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代体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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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引人入胜的唐代军中“常戏”

军队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赖以维持统治、抵御外来入侵的重要工具。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对军队的建设,为提高作战能力而进行的各种体能的、技艺的训练,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古代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时称“军中戏”。

隋唐两代的统治者,自然也都十分重视对军队的建设。如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六年九月辛巳,“素服御射殿,诏百僚射”(《隋书·高帝纪上》)。《旧唐书·太宗本纪》亦记载:李世民于武德五年九月丁未,“引诸卫骑兵统将习射于显德殿庭,谓将军已下曰:‘自古突厥与中国,更有盛衰。若轩辕善用五兵,即能北逐獯鬻;周宣驱驰方、召,亦能制胜太原。至汉、晋之军,逮于隋代,不使兵士素习干戈,突厥来侵,莫能抗御,致遗中国生民涂炭于寇手。我今不使汝等穿池筑苑,造诸淫费,农民恣令逸乐,兵士唯习弓马、庶使汝斗战,亦望汝前无横放。’于是每日引数百人于殿前教射……自是后,士卒皆精锐。”这不仅说明统治者对军事训练的重视,而且可以看出射箭在当时仍居十分重要的地位,据《新唐书·兵志》说,每个士兵要“人具弓一,矢三十”,弓箭是每个兵士都必须具备的武器。军中时常进行射箭比赛,并以成绩予以升级奖赏。“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武骑、排癆手、步射。”“又择材勇者为番头,颇习弩射。又有御林军飞骑,亦习弩。凡伏远弩自能施张,纵矢三百步,四发而二中;擘张弩二百三十步,四发而二中;角弓弩二百步,四发而三中;单弓弩百六十步,四发而二中,皆为及第。诸军皆近营为棚,士有便习者,教试之,及第者有赏。”(《新唐书·兵志》)显而易见,射箭不仅是当时军中的重要习尚,而且成为一种谋取职业、寻求升迁的手段之一。

由于统治者的重视以及弓箭在军队装备中的显著地位,更由于士兵们的勤学苦练、刻意创新,使射箭的理论有了新的成就。《新唐书·艺文志》中就著录有王琚《射经》一卷,张守忠《射记》一卷,以及任权《弓箭论》一卷。这无疑是隋唐时代射箭活动的经验结晶。

格斗器械的训练是军队体育的主要内容,其中又以长枪为主。唐代不乏使枪的好手,如《旧唐书·秦叔宝传》载:“叔宝每从太宗征伐,敌中有骁将锐卒,炫耀人马,出入来去者,太宗颇怒之,辄命叔宝往取。叔宝应命,跃马负枪而进,必刺之万众之中。”真似俗话所说的于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旧唐书·程知节传》:程知节“少骁勇,善用马矟。”哥舒翰“善使枪,追贼及之,以枪搭其肩而喝之,贼惊顾,翰从而刺其喉,皆剔高三五尺而坠”(《旧唐书·本传》),“白孝德挟二矛,策马截流而渡……持矛跃马而搏之”(《旧唐书·白孝德传》)。五代时期,还出现了铁枪,重量加技术,更能提高杀伤力,但也无疑要增强训练的强度。《旧五代史·王敬荛传》记载:“敬荛魁杰沈勇,多力善战,所用枪矢,皆以纯铁锻就,枪重三十余斤,摧锋突阵,率以此胜。”《新五代史·王彦章传》:“彦章为人骁勇有力……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击如飞,而佗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枪。”

隋唐时期枪法训练已包括了避枪与夺枪的技法,尉迟敬德就是精通此技的著名战将:“敬德善解避矟,每单骑入贼阵,贼矟攒刺,终不能伤,又能夺取贼矟,还以刺之。”以至“出入重围,往返无碍。”当时的齐王元吉,“亦善马矟,闻而轻之,欲亲自试,命去矟刃以竿相刺。敬德曰:‘纵使加刃,终不能伤,请勿除之,敬德矟谨当却刃。’元吉竟不能中。太宗问曰:‘夺矟、避矟,何者难易?’对曰‘夺矟难。’乃命敬德夺元吉矟。元吉执矟跃马,志在刺之;敬德俄顷三夺其矟。”他的技能,不能不使身为皇兄又善使马矟的齐王元吉在叹异之余,又“甚以为耻”(《旧唐书·尉迟敬德传》)。

除长枪外,唐代军队中的格斗器械还有陌刀、铁锤、拍刀、巨棓等,它反映出唐代军事体育的多样性。但这些训练纯粹是以提高作战能力为目的的,并非主观上的体育活动,只不过在达到目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为提高体能——身体素质的锻炼,对体育的发展和内容的丰富起到了客观的推动作用而已。唐代军队中既具娱乐性,又包含军事训练意义的体育活动,还是角抵、马球、足球等项。

在民间作为娱乐活动的角抵,由于它所具有的格斗技能、攻杀手段等属性,一直也是军中常戏,唐代亦然。如左右神策军中多擅长角抵之徒,皇帝每每赴神策军中观看这一活动,《旧唐书·穆宗纪》载:穆宗即位后,“丁亥,幸左神策军观角抵及杂戏。”“自是凡三日一幸左右军……观角抵,杂戏。”唐中央的“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彩、食粱肉,壮者为角抵、拔河、翅木、铁杠之戏”(《旧唐书·兵志》)。唐敬宗也常“御三殿,观两军、教坊、内园分朋驴鞠、角抵”(《旧唐书·敬宗纪》)。

