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国际化进程中的中国烟草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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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跨国烟草公司采取的

商标防御战略及举措跨国烟草公司凭借其强大经济和政治影响来构建一种鼓舞继续消费烟草的环境,它主要是通过干预控制烟草立法的进程。其中一些策略和手段将在下文一一阐述。尽管这些策略是分别阐述的,但应当注意到,在多数情况下,烟草公司会综合使用一种或更多策略,这些策略之间相互作用达到最佳效果。

跨国烟草公司普遍采取的一个措施是凭借其势力和财富来在地方和中央两个层面影响政治进程,其重点集中在反对税收、烟草管制以及保持市场自由和吸烟的社会认可度。具体方法包括政治活动赞助、游说议员、采取诉讼相威胁以及捐助上层政治家广受欢迎的公共事业,例如预防家庭暴力和儿童免疫力。烟草公司的这些努力目的在于影响烟草管制措施或立法的进程,无论是通过阻挠综合性的烟草控制政策还是通过引进“亲烟草业”的立法修正案,如包括地方层面上的强制购买措施。

这种操纵政治的策略或多或少有些隐蔽,主要取决于该国关于私人利益集团影响政府决策方面的立法。例如,在美国,政治活动赞助属于公开信息,这些信息通常由倡导团用来对立法机关施加压力。波兰禁止烟草公司对政党进行捐款。这种措施明确排除了通过资金支持而获得立法的可能性。而且,烟草公司也会凭借其财富和政治力量来影响国际决策和管制机构。

这些措施通常结合起来使用来抵制烟草产品管制和市场限制,当然也用来宣讲大量的错误信息和否认吸烟毒害,目的在于淡化使用烟草对于国家公共卫生和社会发展的危害。

1.使用新颖的创造性的手段保护烟草。1999年世界银行报告指出,综合性禁止烟草广告、推销和赞助的手段减少烟草消费。烟草业强烈反对这种措施。那些采取综合性禁止烟草广告的国家不断发现,烟草业仍然在向儿童、青少年以及妇女推销香烟,使用的手段却更加隐蔽,但很有创新。

其他“非传统”的推销手段包括品牌拓展/品牌共享,产品打折,试用品发放,直接邮购广告与销售,开发替代品,甚至赞助体育赛事、音乐盛典、服装表演和艺术展,互联网广告与销售等。在某些国家,年轻男女穿着香烟品牌颜色的衣服在舞厅以及其他年轻人经常光顾的地方发放、销售、推广香烟。

为了阻止政府实施综合性的烟草广告禁令,烟草公司提出“自我管制”的“自愿性广告准则”。但是,这些准则会保护特定形式的广告。经验表明,烟草业发起的自愿性烟草广告以及促销管制很难实施,没有任何立法强制力保证,烟草公司任何时候都可以对此准则置之不理。这就会使烟草控制措施失去效力。并且,部分禁止烟草广告促使烟草公司将其烟草营销支出费用转移到更加多样性、创造性的推销实践中。

赞助赛事、加入企业会员俱乐部以及慈善性捐助不仅仅是烟草公司获取关注和媒体报道的手段,它更加强了烟草公司存在的合法性,以及为烟草公司争取支持者、盟友。公开支持烟草控制的组织由于烟草公司的捐助会变得沉默,政府也会因为烟草公司赞助青年人戒烟活动而受其误导。

烟草公司所举办的青年人戒烟活动目的不是让青年戒烟,而是阻止任何关于使用烟草有害健康的讨论,它希望表达一个含义,即吸烟属于成年人的选择。这些活动经常还配合烟草零售教育项目,表面上竭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青少年吸烟,但实际上没有效果。因此,烟草商表面上倡导公共卫生,实际上是在控制政治决策进程和议事日程,其目的在于阻止决策者为降低烟草消费而采取市场限制措施。

因此,WHO建议政府避免与烟草公司任何形式的合作,因为这种合作最终会歪曲背离烟草控制的重心。各种形式的赞助活动以及其他体育赛事使得烟草公司有机会回避烟草广告禁令,因为尽管存在禁令,烟草公司的企业标志仍然可以借此出现在电视屏幕和新闻报纸上。

2.改变名称和改进烟草公司的企业形象。在烟草公司内部文件被强制对外开放时,跨国烟草公司提出了一个新的公共关系战略学说,宣扬一个重视道德行为的新纪元的到来。但从此以后,并未看到烟草公司有任何可以支持其宣扬学说的实质行动。主要的烟草控制宣讲团和研究者因此认为,烟草公司并没有任何新的改革措施,其宣扬的战略学说仅仅是一个混淆视听的公共关系策略,目的在于抵消公开烟草公司内部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BAT的新战略——企业社会责任(CSR)——“利益相关者参与对话”以及社会报告等活动都是致力于抹杀它与自身过去历史的联系,使公众淡忘其以往不负责任缺乏道德的企业管理形象。烟草公司大范围邀请“亲烟草”与“反烟草”参与者,对外宣称请其探讨烟草公司的改革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然而,截至目前,没有任何迹象显示烟草公司实施改进措施。并且,这些烟草公司所倡导的企业社会责任并不统一,各个国家均存在差别。“Philip Morris”改名为“Altria集团”,同样也是割断其与过去不良企业行为的联系。

