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你是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有一个为公司工作了20多年(再过几年就要退休)的老员工,因为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按照公司制度他应该被开除。老板说这件事由你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下面哪种做法可行?()
A。规章制度既然制定出来,就必须遵守。那位员工既然犯了错误,就应该开除
B。这位员工已经为公司工作了20多年,而且又快要退休了,应该给他一次机会
C。还是要按规章制度办,但可以给他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道题答案选B(这位员工已经为公司工作了20多年,而且又快要退休了,应该给他一次机会),这是提醒你要宽严结合,刚柔相济,得饶人处且饶人。
每个人的智慧、经验、价值观、生活背景都不相同;因此与人相处,相互间的冲突和争斗难以避免,不管是利益上的争斗还是是非上的争斗。而这种争斗在竞争激烈的商界尤其明显。
大部分人一旦陷身于争斗的漩涡,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一方面为了面子,一方面为了利益,因此一旦自己得了“理”,便不饶人,非逼得对方鸣金收兵或竖白旗投降不可。然而“得理不饶人”虽然让你吹起胜利的号角,但这也是为下次的争斗准备的“前奏”。因为这对“战败”的对方它是一种面子和利益之争,他当然要伺机“讨”回来。
得理不饶人,让对方走投无路,都有可能激起对方“求生”的意志,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使对方“不择手段”,结果会给你带来伤害。这好比一只老鼠被关在房间内,你不让它逃出,老鼠为了求生,将咬坏你家中的器物;而放他一条生路,它认为“逃命”要紧,便不会给你造成损失。
当对方“无理”时,自知理亏,你在理字已明之下,放他一条生路,他会心存感激,来日自当图报,就算不会如此,也不太可能再度与你为敌。这就是人性。
得理不饶人,伤害了对方,有时也连带地伤害了他的家人,更甚者会毁了对方,这有失厚道。得理且饶人,是一种美德。
人海茫茫,却常“后会有期”,你今天得理不饶人,哪知他日你们二人不会“狭路相逢”呢?若届时他势旺你势弱,你就有可能吃亏!“得理且饶人”,这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啊!
社会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的,人生活在社会里,不管生活、上班,还是经营自己的事业,都会和别人产生一种互动关系。换句话说,人是靠彼此互助才得以生存,即便是流落荒岛的鲁宾逊也都要有一位名叫“星期五”的伙伴,更何况身处这一竞争激烈、人际往来频繁的我们?因此,“得罪人”也是一种剥夺自己生存空间的行为。
得罪一个小人,就为自己埋下一颗不定时的炸弹。得罪君子了不起大家不讲话,各干各的;但要是得罪小人可就没完没了,他不采取报复,也要在背后对你造谣中伤,你有理也会解释不清,多不值得!
法律不外乎人情,管理也是如此。一位懂得宽严结合、刚柔相济的管理者,才是一位优秀的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