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当代宗教冲突与对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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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宗教兼容论的对话模式

第一节 第四种宗教对话模式

英美宗教哲学界一般认为,现有的宗教对话立场或观念主要有三种,即前三章所评介的宗教排他论(religious exclusivism)、宗教兼并论(religious inclusivism)和宗教多元论(religious pluralism)。此种看法被称为“关于宗教对话立场或方法论观念的类型学分析”。所谓的“类型学分析”,总是要全面把握研讨对象的。从近十几年的宗教对话理论及其实践动态来看,上述关于三种类型的考察分析已显得不够全面了。前面提到,宗教兼并论主要被看做天主教神哲学家自“梵二”会议以后采取的一种对话立场。在以往研究中,除了拉纳,汉斯·昆也因其早年追随拉纳而被列为宗教兼并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可汉斯·昆的思想变化表明,他所倾向的宗教对话立场日渐远离拉纳的宗教兼并论,若以他起草的《全球伦理宣言》为标志,可以说,汉斯·昆的宗教对话主张已成为有代表性的一家之言——宗教兼容论(religious compatiblism)。

按照汉斯·昆的解释,宗教兼容论的基本主张有这样几点:(1)就宗教史而言,应当承认多种真正的宗教并存,它们的目标可谓殊途同归;(2)就某个真正的宗教而言,既应该积极承认其他宗教的真理性,又不能无保留地认可其真实性,这样才能在坚持信念的前提下取长补短,友好竞争;(3)就宗教真理而言,任何一种宗教都没有垄断权,只有神或上帝才拥有全部真理;所以说,诸种真正的宗教都在“朝觐途中”,不应该争执“我的真理”或“你的真理”,而应当开放观念,互相学习,分享真理。

上述理论主张在汉斯·昆那里经历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形成过程,即从带有强烈的基督教护教论色彩的兼并论立场,转向了以全球伦理为实践尝试的宗教兼容论。让我们来简要考察一下,这个观念转变过程是如何实现的。

一、早期的宗教兼并论立场

“梵二”会议之前,30岁出头的汉斯·昆就活跃于欧洲神学界,为天主教会的开放改革大造舆论。“梵二”会议初期,他被教皇任命为官方神学顾问,参与了会议文件起草工作,但不久便因大量革新言论、尤其是对“教皇永无谬误论”的质疑而屡遭批评和警告。1979年12月12日,德国主教会议宣布,取消汉斯·昆的杜宾根大学天主教神学院教授资格;6天后,罗马教廷信理部发表通告,裁决汉斯·昆的很多观点违背了基本教义,造成信众思想混乱,已不适合继续教书育人。这对一个天主教神学家可谓灭顶之灾,但历经这场打击后,汉斯·昆的护教论立场不但没有动摇,反倒愈发坚定,这就是决不屈从于罗马教廷的绝对权威,敢于回应现代文化的严峻挑战,通过犀利的神哲学批判来重新阐释基督教信仰的真实含义。这种护教论立场反映于汉斯·昆写于20世纪60年代~80年代间的一系列力作,像《教会的结构》、《何谓教会?》、《没有谬误吗?》、《做基督徒》、《如今还信上帝吗?》、《上帝存在吗?》、《基督宗教与世界宗教》、《天主教会向何处去?》等,其中尤以《我为什么还是个基督徒》言简意赅。

在这本小书里,汉斯·昆首先指出,我们正处于“一个价值观念危机的时代”。可时至今日,已不存在任何权威了;以往的传统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统统遭到了怀疑或挑战;正是这种价值观念危机导致了现代社会的诸多冲突,人们一时还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在这个迷失了方向的时代,人们为了委身,渴望一个根本的方向,渴望有一套根本的价值观。

这就是汉斯·昆所关注的时代难题。他不仅要向基督徒,更希望向非基督徒证实:人们所渴求的“根本的价值观”应当来自基督教信仰。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汉斯·昆看来,不论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或许都不会否认如下三点讨论前提:

