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好银行?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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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20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信达公司作为商业化转型试点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改制和发展都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之际,《好银行?坏银行!》作为信达公司资产管理案例精选第六辑,呈现在大家面前。

过去二十余年是金融危机爆发最频繁的时期。在此期间,世界许多国家都经历了金融危机的考验,其中影响较大的金融危机就有亚洲金融危机和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化而成的全球金融危机。总体上看,金融危机呈现出爆发越来越频繁、成因越来越复杂、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持续时间越来越长、破坏性越来越大等特点,给有关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多年来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

危机发生后,有关国家普遍采取了包括注资、降息、提供流动性、全额保障存款、重组银行、接管问题金融机构等危机控制措施。为从根本上化解金融危机,大部分国家都采取了建立“坏银行”,作为有效隔离和处置不良资产、恢复金融体系功能的治本措施。

金融资产可以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优质资产;一类是不良资产。当金融机构出现问题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时期,为避免不良资产或“有毒资产”污染优质资产,需要将前类资产从银行中剥离出来,两类资产分别由“好银行”和“坏银行”经营。因此,“坏银行”是指管理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好银行”则是经营优质资产的银行。

“坏银行”的概念虽然简单,但具体操作起来却很复杂。既有完全集中式的全国独家机构,也有分散式的各家银行自设机构;既有政府机构,也有市场化公司;既有按市价剥离的经营型公司,也有按面值剥离的承债型机构;既有快速处置机构,也有企业重组机构;既有短期机构,也有常设机构。尽管如此,“坏银行”的建立和运作还是有很多共同之处。例如,“坏银行”都得到了国家政策和法律支持,都要完成多元化的社会和经济目标,都广泛运用了市场化的处置手段等。特别是,经过“坏银行”的运作,美国、日本、中国等国家乃至全球范围都形成了不良资产市场。我们从这些“坏银行”案例中还发现一个有趣现象,易受金融危机冲击、中介体系不甚发达的日本、韩国、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的资产管理公司最终都成为没有固定存续期限的“坏银行”。

信达公司诞生于亚洲金融危机后期,正是亚洲许多国家建立“坏银行”的高峰时期。11年过去,当信达公司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并实现改制之时,在世界范围内又出现了建立“坏银行”的浪潮。信达公司在建立时,借鉴了包括美国重组信托公司在内的“坏银行”经验。信达公司的成功运作,同样也给世界其他国家建立“坏银行”提供了宝贵经验。

为总结过去二十余年全球“坏银行”运作的经验,为今后国内外大规模处置不良资产提供有益启示,金融风险研究中心从2010年4月开始整理全球“坏银行”案例。经过半年多的整理、加工,我们选择了12个案例,汇编成《好银行?坏银行!》。这些案例涵盖20世纪90年代初期、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三个时期,包括美国、瑞典、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英国、爱尔兰、瑞士、德国、中国等11个国家,基本上反映了全球“坏银行”运作的脉络和演变规律。

目前,信达公司正在加快改制转型的步伐。信达转型,转变的是机制和观念,不变的是社会责任。作为国家“金融消防队”,信达公司将继续胸怀服务社会理想,坚守诚信为本理念,努力发展成为以不良资产经营为核心,以金融服务和资产管理为重点的综合化、国际化的金融集团,为国家化解金融风险,为客户提供全能服务,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为员工搭建发展平台,为社会承担更大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商业化转型试点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本完成政策性使命,商业化转型全面启动。而在此时,美国和欧洲尚未走出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化而成的全球金融危机,正在为金融领域积聚的巨额不良资产而苦苦挣扎,有关各国的不良资产处置计划或“坏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刚刚开始运作或仍在酝酿过程中。

国际“坏银行”的建立和运作给我国金融界提供了很好的研究案例。一方面,从中可以分析这些国家金融风险积聚甚至爆发金融危机的原因,加强金融安全网和预警机制建设,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在金融风险积聚后及时采取有效的治标和治本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为未来金融和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十余年的运作,也为其他国家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

为此,金融风险研究中心在出版《沙子?金子!》、《枯树根?艺术品!》、《漫灌?滴灌!》、《战斗?战役!》、《救火队?消防队!》5本案例集的基础上,整理出版了近20年来包括美国、瑞典、日本、韩国、中国、马来西亚、印度、瑞士、英国、爱尔兰、德国等11个国家的12个“坏银行”案例,汇编成《好银行?坏银行!》。

虽然“坏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80年代的欧洲,但通常认为,全球“坏银行”代表性的发展大致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三个阶段,分别为“坏银行”的探索、成熟和创新时期。

“坏银行”探索时期以美国重组信托公司和瑞典赛克拉姆为代表。当时,美国、瑞典都推行了金融自由化,放松了金融管制,在盈利压力下金融机构向房地产业大量放贷,推高了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泡沫破灭导致金融危机爆发。但当时的金融危机影响范围相对有限,美国倒闭金融机构资产约三分之二集中在储贷机构,而且危机没有超出美国范围;瑞典七大银行中的5家银行实际上已经破产,但第一大银行尚能自救生存,而且瑞典作为一个小经济体没有对欧洲地区造成多大影响。为应对危机,两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措施。美国在原有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失败后,以法律为保障,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依托,组建了作为联邦政府机构的重组信托公司,集中处置倒闭储贷机构,开发了拍卖、招标、证券化、承包、合资等资产处置工具,推动了美国不良资产市场的形成。瑞典在危机发生后,迅速推出对银行债务提供担保、银行国有化、成立“坏银行”等一揽子措施。赛克拉姆按资产类别分类管理,主要依靠资本市场处置。由于政府持有银行股权增值,政府放手赛克拉姆进行市场化处置,瑞典化解银行危机的直接成本基本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