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指侵吞公有财产。贪污现金已成为当今社会最为严重的社会弊病之一。企业贪污现金的手法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虚报坏账,贪污货款
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可能最终不能够全部收回,即可能发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坏账。所谓坏账,是指不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仍然不能够收回的部分、欠账时间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都可以确认为坏账。
公司业务员通常利用坏账来贪污可以收回的货款,即对尚能收回的货款作为坏账转销,然后到对方要回全部或部分货款,将其据为己有。
如,某一建材公司销售建材于某建筑公司,后因建筑公司直接联系人已离公司,其他人员都不过问此事,对于多年的应收未收回款项,会计上作坏账处理。但因建材公司业务员得知建筑公司按规定还应继续偿还以前债务,于是到建筑公司索要原欠少额货款6000元并据为己有。
2.少列现金收入或多列现金支出
即出纳员或收款员故意将现金日记账收入或支出的合计数加错,少列收入或多列支出,从而导致企业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减少,从而将多余的库存现金占为己有。
3.收入不入账
指会计人员通过撕毁票据或在收入现金时不开具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或记账。这样一来,收入就可以流入自己的腰包。
4.换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规定,对于超过1000元的收支业务,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超出此限额几倍、几十倍的现金收支业务,这为企业会计人员贪污现金创造了极好的条件。会计人员可以将收到的现金收入不入现金账,而是虚列银行存款账,从而侵吞现金。也可将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业务,记入“银行存款”科目,从而将该部门现金占为己有。
5.利用吃空饷,涂改或虚报工资表
主管人员向上级虚报人数,非法占有虚报名额的薪饷等。也叫吃空饷。如一个单位只有50个人,但向上要工资时要55人的工资。虚报出的5人的工资便是空饷。一般这笔钱会被单位领导贪污。这种行为就叫吃空饷。
6.销售过程欺上瞒下
很多企业工作人员在通过在销售过程中缺斤少两、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贪污。如A单位向B单位销售20台电脑,共100000元。直接销售人员却背着单位向对方要价120000元,差额20000元进入自己腰包。
7.侵吞未入账借款
指会计人员与其他业务人员利用承办借款(现金)事项的便利条件和内部控制制度上的漏洞,对借入的款项不入账并销毁借据存根,从而侵吞现金。
8.头尾不一致
经办人员在复写纸的下面放置废纸,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现金存根的金额与实际支出或收入的金额不一致,从而少计收入,多计支出,以贪污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