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百代文宗:韩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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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天人之见,继承孔孟

对自然、历史、人生的观点,是韩愈哲学思想的全部内容,也是他认识世界、参与社会实践的指导思想。

史说“天人关系”论,早在殷周时期,中国哲学史上就产生了天人关系的辩论。唯物主义者主张“天人相分”,唯心主义者主张“天人合一”。春秋末年社会变革加剧,除了表现在政治上奴隶制的破坏,经济上赋税制度的改变,社会生活上旧观念、旧行为的变化外,人们对天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一些人怨天恨天的思想活跃起来。先秦时期,关于宇宙起源、发展、变化的中心问题是“天道观”,老子是其中的代表。老子针对“天道有知”的宗教迷信思想,在天之上提出了“道”的范畴,认为“道”是一种自然状态的物。他说:“道法自然。”“天下万物生于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与老子同时的孔子,对当时思想战线上争论的“天人之辩”,主张“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认为天有意志,是自然和社会的主宰。

战国时期,荀子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自然观,在《荀子·天论》里开篇就讲:“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认为天“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指出天是客观存在的,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人不能使天存亡;天无知无情,不能赏罚,不能加祸于人。地和天一样,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荀子不仅对天地自然有明确认识,还引导人们正确认识自然现象,他针对人们因不了解自然现象而产生的恐惧心理说:“星队,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指出对天地万物中发生的奇异现象,感到奇怪还可以理解,害怕则大可不必了。荀子这种“天人相分”、“制天命而用之”的观点,代表了当时思想界的先进水平。而同时的另一位思想家孟子则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有所修正,主张天人相通,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认为人的心性受之于天,尽心知性也知天。孟子认为造就一个大人物是天有意识地安排,宣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给天以道德属性,认为国君的传承都是天的意志,即“天与亡”,天虽然不明说,然“以行与事示之而已”。他把人无能为力的一切现象,都归之于天命,“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认为天命是人类社会的决定者。

后世的思想家分别继承了先秦两派思想家的观点。西汉董仲舒提出天人相类,人附天数之说,认为天按照自己的模式创造人的形体和精神,天所有者,人亦有之,人所有者,天亦有之,“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韩愈继承孔孟儒学,其对天人关系的看法亦受此影响。汉代的王充和唐代的柳宗元、刘禹锡则继承了荀子等人的观点而有所发挥。如王充所说:“天地,含气之自然也。”又说:“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提出了唯物主义的元气自然论。王充认为天地是包涵元气的物资实体,具有物资性的元气产生万物,而万物的产生是“自然”,“自生”,不需要造物主,也不靠人的意志。这种思想改造和发展了老子及荀子的自然观,批判了孔、孟学说,也批判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

韩愈在天人关系上继承了孔孟的看法,又有所发展。纵观韩愈一生,我们可以看到,他虽然没有对天体自然作过专门研究,但从韩愈和柳宗元、刘禹锡在“天人关系”的问题上的讨论中,还是可以看到韩愈在“天人关系”上的认识,这些思想资料主要保留在柳宗元《天说》一文所引韩愈给柳宗元信中的一段论述。这些思想资料历来为世人瞩目,关系到韩愈哲学思想评价的基本问题,下面有一些摘录:

韩愈谓柳子曰:“若知天之说乎?吾为子言天之说。今夫人有疾痛、倦辱、饥寒甚者,因仰而呼天曰:‘残民者昌,佑民者殃!’又仰而呼天曰:‘何为使至此极戾也?’……人之血气败逆壅底,为痈疡、疣赘、瘘痔,虫生之;木朽而蝎中,草腐而萤飞,是岂不以坏而后出耶?物坏,虫由之生;元气阴阳之坏,人由之生。虫之生而物益坏,食啮之,攻穴之,虫之祸物也滋甚。其有能去之者,有功于物者也;繁而息之者,物之雠也。人之坏元气阴阳也亦滋甚:垦原田,伐山林,凿泉以井饮,窾墓以送死,而又穴为偃溲,筑为墙垣、城郭、台榭、观游,疏为川读、沟洫、陂池,燧木以燔,革金以镕,陶甄琢磨,悴然使天地万物不得其情,悻悻冲冲,攻残败挠而未尝息。其为祸元气阴阳也,不甚于虫之所为乎?吾意有能残斯人使日薄岁削,祸元气阴阳者滋少,是则有功于天地者也;繁而息之者,天地之雠也。今夫人举不能知天,故为是呼且怨也。吾意天闻其呼且怨,则有功者受赏必大矣,其祸焉者受罚亦大矣。子以吾言为何知?”

根据这一思想资料,并结合韩愈对天、天命、天道的其他论述,不难发现他对“天”的认识中有两点在当时有进步意义。

其一认为“天”是自然之天,他说:

天池之滨,大江之濆,曰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汇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

形于上者谓之天,形于下者谓之地,命于其两间者谓之人。形于上,日月星辰皆天也;形于下,草木山川皆地也;命于其两间,夷狄禽兽皆人也……天者,日月星辰之主也;地者,草木山川之主也;人者,夷狄禽兽之主也。

韩愈所谓自然之天,和柳宗元的天说相同,是无意识,与人无关的独立存在。韩愈的思想主要源于孔、孟。《论语·阳货篇》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秦伯篇》云:“巍巍乎!唯天为大。”说明自然界只有天最大,不管天说不说,如何说,四季照样运行,百物照常生长。《孟子·梁惠王上》云:“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孟子·离娄下》云:“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说明云生雨作,禾苗繁盛,皆油然而致。天虽高,星虽远,只要按照自然规律运行,千年以后的冬至,都可以推算出来。

其二认为“天”是义理之天,他说:

不知造物者意竟如何,无乃所好恶与人异心哉……同是人也,犹有好恶如此之异者,况天之与人,当必异其所好恶无疑也。合于天,而乖于人,何害?况又时有兼得者邪!

孔子云:“丘之祷久矣。”凡君子行己立身自有法度,圣贤事业,具在方册,可效可师;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积善积恶,殃庆自各以其类至。

天意固有属,谁能诘其端?

韩愈对义理之天的认识,也与孔、孟一脉相通。《论语·八佾篇》云:“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说的就是如果得罪了上天,即使是祈祷也是没有用的。《孟子·尽心上》云:“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是说君子做事上不愧天,下不愧人,以修身养性而事天。

韩愈在“天人关系”上的认识虽然有局限性,但是在当时的封建社会,能够比较客观地看待自然事物,让人懂得做人的道理。是很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