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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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所有者权益的审计

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对金融机构净资产的所有权,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它是在企业终止经营之前无需清偿的债务。金融机构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投资者投入资本亦即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从数量关系上看,所有者权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的差额。所有者权益的审计是指对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其目的是促使金融企业加强管理,保障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对所有者权益的审计,其基本程序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索取资产负债表,分析、复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年初、年末数据,找出异常波动,借以确定审计的重点、范围的方法。索取损益表,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及盈余公积补亏等与资产负债表期初留存收益加减调整,并将调整后数据及未分配利润余额与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据进行核对,检查二者是否一致。索取或编制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明细表,分别与有关账务记录数据相核对,检查其是否相符。索取所有者权益各明细分类账务资料,逐项审查其业务情况,并注意与其他有关账务记录的数据进行核对。

一、实收资本的审计

实收资本是指金融机构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总额。它是金融机构最原始的资金来源,是其设立和生存的前提。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同属资本金的范畴,但注册资本是登记注册时经工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量限额的资本数额,又称法定资本或开业资本金,二者是企业资本金的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资本金具有垫支性和营利性的特点。

对实收资本进行审计,应着重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资本金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

1.资本金制度的基本内容

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对于资本金的筹集、管理和核算及其所有者的责、权、利所作的法律规范。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八项:

(1)设立企业必须有经过验资的法定资本金(亦称“开业资本金”、注册资金)。企业实收资本少于法定资本金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付;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发行、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公积金。

(2)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用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的,必须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其中外商投资除外国投资者外,还包括香港、澳门地区及中国台湾省的投资者。

(3)企业应当按规定筹集资本金。企业可以采取吸收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采取吸收实物、无形资产方式筹集的资本金,应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投资者可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但法人单位投资者应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进行投资;个人投资者应以其合法财产进行投资。投资者未按投资合同、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及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5)投资者按投资比例或合同、章程、协议的约定,分享收益和分担经营风险及亏损。资本公积是非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增资,不是经营收益,不能做股利分配;企业不低于注册资金25%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作为永久性投资的收益,也不能做股利分配。

(6)企业筹集资本金,在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清算时,投资者应先缴付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企业清算终了,清算净收益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按投资者出资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7)资本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可以按法定的程序转增资本金;企业增加、减少资本金,必须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8)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企业依法享有经营权,但在企业资本金中,银行固定资产净值所占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30%;保险及其他非银行金融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所占比重最高不得超过50%。

建立资本金制度,体现了资本金的保全原则,明确了企业的产权关系,这有利于保障企业所有者权益,使企业所有者权益从制度上得到了保障;有利于企业正确认真计算盈亏,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健全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求平衡、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

2.资本金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在对资本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应注意是否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采用实物、无形资产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是否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采用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是否按股票面值计价。投资者各方是否及时、足额缴付资本金,有无在经营期间任意抽走资本金的情况;在金融机构的资本金中,固定资产净值所占比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投资的资本,要特别注意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二)资本金充足性的审计

金融业是高负债经营的特殊行业,资本金占其总资产的比例较低。对其债权人来说,总是希望其资本金越多越好,因为一个金融机构具有充足的资本金,既可显示其自我发展实力,又对维护存款安全、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而金融机构的经营者则希望在经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本金的作用,在负债经营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情况下,经营者将会依靠负债来获得较高的收益。这就要求金融审计部门必须注重对资本金充足性与否的审计,以促使被审计单位确定资本金的合理需要量,把握好资本金和负债的比例,使其既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本金的作用,又能切实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检查资本金充足与否,应参照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主要检查实有资本金是否达到规定额度,资本金的构成和来源是否正当,实现利润的积累部分是否按规定补充资本金,是否按时、按标准提取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看有无弄虚作假、虚盈实亏,或转移、挪用等问题。同时,可参照巴塞尔协议中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依照下列三个指标进行审计:

1.产权比率

这一指标是检查金融机构资产中所有者权益所占的比重。其计算公式如下:

产权比率=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100%

检查时应注意:产权比率越高,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越小。但产权比率过高也会带来负效应,如当借款利率低于资产报酬率时,投资人本可以通过负债经营来得到更多的投资报酬,可能因为过高的产权比率而丧失了一定的收益;而产权比率过低,则意味着金融机构过分依靠负债经营,将承担较大的财务风险,而一旦借款利率超过资本报酬率时,投资人的权益将会受到损害。

2.所有者权益与负债总额比率

这一指标是检查债权人投入的资金受所有者权益保障的程度,并反映债权人提供的资金和由投资人提供的资金来源的相对关系,反映金融机构基本财务结构的强弱情况。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有者权益与负债总额比率=所有者权益总额/负债总额×100%

