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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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11、忽必烈建元

忽必烈,元朝的创建者。拖雷正妻唆鲁禾贴尼的第二子。忽必烈为藩王时,便热心于学习汉文化。1251年,长兄蒙哥即大汗位,忽必烈以皇弟之亲,受任总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他先后任汉人儒士整饬邢州吏治,立经略司于汴梁,整顿河南军政,并屯田唐、邓,收到积极效果。

1253年,受京兆(今陕西西安)封地,忽必烈又在这里任诸儒臣兴立屯田,兴复吏治,恢复农业,建立学校,进一步取得北方汉族地主阶级对他的拥护,为元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社会基础。

同年,忽必烈受命与大将兀良合台远征云南,灭大理国。1258年蒙哥兴师伐南宋,授命忽必烈带领东路军。1259年9月,忽必烈率师抵淮河,蒙哥在合州前线病逝的消息传来,忽必烈仍挥军渡长江,围鄂州(今湖北武汉),并率军接应从云南北上的兀良合台军。这时,得悉留守漠北的幼弟阿里不哥擅自征兵图谋汗位,忽必烈立即采纳汉人郝经的献计,与宋约和,轻骑北返燕京。

1260年3月,忽必烈在部分诸王的拥戴下,即汗位于开平,建元中统。在中央设中书省,以王文统任平章政事,在各地分设10路宣抚司,任汉人儒士为使。同年5月,阿里不哥也在部分留居漠北的诸王拥戴下,称大汗于和林。忽必烈以汉地丰富的人力、物力为依托,出兵击败阿里不哥。在与阿里不哥激战的同时,公元1262春,益都行省乘机叛乱,被忽必烈迅速镇压。叛乱引起忽必烈对汉人的猜忌,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废除汉人诸侯的世袭制度,削弱这些家族的军权,在地方上实行军民分治等,一方面以加强中央集权,另一方面则对汉人严密防范。此外,又在各级政权中引用色目人分掌事权,使与汉人官僚相互牵制。

公元1264年8月,忽必烈又改元为至元。经过数年的经营,新王朝的各种制度大体上确立下来。公元1271年,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为大元。次年,定大都为首都。中央集权政治的重新确立,恢复了正常的统治秩序,对人民的赋役剥削限制在一定的数额之内,并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措施,如立农司、垦荒屯田、兴修水利、限制抑良为奴等。但是,这个政权也保留了大量的蒙古落后旧制。这些制度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元代的社会矛盾愈益激化。同时,忽必烈又积极着手消灭南宋的战争,公元1274年,命伯颜大举伐宋。公元1276年,下临安,公元1279年最后消灭了流亡在崖山的南宋残余势力,完成了全国的大统一。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它初步奠定了中国疆域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