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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6、包拯小传

包拯(999~1062年),字希仁,宋庐州合肥人。出身于官僚家庭,父亲包令仪曾任福建惠安知县等职。

包拯自幼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他天资聪明,读书十分勤苦。古圣先贤的教诲,忠义之士的事迹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埋下了端方、正义、刚健有为的种子。“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儒家经典中所蕴含的这种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刚直不屈的精神,成为包拯一生立身行事的准则。

公元1027年,29岁的包拯考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实职为建昌知县。当时包拯父母亲年纪都大了,包拯不忍远离,恳请在当地任职。但宋制规定任官回避当地,所以派包拯到与庐州毗临的和州担任掌管矿税的官,但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老人。这一待就是10年。待到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又在林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不忍离去。

后来,在同乡父老多次劝慰勉励下,又过了很长时间,包拯才接受调遣,于公元1037年,出任扬州天长县的知县。这一年,他已经接近40岁了。3年后,包拯升任端州知州。任知州3年被召入朝,此后一路升迁。先是任监察御史,后改任户部判官、户部副使和地方三路转运使,掌管中央财政。一年后任谏官。

此间,包拯不但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评击,而且对时政的许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议。可惜的是,两年之后,包拯改命为龙图阁大学士,这是个虚衔,并且离开京城,出任都转动使、安抚使和瀛州、池州、江宁府知州。直到公元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一年有余,然后升任御史中丞、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总掌国家军政。不久,在处理政务时突然病倒,于嘉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去世,享年64四岁。仁宗皇帝亲自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别,追任他为礼部尚书,赐谥“孝肃”故史称“包孝肃”。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称赞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节有直,著在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