3.资本风险比率

这一指标是检查金融机构的资本金为其债权人提供保护的能力,也是反映金融机构资产的质量和承担风险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风险比率=逾期贷款/资本金×100%

(三)资本金核算的审计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资本金核算的管理,提高其核算质量。审计时应依据资本金管理和核算的有关制度规定,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对核算进行检查:

1.投入资本审计

(1)检查金融机构收到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是否以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房屋、设备等实物时,是否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入账;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是否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

(2)检查实收资本是否按投资人开立分户账并进行准确核算,有无错记、漏记等情况;股份制金融机构在进行增资扩股时,是否经过中央银行审批。

2.资本金增减的审计

(1)审查金融机构有无擅自改变注册资本金额或抽调资本金等,变更注册资本,是否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是否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是否进行了变更登记。

(2)审查资本金增加的真实性、合规性。一般资本金增加的途径有三条:一是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二是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三是所有者(包括原所有者和新投资者)的投入。

(3)审查资本金减少的真实性、合规性。一般资本金减少的原因大体有两种:一是资本过剩;二是企业发生重大亏损而需要减少实收资本。

二、资本公积的审计

资本公积是非经营因素形成的不能计入实收资本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资本份额的差额(如股票溢价、资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对资本公积的审计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

(一)资本溢价的审计

资本溢价是投资人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即金融机构在筹集资本的活动中,投资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在审计时,主要应检查溢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如实地转入“资本公积”科目进行核算。

(二)接受捐赠的审计

金融机构接受捐赠人捐赠的资产,会使其资产增加,但因捐赠人不是投资人,这种资产的增加不会形成实收资本的增加,但形成银行的资本公积。接受捐赠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的捐赠主要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审计时,应着重查看接受捐赠的真实性。如接受货币资金捐赠时,应检查其是否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如接受实物捐赠时,应检查其是否按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证所确定的价值或同类市场价格入账;如接受无形资产捐赠时,应检查其是否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等。

(三)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审计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进行重估而产生的增值。财产重估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而不能随意评估。一般遇到下列三种情况时才进行财产重估:一是固定资产产权变动;二是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三是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等。审计时应注意检查被审计单位有无擅自进行资产重估的问题;重估值是否合理,有无高估或低估的情况;对重估后的增值或减值是否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对未能及时入账的部分应查明原因。

(四)资本折算差额的审计

资本折算差额是指金融机构接受外币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即金融机构接受外币投资,在实际收到资金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有关资产账户的金额,与实收资本账户的折合本位币之间的差额。审计时,首先应检查其入账的汇率是否真实,然后检查其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弄虚作假等情况。

三、盈余公积的审计

金融机构的盈余公积是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它包括公积金和公益金两大类。

(一)公积金的审计

公积金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两项。法定盈余公积金(或称一般盈余公积金)按金融机构所得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当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它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转赠资本,但转赠资本后,留存在金融机构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任意盈余公积金是金融机构由于经营管理方面的需要,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前提取和使用的留存收益,主要用于控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水平及调整各年利润分配的波动。审计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公积金的计提是否正确。应着重检查计提的基数是否正确,计提的比例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有无多提或少提的情况。

第二,公积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弥补亏损或转赠资本,转赠资本后,留存于金融机构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少于注册资本的25%(这部分盈余公积金应长久地留存于金融机构);任意盈余公积金是否是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进行使用的,且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公益金的审计

公益金是按税后利润的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门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及弥补福利费不足的资金。根据目前有关制度规定,金融机构的公益金一般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在审计时应注意计提是否正确,有无多提或少提的情况;使用是否合规,其使用是否主要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有无超范围使用或挪用等情况发生。

四、未分配利润的审计

未分配利润是金融机构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它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其含义有两层:一是说这部分利润没有分配给投资者;二是说这部分利润尚未指定用途。在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审计时,主要应注意审查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审查未分配利润的目的性

金融机构的利润在分配时,主要去向有三个方面:一是上缴国家;二是分配给投资者;三是结存利润,即未分配利润。审计时,应注意未分配利润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弥补年度亏损,是否为了今后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发展,有无挪用或转移、隐瞒资金的情况发生。

(二)审查未分配利润的正确性

未分配利润是已实现的利润与已分配利润的差额,这种差额的产生,如果是由于未计应缴所得税,未分配利润就不能作为所有者权益。因此,在审计时应当注意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缴纳所得税以及其他应缴纳税的款项,如果未缴纳,应当督促其及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