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财务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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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证证不符

所谓证证不符,是指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二者之间的不相符。这种现象可以说是普遍性的:有的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发生日期与记账凭证所用会计科目应反映的内容、记账日期明显不符;有的记账凭证上所列明的原始凭证张数与实际所附张数不符;等等。

谈到这个问题,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两证”各自的含义。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原始凭证包括两大类: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奖酬金领取表,设备验收单等;外来原始凭证包括收据、发票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凭证附件。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有以下的附加条件: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使用统一发票,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2)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

(4)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5)销售货物发生退回并退还货款时,必须以退货发票、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6)职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加以归类而填制的,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记账凭证的主要内容有:填制日期和编号、经济业务的摘要、应记入科目和金额、所附原始凭证数量、相关人员签章等。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或分录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登记账簿,需要将来自不同的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格式大小不一的原始凭证加以归类、整理,填制具有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并将相关的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记账凭证的名称;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记账标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当今社会,证证不符的现象非常普遍。如审查某企业凭证时,就发现该企业为粉饰财务状况,虚构产品销售,授意财会人员设法增加150万元的销售收入,财会人员即直接编制记账凭证,摘要填写销售商品给某公司,并据以记账,后无附任何原始凭证。又如审查某企业收款凭证时,发现该企业制单日期与原始凭证的日期几乎相差一年,按会计制度规定,开出发票日与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据以记账日期应相符或者比较相近,经详查,发现造成不相符的原因是出纳员收款后未及时入账而挪用公款炒股,一年后才予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