(1)在目前价值观的危机中,大多数人都相信:对价值的标准若没有最低限度的共识,则人类根本不可能共同生活。

(2)如果理智地来确立伦理是极其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事……除非我们接受一位无条件的绝对权威,他把义务放在我们身上,否则我们不会接受无条件的义务去做一些特别人道的举动!换言之,如果没有宗教就没有绝对道德和人道的举动,也没有绝对有约束力的伦理!同时,若没有真宗教履行这个功能,则必为假宗教或准宗教所取代!

(3)不论我们是否基督徒,我们不能不承认:纯然人道的基本价值和规范,在过去都带有基督教的特点!而这完全是为了人类的快乐和幸福。人的尊严、自由、公义、休戚与共、和平等价值观,都是经过基督教精神和思想塑造出来的。若缺少了基督教的努力,这些观念无论在东方或西方,都会变得呆板、含糊不清。不管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怎样的看法,我们不能否认:基督的信息对于基本价值和规范等问题所提供的答案,不仅是在理论和观念上,更是完全实际而具体的。

汉斯·昆清醒地意识到,在当今文化背景下重新肯定传统的基督教价值观,不但会遭到非基督徒的反对,甚至连基督徒也会疑惑。正是为了与反对者或疑惑者坦诚对话,他阐明了其护教论的两个核心观点——“名义的基督徒”与“真正的基督徒”。

汉斯·昆坦诚相告:当把基督教作为一种根本价值取向来考虑时,如果有人,无论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拒斥任何专制的教义,指责某些教会领袖、神学家和信徒傲慢自大、不容异端、虚情假意等,我不但不反驳,而且站在他们一边;如果有人批判基督教在历史上的一连串错误,像迫害犹太人,组织十字军,焚烧女巫,审判伽利略等,批判教会在奴隶、种族、战争、妇女、社会等问题上的再三失误,批评教会与某些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混淆不清,甚至在某些国家与当权者同流合污,使宗教信仰变成了贫穷百姓的鸦片……所有这些批判也都是合情合理的,我绝不想否认,更无意为基督教的历史辩护或粉饰。

但在承认上述现实的前提下,汉斯·昆反问道,这一切就是“基督教”吗?同样,无论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恐怕都不会否认,这一切所代表的只是历史上的、表面上的、即“名义上的基督教”。作为一个德国人,他感慨地指出,正如在现代德国史上出现的大量失误与暴行一样,并不完全属于“德国”,上述那一切虽然都打着基督教的旗号,而且基督教界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它们却与真正意义上的耶稣基督毫无联系,而是属于“假基督或敌基督的”。汉斯·昆指出,正因为他深知基督教的黑暗面,也充分了解自然科学、历史学、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领域所提出的批判基督教的主要理由,所以,他仍主张把基督教作为当今这个价值危机时代的根本取向。当然,这不是指“名义的基督教”而是“真正的基督教”。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基督教呢?或者说,基督教的根本价值取向何在呢?汉斯·昆回答:就在于《圣经》,就在于《圣经》里记载的上帝。从新旧约里可知,犹太教和基督教所信奉的上帝,并不像哲学家谈论的那样是抽象的、不确定的、隐匿的,而是具体的、很确定的,是通过耶稣基督而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显露出来的,他是与人类同在的,他给人类带来的是安宁、幸福与生命,而不是恐惧、不幸与死亡。可以肯定,旧约时代虽然还带有异教的神秘色彩,但早在那时上帝就表明,他是人类的解放者、庇护人、拯救者、恩赐者。

除了这位上帝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了!这位独一无二的上帝是起先的也是末后的,是犹太人和基督徒所共同崇拜的,也是回教徒所祈求的安拉。这种事实对于大卫营协议及最近谋求中东和平的努力,都不是无关紧要的。再者,这个实体更是印度教徒在梵天,佛教徒在涅槃,中国人在天或道中所寻求的。

