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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左拉的逃亡

1898年的7月,一位法国作家被法庭以诽谤罪,判处徒刑。就在宣判的当天,他跨海逃亡,在英国伦敦过着隐姓埋名的日子。这位作家,就是左拉(Emile zola 1840—1902)。作家被弄到对簿公堂,左拉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在今天的先锋文学圈子里,这是个已经少有人谈起的名字。

左拉逝世,距今不足百年,读他那些曾经辉煌一时的作品者,已寥若晨星。想到时下一些作家,认为自己已经传世;或一些捧家,认为某些作品已经经典,都是不怕大风闪了舌头的过甚之词。

文学的不朽,是由坐在书斋里的几个人,交头接耳就能决定的吗?2050年以后的读者喜欢读什么文学作品,能以这些明公的不太高明的脾胃为标准吗?我们到饭店请客的最起码的礼貌,总是要把菜单递给客人,请他点菜吧?如果一个主观的主人按他的好恶决定了几道菜式,也不管你是不是能够接受诺曼底那种臭不可闻的奶酪,非强迫你吃的话,你会欣欣然地坐在那里吗?

马来西亚的槟城,一边是太平洋,一边是印度洋。

左拉一生的目标是追赶巴尔扎克,直到他最后死于煤气泄漏,由20部长篇小说构成的《卢贡——马卡尔家族》,是他的类似《人间喜剧》式的法国社会生活的编年史。法国作家巴比塞说过:“在左拉眼里,只有长篇小说才是‘我们时代的武器’,如同悲剧是17世纪的武器,诗歌是19世纪30年代的武器一样,他说:‘长篇小说的灵活框子可以把全部知识的总和都包容进来’,‘长篇小说——这是随心所欲的东西。’”

对于这位长篇小说领域中进行过写作实验的大师,时下,持现代派观点和只不过标榜新潮的作者或读者,或既不是作者、也不是读者的文学混混之流,都不大提起。有的人甚至不知左拉为何物,即或知道他是谁,他曾写过些什么,现在忽然提到了他,便与从箱子底下翻出来的四个吊兜的涤卡中山服、国防绿的洗得褪色的军便服一样,至少有种老古董感觉,背时的感觉,这大概是不会说错的。

文学是个市场,和服装一样,流行什么,滞销什么,是个使神经脆弱的作家,像没头的苍蝇东碰西撞,足以忙得五内俱焚的问题。有的作家,财源滚滚,炒作成瘾;有的作家,枯守寒窑,只好喝西北风。所以,这种不平衡,大概就是现实,现实就是这样残酷无情。

随便举个例,同是外国作家,同是在名字中间有个“拉”字的,那境遇也是黄泉碧落,上下迥异。譬如那位杜拉,譬如那位昆德拉,其吃香走红的程度,可就大大地让左拉感到惭愧。杜拉因为和张爱玲一样,由于在前不久香消玉殒的缘故,突然走俏。不但她的书好销起来,连由香港演员饰演男主角的(情人)VCD,也卖得不错。至于昆德拉,那更是一直被敬若神明,受到众人顶礼膜拜的。甚至拉美文学,只不过沾一个“拉”字的光,也在文学市场上被看好。因为流行和时尚,有一股裹胁愚盲的力量,会诱使那些轻信者、追随者,也就是北京人所说的“老赶”之辈,会不由自主地趋之若鹜。其实,拉美作家中也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有的相当“柴”的。最近召开的国际西班牙语大会,巴尔加斯·略萨不就指责一些作家在使用垃圾语言吗?因此,杜拉也好,昆德拉也好,狂捧嗜痂者,固大有人在,持相异评价者,也大有人在的。

