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审计
11044200000058

第58章 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独立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具体来讲,就是对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内执行国家金融政策、上级行的规章制度、信贷保险计划、财务收支及结果等是否正确、真实、合法,经济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国有资产有无损失浪费等进行审查,对管理及其经济责任、工作业绩等给予客观的鉴定和评价。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组织接受委托、依据国家金融法律和有关政策,对金融机构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的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经济责任审计是20世纪80年代伴随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是政府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的重要手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监督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这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因此,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把关,必须有科学的考核方法和完善的监督机制,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运用切实有效的法规制度,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也能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这就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准确地考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也因此成为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重要措施

当前,财经秩序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综合分析它产生的原因,都与一些部门、企业的少数领导没有正确行使权力和认真履行职责有关。通过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那些无视财经法纪,违法犯罪的干部,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

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助于将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领导干部失职、越权以及滥用权力,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管理社会事务,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引导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一种审计形式的特性决定着其发挥作用的方面和范围,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例外,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强调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

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金融机构离任的领导干部。具有承担审计评价任务的是审计机关。而审计结果的利用,人员的任免、升降、奖惩、处理、处罚则由纪检、组织、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因此,经济审计不是审计机关一家独自去完成的,而是需要纪检、组织、监察、人事部门的共同协作。

(二)要有委托需求

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政府指令和金融人事管理部门的委托来进行,审计机关不能擅自安排。因为各金融机构的领导干部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的。

(三)审计客体人格化

经济责任审计是从单位的业务、财务收支审计入手,然后将审计结果落实到单位离任的领导干部身上,向经济责任延伸,向人延伸,将业务、财务收支审计人格化。

(四)审计期限较长

领导干部一般任期4—5年,如果连任导致时间跨度更长,则需要评价的事情更多。由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设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规不健全的情况是常有的事,给评价工作带来困难,需要根据不同时效,选用适当的标准,同时由于时间跨度大,如果等领导干部离任时才去审计,会因事过境迁,给评价带来困难。因此要把离任审计与任期中审计结合起来,平时做好准备工作,打好基础,才能做好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金融机构各级领导干部因其职务晋升、工作单位的变动、免职、本人辞职或被撤职等之前所进行的审计。其具体对象如下:

(1)各级金融机构的第一负责人;

(2)各级金融机构主管资金、财务、物资、营业等业务的副职;

(3)各级金融机构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4)金融院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5)金融机构驻外代表处的首席代表等。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检查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实施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以及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等方面有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其具体内容视不同的离任负责人而有所不同。

(1)对各级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主要审计以下几个方面:围绕各金融机构经济业务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货币政策、金融法规以及金融方针、政策、制度、办法的情况。根据资产负债管理要求和行业经济指标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经济指标,查指标、挤水分、核实债。围绕金融机构存款、贷款、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查领导干部决策是否合法、合规、合理、有效。对辖内金融机构监管和维护金融秩序的情况。对本行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管理,审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重点看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抓住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这个重点,审查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和规范。其他应审计情况,如领导者本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等。

(2)对金融院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审计以下方面:执行国家财务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组织安排各项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国家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单位资产管理的情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情况;其他应审计事项。

五、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可以分为5个步骤:

(1)搞好审前调查。开展审前调查,是审计部门的优良传统和突出优点,也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审计人员应根据金融业务特点在实施审计前到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纪检、监管以及涉及其他部门和人员去走访了解,从定性和定量,宏观和微观、静态和动态,横向和纵向进行调查了解,去掌握第一手材料,从而确定最优审计方案。

(2)召开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全体职工大会,听取被审计对象做工作述职报告。

(3)开好审中座谈会,听取他们的评价及意见。座谈会参加人员可根据审计的需要来定,形式可多样化。

(4)检查有关报表、账簿、实物,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掌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根据掌握的材料进行初步分析,深入有关部门及企业部门进一步验证,以查清问题的来龙去脉,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6)形成结论,征求被审计人意见,提请党组研究确认。

六、经济责任审计应坚持的原则

为了正确考核评价责任人的功过,使经济责任明确可信,审计人员在依法进行审计评价时应坚持的原则是:

(一)普遍性原则

中国审计出版社出版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提出了审计五原则,即:依法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这五项审计原则是任何一类审计形式都必须遵循的共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例外,必须遵守。

(二)特定性原则

特定性原则,是指在揭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特征时,指出与之相适应的审计原则,并且有别于其他审计形式内在要求的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各级金融机构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治行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必须把住审计的客体任期行政行为是否依法行政这项重要审计内容而不得弛放。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可以说没有一项政治行为会脱离社会经济而独立存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属于上层建筑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没有一项具体经济建设决策、经济活动不受到政治的反作用而能够自囿生成。

2.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载入宪法了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无论查证过程和作出评价,都必须牢牢把住他的行政事权、行政行为是否经过或者遵循、或者规避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领导制度。

3.发展经济原则

发展经济原则,不仅是检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重要原则,同时又是评价原则。只要着重检查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对发展经济的存款、贷款、投资决策,只要检查在发展、巩固和维护金融秩序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只要检查发展金融事业各项实现指标的真实性,便可以科学地、客观地评价其发展经济水平,从而评价其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

4.正确划清经济责任原则

在审计报告中,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隐患,特别是对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要正确划分主客观原因,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如对被审计人所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划清责任归属,是属于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是前任责任还是现任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人员对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第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纪法规的行为;第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第三,失职、渎职的行为;第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主管责任是指领导人员对其所在部门、单位或地区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业务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其次要分清责任性质,即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工作失误责任;再次要褒贬结合,离任审计不仅要查明被审计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还要总结工作的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5.认定性原则

由被审计责任人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签字,达成共识。同时,划分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处理意见,按照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确定为四个档次,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