在这段话里,汉斯·昆的护教论立场体现得淋漓尽致。他认为,无论是否接受上述说法,也无论是否信基督教,人们都不会否认,在当今这个价值危机的时代,基督教的根本取向提供了一种答案,可使人们重新获得前进方向、生存意义或精神支柱。

二、宗教兼容论观念的形成

1985年,汉斯·昆就其新形成的宗教对话观念发表了一次纲要性的讲演,题为“什么是真正的宗教——论普世宗教的标准”。此次讲演虽比《我为什么还是个基督徒》的出版时间稍早,但其内容却令人感到,汉斯·昆开始转向了更为开放的宗教兼容论立场,因为他通过批评现存的三种主要宗教对话立场,明确地提出了“关于宗教的衡量标准”。

如何区分宗教的真与假呢?汉斯·昆认为,首先,任何一种宗教都没有“真理的垄断权”。因此,若把真与假的区分等同于本宗教与其他宗教的界限,无疑是一种粗俗的偏见。相反,我们理应承认,真与假的界限实际上普遍见于各种宗教传统,即“在各种宗教中,并非一切都同等真实和完美。”其次,宗教真理问题不光涉及理论而且关系到实践。若不否认宗教预示了生命的终极意义,为信徒制定了行为准则,指明了精神归宿,那么,宗教便是“真与善”的融合,而在宗教范围内辨别“真与假”,也就是判断“善与恶”。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再其次,若不寻求某种普遍的真理标准,宗教对话便没有希望。各种宗教诚然都有特殊的真理标准,但必须明确一个事实:这些标准首先是用来约束自己的,与他人无关;假如所有人都固执各自的标准,真正的对话便无从谈起。

那么,到底有没有“一种共同的或普遍的真理标准”呢?汉斯·昆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解答这个难题的,即“一般的伦理标准”、“一般的宗教标准”和“特殊的宗教标准”。

1.一般的伦理标准:人性

任何一种宗教都存在真与善的问题。这就是说,各种宗教都是优劣参半的,像印度教、佛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在历史上都有大量真与假、善与恶的例证。因此,各种宗教均须反省:能否借宗教名义而使用任何手段呢?怎么才能真正实现人性呢?人性作为一般的伦理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宗教,该标准可规定如下:

(1)肯定性的标准:只要某种宗教提供了人性的美德,只要它关于信仰和道德的教诲、它的礼仪和制度有助于人们成为真正的人,能让他们的生存有意义的、有收获,那么,它就是一种真的和善的宗教。

(2)否定性的标准:只要某种宗教传播非人性的东西,只要它关于信仰和道德的教诲、它的礼仪和制度有碍于人们成为真正的人,而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只要它无法帮助人们实现一种有意义的、有收获的生存状态,那么,它就是一种假的和恶的宗教。

2.普遍的宗教标准:本原与圣典

在汉斯·昆的用法里,“本原”和“圣典”是两个交叉概念。前者指某种宗教的源头,如各大宗教的创始人;后者指各种宗教的“正经”,像《旧约》、《新约》、《古兰经》等。对各大传统宗教来说,本原与圣典从来就是权威、规范或标准。

只有运用了确实可靠或符合正经的标准,才能清楚地看到某种宗教的原初的和独有的特征。这就令人信服地回答了下列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什么是真正的基督教,什么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同样也回答了:真正的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或印度教是什么。

按照普遍的宗教标准,如果某种宗教真实地保持了它自己的本原或圣典,也就是它的真正“本质”,它所不断引用的那些作为规范的经文或人物,那么,它就是一种真的和善的宗教。

3.特殊的基督教标准:耶稣基督

为什么要确认某种特殊的标准呢?汉斯·昆指出,关于宗教可有两种观点,即“内部的”和“外部的”。如果我们作为中立者从外部来观察所有的宗教现象,便会发现真正的宗教不止一种。但是,“外部观点”并不排除“内部观点”的有效性。