中国人之容易被蛊惑、被煽动,和中国人之喜欢看热闹,喜欢一窝蜂,喜欢大呼窿,喜欢起哄架秧子有关。

清末义和团运动,就是一个最具说服力的例证。一夜之间,京城津门,神坛遍地,磕头烧香,扶清灭洋。那些信徒坚信大师兄所言,念了咒就可以刀枪不入,哪怕后来在武清县,在垡头镇的交火中,证明了敌不过洋枪洋炮,一排一排地被洋鬼子击毙,倒地不起,还不承认符咒不灵,声言系死者不够心诚所致。所以,我在一本书里看到一则统计数字,说中国每天有六千万人在如火如荼地大练气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这其实是缩小的说法,包括我认识的几位神神道道的作家,几位走火入魔的编辑,说现在神州大地上流行着当代义和团癔病综合症,不算过分。于是,我想,拉美文学,乃至死去的杜拉和活着的昆德拉的崇拜者,有的是托,有的是病,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只不过矮子看戏,人云亦云,众人说东,不敢说西的从众心理的惯势罢了。

所以,此“拉”在市场上敌不过彼“拉”,是因为没有鼓吹的气功师、点传师罢了,但并不等于其文学价值也打了折扣。

前些日子,有一些文学刊物,搞了一个新体验专号,为已没有什么故事的文坛,掀起几丝漪涟,增加些许热闹。有人去当小贩,有人到太平间,大家觉得很新鲜,其实并不新鲜,不过老戏新唱,旧调重弹。溯本推源,这种新体验小说的老祖宗,就是左拉。他在19世纪末的巴黎文学圈子里,就推行他的自然主义的文学主张和实践。当时,赞同他这种文学实验的,还有写《羊脂球》的莫泊桑,写《最后一课》的都德,他们共同结集出版的《荷塘夜话》,便是他们最初创作实践的结果,这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据说,左拉为了写他《卢贡——马卡尔家族》第九部的《娜娜》,也是这部系列作品中最出色的一部,曾经专门去拜访过巴黎的名交际花,到三等妓院去深入过,甚至在一个老鸨家里做客长谈,还待在后台的女演员化妆室里观察她们的生活,在那里过了好几个夜晚,尽量熟悉舞台的每一个角落。

这家刊物标明“新体验”以区别于前人和他人,而不说天下唯一,世上无双,这就是聪明之处了。稍有常识的人应该看透,文学和历史一样,所有的花样和把戏,招数和功夫,名堂和噱头,方法和点子,几乎都被前人玩过。后来人的全部努力,包括作家在那里苦思冥索,绉断枯肠,顶多也不过是在前人玩过的基础上,稍稍加以变化,赋予你自己的和你那个时代的特色罢了。

仅此而已,岂有他哉?

左拉的伟大,不仅仅是位出色的作家,而且还是一个吃过官司、坚强不屈的斗士。

旧时的老百姓多畏官,不大愿意闹到衙门里去。对于诉讼,有一种天然的拒绝情绪。所以,把爱打官司的人、会打官司的人,叫做讼棍。至于刀笔吏,至于绍兴师爷等等,也都是善于挟嫌诬告、栽赃陷害、心肠歹毒、置人死地的告状的行家里手。人们往往深恶而痛绝之。外国人则不然,他们既善于用法律手段去收拾别人,也善于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不过,在上世纪末,左拉却因他的正义,而被控犯了诽谤罪。一旦法律成了权力的私有品,这位大师就只有引颈受戮的份儿了。

凡有关这位作家的传记,无一不提到“德莱福斯事件”,无一不提到他的那篇以“我控诉——”开头的声讨邪恶和不公正的文章。

不是所有的作家,都具有他这种和罪恶进行斗争的勇气,都敢于站出来向欺凌无辜的强势说一声“不”,都会对无援的弱者伸出支持的手。凡攸关这类善与恶、是与非的抉择中,我们看到了太多作家所表现出的对强者的谄媚,对力量的巴结,对权势的讨好,以及莫明其妙的随声附和。

