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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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大体上可从金融法规执行情况、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和金融制度执行情况三个方面进行。

一、金融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

金融法规包含的内容很多,其中的许多规定,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资产负责比例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等,已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中论及,其执行情况如何,自然可以根据有关业务的审计结论作出评价。此处主要讨论金融法律条文执行情况的审计。

目前的金融法律主要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对其执行的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了解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金融法律知识水平

很难想像一个不懂得或不熟悉金融法律知识的人,在工作中能够真正地遵守和执行金融法律,所以考核有关人员的金融法律知识水平是金融法规执行情况的稽核的重要的一环。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法规知识考试不是惟一可以依靠的手段,倒是以谈话(面试)的方式进行更为可靠。

(二)了解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在任职期内卷入的金融法律纠纷的情况

因被审计人如有违反金融法律的行为,就容易引起金融法律的纠纷。所以,了解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单位或部门在任职期内卷入金融法律纠纷的情况,能够从一个侧面掌握被审计人的金融法规执行情况。具体操作时应注意审核的内容包括是否卷入金融法律纠纷,何种情况下卷入,过程如何,卷入后的应对措施是否得当,纠纷的处理结果如何,谁的责任,责任的性质如何,是否总结教训以警未来等。

(三)抽查有关业务,正面的了解金融法规的执行情况

如抽查抵押贷款合同与借据等,可以了解《担保法》的执行情况;抽查存、贷业务了解《商业银行法》的执行情况等等。但应注意选用科学的统计抽样方法和统计分析方法。

二、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核

(一)审查国家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我国一贯坚持稳定货币的政策,坚持货币政策服从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今天,国家货币政策对社会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调节作用,金融单位的领导者对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计,可从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等方面进行抽样、评价。

(二)审核利率政策执行情况

审核利率政策执行情况,包括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债务利率管理等方面。用从利率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执行的严肃性,浮动的正确性,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等诸方面进行审计,可结合存、贷款业务等的审计情况进行判断和评价。

(三)审查存、贷款政策执行情况

可抽查有关存、贷款业务进行评价,也可结合已有的存贷业务审计结论综合评价和鉴定。

三、金融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核

(一)审核对辖属机构的监督情况

作为金融机构的领导者,在其任职期内,有责任监管下属机构执行国家和中央银行的金融法规、政策、办法。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对这种监管是否履行、履行的如何进行审计。可以通过审核有无监管措施、监管制度、监管人员安排、监管记录、监管处罚等来评价被审计人的此项责任履行的情况。

(二)审核维护辖内金融秩序的情况

审核维护辖内金融秩序的情况包括维护结算秩序、储蓄秩序、处理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协调金融机构的关系等诸方面。

(三)审核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审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直接影响责任人的业绩,也体现责任人的能力。因此注意检查是否有一套严密措施、有文字可查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切实可行等。

(2)审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是否流于形式。可以通过与职工座谈的方式对这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

(四)审核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

(1)审核内部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包括权力牵制、人事回避、业务的交叉控制、财务审批,尤其是风险防范机制等是否有一套定性的控制制度,制度是否科学、严密、有效。

(2)审核内控制度是否贯彻落实,是否仅停留在口头或文字上。这种审计可以通过控制流程图、风险审查、座谈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