只有一个人抱着终极生存意义上的严肃态度,从内部来认同某种宗教时,他或她才能加以深切地把握。只有某种宗教已成为我的宗教时,关于真理的对话才能深入,令我激动不已。因而,到了这种地步,对我来说生死攸关的东西就是真理,就是我的信仰,这正像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对犹太人和穆斯林而言,或印度教和佛教对印度教徒和佛教徒而言,生死攸关的东西就是他的宗教,他的信仰,并因此就是他的那种真理。

汉斯·昆强调,在寻求真正的宗教过程中,没有人能摆脱其生活经历和经验的影响;任何一位神学家、宗教学家、宗教领袖或政治权威都不可能超脱于一切宗教传统,做出某种绝对客观的判断。作为一个天主教神学家,汉斯·昆自然要阐明“特殊的基督教标准”。他指出,就基督徒身份而言,最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条标准就是:信奉“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在实践上跟随他,把他作为指路人,像《约翰福音》里讲的那样,认定他就是“道、信、生”。

上述标准不仅符合一般的宗教标准——本原和圣典,也从根本上合乎一般的伦理标准——人性,因为在基督教那里上帝意志、山上圣训、耶稣行为等,目的都在于实现一种新的人性、一种彻底的人道。所以说,基督教越有人性,就越有基督性,越像真正的宗教。这样一来,关于宗教真理的三重标准便统一起来了。

按照特殊的基督教标准,如果某种宗教让我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感受到耶稣基督的精神,那么,它就是真的和善的。基督宗教是否并且在多大程度上就是基督徒的呢?提出这个带有自我批判性的问题时,我只是把这种理论直接用于基督教。在间接意义上——这么说不带骄傲自大的色彩,同样的标准无疑也可用于其他的宗教,即用来批判性地澄清这样一个问题:在其他的宗教(特别是犹太教和伊斯兰教)那里,一个人是否并且在多大程度上也会发现某种东西,我们可将其称为基督教的呢?

第二节 实践成果:《全球伦理宣言》

近20年来,汉斯·昆不仅致力于从学理上阐发宗教兼容论,而且积极付诸于宗教对话实践,引人注目的成果便是他倡导的“全球化时代的全球伦理”。按照他的回顾,下列事件或文献具有标志性:1989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演讲,首次阐明“若无宗教间的和平,便无国家间的和平”;1990年,在瑞士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上进一步明确,“若无全球伦理标准,人类无法共同生存;同年,基于这两次讲演写成的《全球责任:寻求一种新的全球伦理》出版;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芝加哥大会”通过了他起草的《全球伦理宣言》;1995年,“全球伦理基金会”在杜宾根成立,他任主席;1997年,又为多国前首脑组成的互促会起草了《人类责任宣言》;同年,《适应全球政治和经济的全球伦理》一书出版。

在上述事件或文献里,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全球伦理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刚刚提到,该《宣言》是在“世界宗教议会芝加哥大会”(1993年8月28日~9月4日)上公诸于世的。据统计,出席此次大会的有6500多人,几乎包括了世界上各种宗教的信徒。这份《宣言》在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最后有100多人代表与会的大多数宗教或教派签名予以赞同,其中有巴哈教派、鸠摩罗梵社、佛教(包括大乘佛教、上座部佛教、金刚乘佛教、禅宗佛教)、基督教(包括安立甘宗、东正教、新教、天主教)、原住民宗教(包括阿库阿比宗教、约鲁巴宗教、美洲原住民宗教)、印度教、耆那教(包括天衣派、白衣派)、犹太教(包括保守派、改革派、正统派)、伊斯兰教(什叶派、逊尼派)、新多神教、锡克教、道教、神智学派、琐罗亚斯德教、跨宗教组织等。此外,还有大量难以辨认的签名。所以,该《宣言》被称为“有史以来第一个为各宗教所认同的最低限度的伦理纲领”。

