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是: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第四,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所得税偷漏税的方法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特别是2002年实行各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地税信息不共享,致使在2002年新办证的纳税人没有全部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2)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入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账上反映,始终在往来账上反复。
(3)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4)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5)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关批准就摊销。
(6)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
(7)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账不缴。
(8)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9)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10)“白条”支付水电费。
(11)购买假发票入账。
(12)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他”。
(13)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账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14)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15)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16)记账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17)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18)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19)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20)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21)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22)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他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2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24)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25)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账,造成明征暗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