其实左右神策军的角抵好手,大多来自地方军队,如《唐语林》载:“李相绅督大梁,间镇海军进健卒四人……悉能拔撅,角抵之戏。”而民间的角抵名手,也往往被召入军队,甚至当官,如《旧五代史·李存贤传》记载:“存贤少有材力,善角抵……庄宗自矜其能,谓存贤曰:‘与尔一博,如胜,赏尔一郡。’即时角抵,存贤胜,得蔚州刺史。”就是一例。

此时的角抵活动业已形成一种风气,军队、民间、宫廷普遍都有开展,且已起到了互补的作用。军队的角抵赖于民间供应人才,而军队的角抵活动不同程度上也推动了民间角抵活动的普遍开展。宫廷角抵活动则往往标志着当时军队、民间角抵活动的水平,因为它汇聚着民间、军队角抵的精华。

唐代最为盛行的马球运动,并非宫廷贵族所独有,虽然因场地的限制和运动器具的要求在民间未能普及,但却是军队中极为普遍的运动项目。之所以如此,与唐初的社会环境不无关系,其中主要的则莫过于突厥、吐谷浑等周边游牧民族的频繁侵扰。和这些善骑射的民族作战,必须有强大的骑兵,故唐初统治者十分重视养马,“马者,兵之用也……自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新唐书,兵志》)。只有马而不善骑,当然达不到养马的目的,大概基于这种认识,唐太宗才用既可练兵,又能娱乐的马球运动让皇亲贵族“比亦令习”的。到天宝六年(747),马球迷唐玄宗的体会更深,认识到马球是“用兵之计”,“武由是存,义不可舍”,不能“徒习于禁中”,而要“示于天下”,并下诏将马球推广到军队中,使之成为练兵的手段。

不知是马球确实符合军队训练骑兵的要求,还是枯燥的军营生活使将士们为这项充满竞争精神、极具娱乐性质的活动所陶醉,抑或是唐玄宗对此项运动的大力提倡,马球运动在唐代军队中成为盛极一时的娱乐活动,尽管其目的曰“用兵之计”。在唐朝各地军队驻地,一般都修筑有马球场。韩愈《汴泗交流赠张仆射》诗中“汴泗交流郡城角,筑场千步平如削。短垣三面缭逶迤,击鼓腾腾树赤旗”之句,描画的就是今徐州地区唐朝驻军的马球场地。再如唐宣武节度使汴州刺史李绅在球场犒劳镇海派来的“健卒”富仓龙等四人;徐州军队三千人经过许昌,陈许节度使薛能招待他们在球场住宿;庞勋率一千人到泗州,刺史杜滔招待他们在球场吃饭。此外,常山(河北正定)、恒州(山西大同)、郓州(山东郓城)等唐朝军队驻地都修有球场。

唐代的将士们对马球运动非常痴迷,如唐德宗时,河北一位姓夏的军将苦练击球技艺,“常于球场中累钱千余,走马以球杖击之,一击一钱飞起六七丈”(《太平广记》卷二二七)。“胡淛者,吴少诚之卒也,为辨州刺史,好击球,南方马庳小不善驰……且患马之不便翫习,因命夷民十余辇肩舁据辈癇杖,肩者且击,且走旋环如风,稍怠淛即以策叩其背,犯鞭亟走,淛用是以为笑乐。”(《南部新书》)虽然为打马球别出心裁,但以人为骑,未免太残酷。

唐代军队将官并非全是赳赳武夫,也有文弱书生,如徐州刺史张建封即其一例,他对激烈的马球活动也非常热衷,经常驰骋球场,挥杖击球。他的部下韩愈曾劝他不要从事这项活动:“凡五脏之系络甚微,坐立必悬垂于胸臆之间,而以之颠顿驰骋,呜呼其危哉”(《韩昌黎集》卷一七《上张仆射第二书》)。但张建封却以为,一马一球一杖,其乐无穷:“俯身仰击复旁击,难于古人左右射。齐观百步透短门,谁羡养由遥破的?儒生疑我新发狂,武夫爱我生雄光。杖移鬃下拂尾后,星从月下流中场。人不约,心自一;马不鞭,蹄自疾”(张建封《酬韩校书愈打球歌》)。这种对马球活动的痴狂,确是不置身于其间的人所难以理解的。

在封建专制时代,皇帝或官僚的爱好,往往能决定一个人的升迁甚至命运。故在那个时代也有以善击球而升官的。如唐末的周宝、高骈都是以打球军将身份起家至节度使的:周宝与高骈“皆隶右神策军,历良原镇使,以善击球,俱补军将……”(周宝)官不进,自请以球见,武宗称其能,擢金吾将军,可惜美中不足,终于“以球丧一目”,这大概也是对他不以正道擢进所得到的补偿吧!上行下效,周宝以长于击球而升官后,也有投其所好的,“镇海将张郁以击球事宝”(《新唐书·周宝传》)。这也是专制时代的特征之一,不足为奇。

蹴鞠一直是古代军队中用以训练的活动项目,虽然唐代马球运动的兴起,使蹴鞠退居次要地位,但仍然是军中常戏,唐韦应物《寒食后北楼作》“遥闻击鼓声,蹴鞠军中乐”(《韦江州集》卷七)诗句,说的就是军队中的蹴鞠活动。徐松《两京城坊考》引《剧谈录》说“胜业坊北街军中少年蹴鞠”,也说明蹴鞠活动在唐代军队中还是时有开展的。

总之,唐代的军中戏还是比较活跃的,特别是马球活动堪称古代军事体育的奇葩。由于其士卒多来自民间,最终又归之于民间,故军中体育的活跃,一方面反映了民间的体育风尚,另一方面也不同程度地推动了民间体育习俗的形成与发展。宫廷体育之所以繁盛,与此也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