这份近万字的《宣言》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起草过程。早在1989年3月,汉斯·昆就向大会筹备者提出了建议;4月接到邀请,着手草拟提纲。《宣言》初稿脱手于1992年7月,同年10月拟出二稿,但最后的修订稿直到会前一个多月才完成。其间,既经过了长期的研究、构思,又进行了反复的磋商、修改和审议,参与这个过程的有世界各地的、信仰不同宗教或没有宗教背景的百余位学者专家。

汉斯·昆讲,他主要是从两方面来把握整个起草过程的,即“应避免什么”和“该包括什么”。在他看来,《宣言》首先应做到:(1)不重复“联合国人权宣言”(1948);(2)不作为政治宣言;(3)不包含有争议的伦理说教;(4)不写成哲学文章;(5)不热衷于纯宗教宣言。其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揭示出更深的伦理层面;(2)能达成普遍共识;(3)对宗教抱有自我批评态度;(4)联系世界与人类的实在;(5)文字上能被一般读者理解、可译成其他语言;(6)有宗教根据。最后正式发表的《宣言》文本包括如下几部分内容。

一、引言

我们的世界正经历着一场根本危机(a fundamental crisis),即全球性的经济、生态与政治危机。世界宗教的诸多教诲里早就有一种伦理观,可回应全球性的危难;各宗教也早就达成了一种共识,可作为全球伦理的基础,即关于某些有约束力的价值观念、不可更改的准则和基本的道德态度的“最低限度的根本共识”。

二、缺乏新的全球伦理便没有新的全球秩序

个体的经验与沉痛的历史告诫我们:仅凭法律、权力和公约不可能创造或强化某种更好的全球秩序;要实现和平与正义、要保护地球,这取决于每个人对公正行为有无洞见、有无意愿;为权力和自由而行动,这意味着某种关于责任与义务的意识,而每个人的心智与心灵均须由这样一种意识来引导;缺乏道德的权力不会长久,缺乏全球伦理,也不会有更好的全球秩序。

三、根本要求:必须以人道精神对待每个人

每个人,不分年龄、性别、种族、肤色、体能或智力,也不分语言、宗教信仰、政治观点、国籍或社会地位,均有不可剥夺、不可侵犯的尊严;无论个人或国家均有责任尊重并维护此等尊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说“己所欲,施于人!”此乃千百年来人类宗教和伦理传统一向坚持的原则;这对于各个生活领域、对于所有的家庭、团体、种族、国家、宗教,也应是不可改变的、无条件的准则。

四、四个不可改变的方向

(1)致力于一种非暴力、尊重生命的文化;(2)致力于一种休戚与共、有公正经济秩序的文化;(3)致力于一种相互宽容、有真诚生活态度的文化;(4)致力于一种男女平等、互为伙伴关系的文化。

在诸多伟大的古老宗教和伦理传统里,我们都可以发现与上述四点相对应的指令,它们依次是:(1)“勿杀人!”或者说“尊重生命!”;(2)“勿偷盗!”或者说“诚实、公平交易!”;(3)“勿撒谎!”或者说“言行诚实!”;(4)“勿奸淫!”或者说“互爱互重!”。

五、意识的转变

历史经验证明:除非我们在个人意识和大众生活中实现某种转变,这个地球不可能变得更好。近几十年,在战争与和平、经济与生态等领域已发生了一些根本变化;而在伦理和价值领域也必须实现这种转变。为此,我们请大家注意到以下几点:

(1)尽管就诸多有争议的伦理问题难以达成共识,但本着前述基本原则,我们应能找到适当的解决办法;

(2)在诸多生活领域,已兴起一种新的伦理责任意识。因此,若能在越来越多的行业形成伦理准则,那将令人欣慰;

