对每一个家长来说,育儿绝不是单纯的喂养,要在喂养中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要经常使婴儿保持愉快的情绪,以促进他们对外界知识的探索与学习,使婴儿的身体、心理均得到健康的发展。

个性

个性是指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个性倾向性即人对现实的态度,人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中的趋向和选择,它包括需要、动机、自我意识、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个性心理特征是人经常表现的、比较稳定的、典型的心理特征,它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

根据婴儿的特点,在这里我们仅介绍自我意识的发展、气质和性格的发展规律。

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指人对自己及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认识,它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自我意识不是天生的,而是受社会生活条件制约的,是在后天的学习和实践中形成的。

出生后头5个月的婴儿没有自我意识,不认识自己身体的存在,所以他们吃手、吃脚,把自己的手脚当物体来玩。以后婴儿逐渐认识到手和脚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开始出现自我感觉。5~8个月的小儿,对镜像显示出了兴趣,他(她)会注意镜中出现的某一形象,但他(她)仍不能区分自己的形象与他人形象的差异。9~12个月婴儿能够认识到自己是镜像动作的来源,能区分自我形象和他人形象。1岁左右,婴儿学会了走路,逐渐认识了自己能发生动作,如球的滚动是自己踢的,可以把自己和别人及别的物体区分开,认识到了自己能力的存在,这就是最初级的自我意识。

1岁到1岁半,随着婴儿言语的发展,婴儿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并能用名字称呼自己,这表明婴儿开始能把自己作为一个整体与自己的动作区别开。2岁到3岁,当婴儿掌握了代词“我”以后,自我意识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时婴儿不再把自己当作一个客体来认识,而是把自己当作了一个主体。到3岁以后,婴儿才开始出现自我评价的能力。

自我意识在个体社会性发展中处于中心地位,其形成和发展影响着社会性其他方面的形成和发展。因此,我们应了解这一过程,促进婴儿自我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以便婴儿更快更好的适应社会。

气质。气质是人在进行心理活动时在行为方式上表现出的强度、速度、稳定性、灵活性和指向性等动态的心理特征。它是个性心理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人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

婴儿在生后的早期就明显表现出某种气质的特征,这主要是由高级神经活动的类型决定的,也就是说有一定的先天遗传的影响。比如,有的婴儿生后就很活跃、活动较多,对什么事都反应强烈、较急躁。有的小儿则较安静,活动相对少,对事物反应平静而缓慢。还有的小儿介于这两者之间。一般我们把婴儿的气质类型分为三种,即活泼型、安静型和中间型。

气质类型本身无好坏之分,每种气质类型都有积极的方面和消极的方面,气质类型也不决定一个人的智力水平和发展趋向。但是由于气质影响小儿的活动方式,所以它经常地、强烈地影响着父母的反应,影响着婴儿的个性形成,亲子关系,早期社会交往以及认知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对婴儿早期教养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气质虽然是婴儿最早表现出来且变化最为缓慢的个性心理特征,但其本身也在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中发生着一定的变化,也就是说气质也是可以改变的。特别是婴儿期神经系统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可通过环境经验和成熟过程中来调整,所以,后天环境和教育对气质发展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家长及保教人员应当了解每个婴儿的气质特征,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教育,注意帮助婴儿发扬气质特征中积极的方面,克服消极的方面,促使每个婴儿形成个人特有的活动风格。

性格。性格是指一个人对客观现实的某些态度以及与这些态度相适应的比较牢固的行为方式。性格是个性的核心。性格不是遗传决定的,是在生活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

人的性格是非常复杂的,它有很多特征:有对现实态度的特征,即对人、对劳动、对工作、对自己的态度;有意志方面的特征,如遵守道德规范,对自己行为有自觉的控制水平,以及在困难条件下和工作中的毅力等;有情绪方面的特征,如不同的情绪体验,控制水平,自我调节能力等。这些特征的综合反映一个人的性格。

性格是有好坏之分的,婴儿时期是个性初步形成的时期,是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因此,要充分重视婴幼儿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当然在3岁前,婴儿的社会生活还比较少,对集体观念、自我评价等问题尚未形成,有些方面的问题还暂时涉及不到。

但是,家庭是婴儿出生后赖以生存的第一个环境,家庭的物质和文化条件,家庭成员的关系,家长对婴儿的态度以及婴儿在家庭里的地位和生活方式,都会在婴儿性格的形成上打下最初的烙印。所以,家长除了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外,要学习一些教育方法,要注意婴儿主动性、独立性的培养,要从婴儿最初辨认是非时即给予良好的道德教育,培养孩子积极的性格特征,排除不良的影响,为促进婴儿形成良好的性格奠定基础。

§§第四篇 0~3岁婴幼儿潜能开发与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