在19世纪的90年代里,左拉站出来为军官德莱福斯申辩,而遭受迫害,最后不得不流亡英国,这件事本身要比他写的任何一部作品,具有更大的影响力。1894年,发生了法国军方陷害军官德莱福斯的冤案。这位犹太商人的儿子,进入军界后,很快升至上尉,然后调到国防部工作。不久,他就被指控向德驻法使馆武官出卖军事情报。年底,被判处在法属圭亚那群岛的魔岛上终身监禁。这次裁决,实际是站不住脚的:第一,证据不足;第二,审判受到当时法国反犹主义的影响。于是,整个法兰西对此案产生极大的分歧,一部分反犹主义、反共和体制者叫好的同时,绝大部分的政界人士、知识分子和一般老百姓,都认为这是一件冤案,发出了抗议的呼声。

凡官司,审判者被情绪支配,被关节打通,被实力左右,被利益诱使,那就必然是对司法公正的嘲弄,这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更令法国朝野上下不解的是,隔了两年以后,另一法国军官埃斯特哈齐的罪行被公布,分明是犯了里通外国罪,结果却被这个法庭宣布无罪。这种明目张胆的枉法行为,很明显,由于德莱福斯是犹太血统,从充满偏见的法庭到大肆宣传的排犹舆论,都相信他是有罪的,而埃斯特哈齐是非犹太血统,便从轻发落。

恰巧这时,爆出内幕,一位在法庭上指证德莱福斯有罪的情报部上校亨利,向报界透露为了维护法国陆军的面子,曾经在德莱福斯一案的审判中,提供过伪造文件。于是,群情哗然,更多的要求伸张正义的人士,纷纷站出来为德莱福斯辩护,认为必须释放这位受诬陷的军官。

左拉那时正在国外旅行,很晚才得悉这一冤案的始末材料。他的正直,他的良知,他对于邪恶挟重势以胁迫善良的愤怒,他对于无理搅理的莫须有式审判的憎恨,回来后便投入了这场为德莱福斯伸冤的斗争。他发表了一系列的演说、文章,最为震惊法国和全世界的,便是在《震旦报》上刊载他慷慨陈词,痛斥当局的、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也就是《我控诉》这篇声讨文字。这也是文学史上,一位作家发出的最强音之一。

如果说,一个作家,无力抗恶,迫于情势,保持缄默,尚可谅解的话,反过来,若是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落井下石,出卖灵魂,就是十足的堕落文人了。因此,读明末清初钱谦益的诗,叹其精妙高雅之工,慷慨意气之韵,无论如何也忘不掉他和王铎为南明小王朝所拟的《降清文》。“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这一派自己当汉奸,还动员别人也当汉奸的语言,这一张已经够丑恶、够恶心的投降派嘴脸,即使脂粉厚厚地涂抹起来,是怎么也淡化不起来的。

近些年来,知堂老人忽然红遍大江南北,为冲淡派散文家奉为大宗师。然而,写得再飘逸的文字,能遮住他当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那副汉奸的丑陋形象吗?我表示怀疑。

还有前些日子病逝美国的张爱玲,她的确写过一些很精美的小说,她对于《红楼梦》的研究,也有其独到的见解。不过,要是读过她在香港为某国新闻处炮制的反共小说《秧歌》之类作品,就让人对她的行径不以为然了,很难用瑕不掩瑜这样的词藻来为她开脱了。

作为作家,不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含糊,免得玷污了自己的一生名节。同样,对于邪恶,对于霸气,对于不公正,对于仗势欺人,对于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对于成群结伙的围攻,对于碰不得摸不得的屁股,对于老爷子、小爷子的妄自尊崇,也应该具有一点正义感,至少不应该苟同,不应阿谀,更不应趋炎附势地巴结讨好。

所以,像左拉在德莱福斯冤案中,面对压力,哪怕对簿公堂,也要敢于仗义执言,这才是作家胆识和勇气的表现。因此,左拉固然是用他的笔在写不朽之作,难道他也不是用他的人格、思想、行动、道义在写一部比文字更有力的传世之作吗?法国作家法郎士在左拉墓前的悼词中,称赞他在“德莱福斯事件”的表现,是“人类良心的一个关头”,这不仅是对左拉的褒誉,也是对于绝大多数有良知的作家,一种人格上的期待。