(3)我们力主,不同的信仰团体阐释各自传统的伦理观,譬如,怎样看待生死、苦难、罪过、牺牲、舍弃、同情、欢乐等,这将使全球伦理更深化更具体。

最后,我们向这个星球上的全体居民发出呼吁,除非个人意识发生变化,这个地球不可能变得更好。我们决心致力于个人与集体意识的这样一种转变,致力于通过反省、冥想、祈祷或积极思考来唤醒我们的精神力量,致力于心灵的转化。我们团结,众山能移!若无承受风险的意愿和作出牺牲的准备,我们的处境不可能发生根本变化!因而,我们投身于一种共同的全球伦理,更好的相互理解,以及利于社会、促进和平和善待地球的生活方式。

我们邀请所有的男士女士,不论是否信教,共事于此。

上述宣言出台后,汉斯·昆一直忙于阐释全球伦理的意义,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其渠道或形式可谓多种多样,像编辑出版论著,组织学术会议,进行巡回讲演,游说政界首脑,争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项支持等。总的来看,汉斯·昆最关心的(或者说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充满分歧、冲突和危机的多元化时代,何以能使全球伦理得到普遍认同?所以,全球伦理的性质和意义,便成了他不厌其烦的宣讲重点。

我们讲的全球伦理,并非意指某种全球性的意识形态,或某种超乎所有现存宗教的、单一化的统一宗教,更不意味着用某种宗教来统治所有其他的宗教。我们讲的全球伦理是指一种根本共识,即关于某些有约束力的价值观念、不可更改的准则和做人的态度。

在世界宗教议会芝加哥大会后出版的文献汇编里,汉斯·昆和库塞尔(Karl-Josef Kuschel)一起作序,不但重复了以上说法,还进一步解释道:

全球伦理试图指出的是,世界上的诸宗教早已有的那些共识,而不论各宗教在人类行为、道德价值观念和基本道德信念上的诸多分歧。换言之,全球伦理并不将诸宗教还原为某种伦理底线主义(an ethical minimalism),而是作出这样一种最低限度的阐述:世界上的诸宗教在伦理领域目前已有哪些共识。它并不针对任何人,而是邀请所有的人,包括信教的和不信教的,把这种伦理化作他们自己的,并按其行事。

2000年9月,汉斯·昆应邀到中国人民大学基督教文化研究所演讲,题为“全球伦理与中国传统伦理”。可实际上,这次演讲名不副实,只在结尾部分略提与中国传统伦理的关系,大部分内容仍是解说全球伦理的性质和意义。

——全球伦理不是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

——全球伦理不会使不同宗教和哲学的具体伦理成为多余。

——因此,它不能替代《圣经·旧约》的律法书、登山宝训、《古兰经》、《薄伽梵歌》、佛教教义或儒家学说。

——全球伦理只是必要的最低限度共同价值观、标准和基本态度。

——换言之,关于约束力的价值观、不可改变的标准和道德态度的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一切宗教都可以认同这一点,尽管它们存在着教义差异,同时也可以被不信教者支持。

关于全球伦理可产生的深远影响,此次演讲中也有概括。这个新概括既浓缩了汉斯·昆近些年来四处宣讲的四个核心论点,又注入了对新世纪的反思、期望和信念,可看做“新版全球伦理”。

(1)我们现在处于这样一个世界与时代,不仅在俄罗斯和欧洲,还有非洲、北美及亚洲等地区,都存在新的危险的紧张局势,存在信教者和不信教者、宗教人士和不可知论者、现世主义、教权主义和反教权主义之间的两极分化。面对这一挑战,我的回应是:没有信教者和不信教者相互尊重的联合,人类就无法生存!

然而,许多人问我:难道我们不正是处于一个新的文化对峙阶段吗?的确如此:

(2)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与时代,人类受到不同文明冲击的威胁,比如:穆斯林文明和西方文明之间的冲突。威胁我们的并不是新的世界大战,而是具体的国家、城市、街道甚至学校里各种各样的冲突。面对这种挑战,我的回应是: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就没有各种文明之间的和平!

