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代体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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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骑射习俗的持续发展

骑射作为中国古代军事作战的基本手段和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风尚,历来深受重视,可谓长盛不衰,是中国传统体育习俗的主要内容。明、清两朝,这一习俗仍很兴盛。

无论是明、清的军队还是学校,都十分重视骑射训练,如《明史·兵志》中就有明代“骑卒必善驰射、枪、刀;步兵必善弓弩、枪”的规定。清代更是“夙重骑射”,即便是在当时冷兵器已经衰落的情况下,火器营也必须“月习步射六次,骑射六次,马上技艺六次”。明朝初年,统治者就十分注意培养文武兼备的人才,将骑射作为学生的学习内容,据《续文献通考》的记载,洪武三年五月曾下诏令“国子生及郡县学生员皆习射”(《学校一》)。不仅如此,还把骑射列为科举考试的主要科目,即便文科也如此。据《明实录》所载:“洪武三年八月,京师及各行省开乡试”,初试四书经义和策论,中试者于十天后“复以五事试之,曰骑、射、书、算、律。骑观其驰驱便捷,射观其中之多寡。”而对武官子弟,则予以文化教育,“太祖以武臣子弟但习武事,鲜知学问,命大都督府选入国学。嗣后,勋臣子弟多入监读书”(《续文献通考》卷四七)。为了培养文武兼备的人才,明初甚至不予设置武举制。洪武年间,“礼部请如前代故事,立武学,用武举。帝曰:‘析文武为二途,轻天下无全才矣。三代之上,士之学者,文武兼备,故措之于用,无所不宜,岂谓文武异科,各求专习乎……今又欲循旧,用武举,立武学,甚无谓也。’”故“寻罢不行”(同上)。在统治者的倡导下,明代不仅军中将士娴习骑射,儒生文臣善于骑射者也屡见不鲜。如《日下旧闻考》记载,明代的节日庆典活动中,常有骑射比赛。在端午日,“赐文武官走骠骑于后苑”,“联镳飞鞚,竞以骑射为娱”。参赛的人数达“数百骑”。最后“乃衣蕃衣,臂鹰走犬,围猎状终场。”明代民间骑射也有广泛开展,像“徐州有箭手,善骑射”,“延绥、固原多边外土著,善骑射”(《明史·兵志》)。可见骑射之俗在明代确是很流行的。

和明代一样,清朝除强调军中练习骑射外,也十分注重对八旗子弟的骑射教育,何况满洲有着“夙重骑射”的习俗。《清文献通考·选举考》记载:“士子应试,必先试其骑射,合式方准入闱”。这就使骑马射箭在文人士大夫中也广泛流行开来。当然,骑射并非单纯的军事武艺,平时也常用以交游娱乐。如徐珂《清稗类钞·技勇类》记载:“士大夫家居,亦以习射为娱,家有射圃,良朋三五,约期为会”。其娱乐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如射鹄子、射花篮,以及射绸、射香火等。鹄的中心即靶心,小如羊眼,故此射法亦称射羊眼,清代“果益亭将军专工射鹄,有‘果羊眼’之称”。射花篮、射绸、射香火等难度更大。射花篮,是以相互联结的圆圈为靶子,当箭中关节处,诸圈皆开而不落,状若盛满鲜花的花篮,故名射花篮。射绸,是“悬方寸之绸于空而射之”。箭靶飘忽不定,射中的难度可想而知;射香火则是“于暮夜,悬香火于空而射之”,这要求射者的技术和视力都要有更高的水平。这些均反映出作为传统的民族体育习俗,骑射活动在明清时期都得到了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