结果,可想而知,真理未必敌得过黑暗,正直哪是阴谋的对手。左拉此举,遭受到反动势力的仇视和迫害,1898年7月他被无理押上刑庭,以诽谤罪判处一年徒刑,并科以3000法郎的罚款。就在对善良正义绳之以法的当天,他偷渡海峡,仓皇逃到英国伦敦,过起流亡生涯。

事实证明,所有不公正的判决,虽然取得一时性的胜利,但时间才是最无情的终审法庭。最后,原告重新被绑在耻辱柱上,而被告被洗雪而沉冤大白。类似的冤案,我们不但见之于倡日心说的哥白尼,和被宗教裁判所烧死的布鲁诺这两位中世纪的冤案,经过数百年后,终于被教庭予以平反的事实,而且从我们许多同时代人的经历中,更可找到简直不计其数的例证。在《汉语大词典》中,忽然出现一个“冤假错案”的新词汇,就是因为这种现象过于频密出现,才在使用中产生的。

德莱福斯案件到了1899年,由雷恩军事法庭复审,虽然再次确定有罪,给自己留一份脸面,但也不得不给德莱福斯改为十年监禁。这实际上是迫于无穷无尽的抗议,做出的些微让步。1904年,这是左拉死后的第二年,又获重审,一直审到1906年,最高法院终于将此冤案彻底平反,为德莱福斯昭雪,并授予荣誉军团勋章,晋升少校。虽然这一切,左拉看不到了,但历史为这位伟大作家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最终胜利,属于不屈不挠坚信真理必胜的人,这是毫无疑义的。

从左拉在这场政治斗争中的坚韧表现,也可知他在文学上的奋斗精神。1860年,还是一个20岁的青年人时,曾给他的朋友写信,提到他的文学抱负:“关于前途问题,我一无所知,如果我决定走文学家的道路,我愿意按照我的格言去做:要么得到一切,要么什么也没有!我不想踏着前人的足迹前进,这倒不是我有野心当一个学派的领袖……可是我想找出一条前人未走过的路,从我们时代的平庸作家群中脱颖而出。”从这段称得上是他的文学宣言里,我们看到:他不想走别人走过的路,而要创造他自己的风格。他在创作生涯中,要么成功,要么失败,决不甘于平庸,这实在值得那些小有起色,略有斩获,便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作家,感到惭愧的。

尤其他不想领袖群伦的品格,更是难能可贵。因为事实证明,凡手中稍稍有点本钱的作家,无不具有当大哥大的欲望,而一旦想夺得文学以外的声名,他的创作前景也就必然暗淡了。

而左拉却是以他25年中每一天辛勤地写作,来实践他的文学抱负。在他生前,甚至连法兰西科学院也拒绝吸收他为院士,但他根本不计较这些身外之名。据说,在他巴黎的寓所里,在壁炉上刻了一行字:“一天至少一行”。正是这种精神,他才成为文学史上自然主义奠基人和主将。若是他忙于应酬交际,忙于声色犬马,忙于结党营私,忙于打打杀杀,忙于当个什么职务,忙于弄个什么头衔,忙于走个什么门路,忙于捞个什么肥缺,就很难做到像法国作家巴比塞所说的:“左拉写作的速度,大约每年一本书,在每本新书中,他都要深入探索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的奥秘。”

19世纪的90年代,左拉作为刑徒逃亡了,那时他是败者,但一百年后,他却是彪炳史册的胜者。作家的全部才能,固然应该表现在他的作品里,但作家的人格力量,却是要在“人类良心的一个关头”上,做出正确的毫不玷污自己的选择。

重温左拉的这段历史,多少能体会一点如何为人,如何为文的精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