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误区:
1.应收账款管理“滞后”
应收账款的管理“滞后”表现在企业在销售时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性认识不足,没有设置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而业务部门只着眼于扩大销售,提高销售业绩,造成应收账款管理责任的“真空”。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三角债”现象突出,成为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形式。
2.销售部门承担收账责任
一些企业为了改变应收账款风险无人负责的局面,将应收账款的收账责任划定在销售部门里,这种现象在企业实行销售承包制或销售买断制的情况下尤为明显。在没有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机制下,一旦销售部门增加销售带来的业绩激励超过应收账款增加所带来的风险,可能会导致销售部门的“逆向选择”,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从管理职能角度来看,销售部门以销售业绩为导向,其主要职责是开拓市场。从管理的专业化角度来看,应收账款的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销售部门无法出色完成收账责任。
3.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管理
有些企业将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划归到企业财务部门,这更是一种管理上权责不分的表现。财务部门的责任是进行财务管理,其活动内容主要是对企业融资、投资和分配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安排。由企业财务部门来管理应收账款,一方面势必会导致销售部门置风险于不顾,片面扩大销售,而财务部门为了防范信用风险也会单纯强调风险防范,从而激化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矛盾,导致企业内部纷争不断;另一方面财务部门由于不能掌握交易客户的信用资料,也无法对每一笔应收账款的风险状况做出准确的评价和判断,同时也没有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针对传统应收账款管理的误区,现代企业可以建立相对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由它对应收账款从客户信用评价到账款收回的全过程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