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代体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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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空前活跃的摔跤活动

宋、元时期的相扑之风,至明、清尤其是清代更为盛行,无论是其开展的广泛性,还是水平之高,都比前代有过之而无不及。

明代的摔跤活动在宫廷、军队和民间均有开展。《明史纪事本末》载,明武宗“尝于西内练兵,令彬等率兵入习营阵,校骑射,或时为角抵之戏。”(卷四九)《明史·江彬传》亦有“每团练大内,间以角抵戏”的记载。可见角抵活动也是军中的练兵手段。由于武宗对角抵的偏爱,故宦官刘瑾“日进鹰犬、歌舞,角抵之戏”(《明史·刘瑾传》),以讨武宗的宠爱。总的来说,明代宫廷摔跤活动远不如宋元时兴盛,而民间的摔跤活动则比较活跃,如张岱《陶庵梦忆·扬州清明》载,该地清明节时,杂戏纷呈,体育活动中就有“浪子相扑”。《沪城备考·徐翁》记,江北人徐翁以卖虾米为业,颇善摔跤,“市人或侮之,举手则为翁所仆……少年强从之习角抵,亦即指授。”此时已有摔跤理论出现,明万历年间刊行的《万法全书》中,已绘有“柔术”的图形,《纪效新书》、《阵纪》中也都有“千跌张”跌法的记载。

由于摔跤是满族的传统体育习俗,故这一活动在清代显得异常活跃,使明代已呈衰落之势的传统习俗得以振兴。

清代称摔跤为“布库”,系满语,译语谓之“撩脚”或“撩跤”。《归田琐记》即云:“何为‘布库’之戏?”“译语谓之撩脚。选十余岁健童,徒手相搏,而专赌脚力,胜败以仆地为定”。受满族尚武之风的影响,无论是王公大臣,还是平民百姓,都喜爱摔跤活动,在宫廷宴席、接待使臣、军营之中、村野市井时有开展。

康熙帝喜爱摔跤,据《归田琐记》载,康熙初年,太师鳌拜“恃其劳绩,肆行无忌”,为了铲除这一挡政的绊脚石,“在内日选小内监令之习布库以为戏”。利用这些“习布库者”擒住鳌拜,为康熙亲政扫除了一大障碍。其孙清高宗弘历也“最喜其技”。当时,蒙古王公贝勒朝见清帝时,常举行满、蒙摔跤力士的竞赛,“列圣巡幸木兰,蒙古诸台吉及四十八部盟长例于路哨之后,恭进筵宴,习武合欢”。其中就有摔跤比赛。不仅如此,有时清廷亲王与蒙古使臣还要亲自临场较技,“顺治中,有喀尔喀使臣至,与近臣角抵,具莫能撄。王闻之,请于烈王,饰为护卫,入与使臣斗,应手而仆。世祖大悦,赏赍无算”(《清稗类钞·技勇类》),即其一例。

在清朝的京军中,有“善扑营”的编制,人员是从“八旗精练”勇士中选出三百人,习练摔跤等技艺,“凡大燕皆呈其技,或与外藩部角抵者,争较优劣胜者”(《啸亭杂录》),是供清廷役使的专业摔跤队伍。善扑营举行比赛或表演时,地上铺大绒毡,运动员脚着短靴,身穿窄袖褡裢,三跤两胜,倒地为败。善扑营的摔跤手为扑户,有头等、二等、三等之分,按其摔跤技巧的优劣,每月发给钱粮。平时于营中,练习身手,研究脚步,两两相搏,“皇帝御试进士,车驾出巡,扈从宿卫,晏会蒙古藩部时,献技为戏”(清光绪续修《清会典》卷八八)。

清代的摔跤活动有官跤、私跤之分,“善扑营”与“八旗”军中的摔跤活动属官跤,而民间盛行的用以自娱和谋生的摔跤活动则为私跤。清代民间摔跤活动也很活跃,“杂耍诸技,皆村民为之,北人好技勇,故俗使然也”(《都门琐记》)。可见,民间摔跤,已成习俗,在北方,尤其是北京、天津、河北等地,此风更甚。

可以说,清代摔跤活动的盛行,是受作为统治阶层的满洲民族体育习俗的影响,在全国各地流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