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代体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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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丰富多彩的民间杂戏

作为和体育尚未严格分野的古代杂技活动,在两汉、唐宋时期虽也很繁盛,但以宫廷娱乐为多。随着时代的脚步,民间节日、庆典日益增多,城市经济愈益繁荣,民间杂技活动在明清时期也逐渐流行开来,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成为当时体育习俗的内容之一。

明代的民间杂戏比较活跃,每逢节日、集市、庙会,都有杂戏表演活动。据张岱《陶庵梦忆·目连戏》记载,有些地方每年有演“目连戏”的习俗,戏中就有“度索舞□、翻桌翻梯、筋斗、蜻蜓、蹬坛蹬臼、跳索跳圈、窜火窜剑”等杂技内容。在上元节和清明节,均有杂戏表演,如《帝京景物略》记载,每岁清明,都人踏青高梁桥,时有弹弓表演。表演者技法极高,也很惊险:“两人相弹,丸适中,遇而碎”;或“置丸童顶,弹之碎矣,童不知也”。北京西直门外高梁桥,每于端午也有各种杂戏。由于民间杂戏的繁盛,使得宫廷杂戏相形见绌,故不时从民间征召艺人入宫表演。如明武宗正德三年,就曾令各省“选有精通乐艺者,送京师供应。自是筋斗、百戏之类,盛于禁掖矣”(《续通典》)。

清代,民间杂戏更加活跃,除上举形式及内容外,还有不设舞台、边走边演的“走会”或“武会”,其中以武术技巧节目居多,如钢叉、五虎棍、少林棍、白蜡杆、舞狮、弄幡等等,而旱船、高跷、腰鼓、秧歌之类,更是举不胜举,反映出明清时期民间体育习俗的多样化趋势。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民间杂戏的日益细密的分化(专业化),才导致了这些项目在近现代和体育活动内容的分化,成为独立的文艺、娱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