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即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有的单位报销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对报销把关不严,个别职员便利用这一机会,将平时非公务积累的一些车票、住宿费等单据混在正常票据中一起报销,冒领公款。
如,某企业报销差旅签字时,企业经理不进行认真审核,大笔一挥签了字。爱打“小九九”的小机灵业务员傅某看到经理如此慷慨同意报销,便在报销单中夹杂一些非公务票据如出差住宿费。居然,绿灯一闪,顺利过关,冒领金额300元。
企业报销管理应对原始凭证(如发票)制定严格的审批规定。《会计法》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另外,发票应当具有税务监制章、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填写清楚。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