3.利用研究寻找科学依据。烟草公司的内部文件揭示,就已经公认的吸烟有害公共卫生问题,烟草公司有意制造分歧争议。直到近来,烟草公司还否认吸烟与肺癌之间的联系以及尼古丁的成瘾性。但是,内部文件显示,烟草公司清楚吸烟与肺癌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掌握如何控制尼古丁程度使吸烟者成瘾。自从这些调查结果公布后,现在一些跨国烟草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开声明吸烟是“一个危害健康的因素”,并导致严重的疾病。但是在全国范围内,这种声明并未得到跨国烟草公司当地子公司及其支持者的配合响应。在全国范围内烟草业的大多数关于吸烟与健康关系的声明仍然是模糊不清。烟草公司继续否认接触二手烟危害健康,积极维护这种影响的错误信息,并竭力宣扬控制烟草危害经济的言论。

甚至是学术界也不能幸免于烟草业的腐蚀。当公众逐渐怀疑烟草公司资助的研究时,烟草业转而通过研究基金中心如“Philip Morris对外研究中心”,继续赞助那些愿意支持烟草公司的科学研究学术机构、科学家以及律师。

在烟草公司支持下推出的研究报告还宣称,环境烟草烟雾(ETS)与烟草相关疾病不存在因果关系。这是烟草公司从事的另一种公共关系策略。所有这些都是烟草业的营销战略,目的在于创建其与公众、媒体和决策者之间的信任关系。

4.建立有影响力的组织网络体系和宣讲团。为了影响决策层,烟草公司通过在地方、国家、国际三个层面上建立有影响力的组织网络体系,以及借助宣讲团和同盟者来表达企业利益。烟草业同样需要在政府内部建立有影响力的支持者来抵抗控制烟草立法进程。

财政部和农业部通常是烟草业寻求政府“内部支持”的目标。烟草公司不断地向这些部门传递烟草业资助的报告研究结果,试图通过一系列编造周全的数据误导这些部门相信烟草业存在的经济价值以及控制烟草的不利后果。这些部门的官员通常不清楚这些研究报告的真实目的,从而就有可能错误认为烟草为经济提供净利益,导致给烟草公司开绿灯。

烟草业也经常向教育部或体育部报告其青少年预防计划。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这些计划的隐含目的是阻挠立法对烟草广告的综合性禁令、对青少年销售香烟的市场限制措施以及根除青少年吸烟的有效措施的出台。

面对逐渐丧失的公众信任度,烟草公司使用了各种各样它所赞助或建立的机构。这些机构将自己标榜为“利益相关方”,很少透露其与烟草公司的经济联系。但是,这些经济联系还是被各种各样的团体揭露,例如,餐饮服务业(饭店、酒吧、酒店等),广告业,宣传反对税收与责任负担的民权利益组织。

烟草业也经常创建或者赞助烟农联合会,其中最著名的是国际烟农联合会,还有一些其他吸烟者权利保护组织。

另一个战略就是赞助宣讲团,比如那些既发布有利于烟草商言论又不会泄露与烟草商经济联系的政策研究机构。这些智囊团会施加压力给决策者、媒体和公众,而后者经常认为这是正常合法的民间活动,不受烟草集团支配。这些智囊团的代表通常与决策层保持密切的关系,能够在烟草控制进入立法议事日程时显示出其强有力的游说能力。随着公众可以自由获取烟草公司内部文件,很有可能识别这些宣讲团获得烟草商赞助的本质。

媒体也可以被烟草业通过多种手段驯化成为其代言人。针对新闻媒体高层管理人员,烟草业举办培训研修班确保新闻内容与其利益步调一致,并且通过新闻研讨会来“教育”记者,议题包括烟草、健康以及其他涉及烟草商切身利益的内容。烟草商的目的在于使媒体只发表符合其商业利益的内容,这也是影响决策层和公众导向的另一个办法。除了为记者举办研讨会,烟草商也赞助与媒体利益相关的机构。

烟草业也会迂回伸缩其经济杠杆,威胁降低广告宣传费用投入,以此作为手段来威胁媒体集团保持“亲烟草业”的立场。例如,菲律宾电视台报道了卫生部(DOH)禁烟运动“Yosi Kadiri”,就受到烟草公司的阻挠,要求媒体停止为DOH免费提供电影或电视节目开播前的一段时间(air time),否则烟草公司将不再购买其广告时间。

凭借媒体宣传框架,烟草公司很容易建立与公共关系机构的交流。烟草业最近推动的企业社会责任(CSR)活动很明显地表现了这一点。通过CSR,烟草业试图在媒体的帮助下,说服公众接受烟草公司是社会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CSR活动与其他公共关系活动如捐款社会以及政治事业等综合开展,相互补充,共同服务于公司的商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