但是许多人会问:难道不正是这些宗教经常支持并引起仇视、敌意和战争吗?的确如此:

(3)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与时代,许多国家的和平受到各种各样的宗教基要主义、基督教、穆斯林、犹太教、印度教、佛教的威胁,往往只是植根于社会苦难、对西方现世主义的反应以及对生活基本方向的期望之中。面对这种挑战,我的回应是:没有宗教之间的对话,就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

许多人就会反对:难道不同信仰之间不是存在着那么多教义差异和障碍,使得真正的对话只不过是一个天真的幻想吗?的确如此:

(4)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与时代,更好的宗教关系受到各种各样教条主义的阻碍,这些教条主义不仅存在于罗马天主教会里,而且存在于所有的教会、宗教和意识形态里。面对这种挑战,我的回应是:没有一个全球伦理,一个虽然存在着教义差异的全球伦理,就不会有一个新的世界秩序!

《宣言》面世以来,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尽管冷漠者和怀疑论者大有人在,但正面反应还是相当强烈的。譬如,汉斯·昆编辑了一本书,标题就叫《是的!全球伦理》(德文版1995年,英译本1996年)。该书重刊了《宣言》,收入了35位国际知名人士的论文、短文或回函,其中既有国际组织负责人和国家政府首脑,也有著名学者作家,当然还包括各大宗教的代表人物。正因有如此积极的响应,汉斯·昆满怀信心地形容道,这个宣言奏响了“希望的合旋”,强有力地压倒了眼下流行的宿命论论调——面对全球危机,我们在伦理尤其是宗教领域无可作为;所以,这个宣言可看作“希望的信号”,即有望促进宗教和解、转变思想意识、重建全球秩序、实现世界和平。这些说法能否言中尚待证实。可对研究者来说,《宣言》的出现及其反应确是一个征兆,从一个重要角度折射出了当代宗教对话乃至世界宗教的某种整体趋向。这一点是下一节所要评论的。

第三节 关于宗教兼容论的学术批评

一、关于《宣言》的性质和意义

汉斯·昆所提出的宗教兼容论之所以受到重视,主要是因为其声势浩大的对话实践和现有成果——《全球伦理宣言》。因此,我们的评论从《宣言》入手。关于《宣言》,虽然早已议论纷纷,但现有的看法大多“就事论事”,即《宣言》的基本原则或部分内容能否成立、是否妥当,而没有着眼于宗教对话的晚近背景,这显然不足以理解该文献的性质和意义。前述评介留下一个话题:《宣言》的出现可视为征兆,从一个重要角度折射出了晚近宗教对话乃至世界宗教的某种趋向。对此,我们联系有关背景试做如下几点分析。

1.宗教对话:从理论转向实践

《宣言》的出台与宗教对话的晚近动向密切相关。起初,宗教对话是作为比较宗教研究的一种必然走势而受到重视的,主要探讨的是宗教信仰的根本差异所引起的理论难题,像诸多神性观、特别是真理观是否相矛盾?某个或各种宗教能否拥有绝对真理?“终极实在”到底指什么、能否认识并加以描述?显然,诸如此类的思辨难题非但难以达成共识,恐怕根本就没有绝对答案。这就使早期的宗教对话尝试既步履维艰又十分危险。要进行对话,便不得不开放;凡在信仰上开放者,又难免陷入两头不讨好的困境——本宗派肯定会有人指责你放弃原则,而对话的另一方则发现你绝不会改变基本立场。因此,较早形成的宗教兼并论和宗教多元论都遭到了尖锐批评。作为一种新对话观念的倡导者,汉斯·昆对此深有体会。所以,他起草的《宣言》意图明显:摆脱争论不休的理论难题,把宗教对话引向道德实践领域。这明显反映在以下两点:

首先,作为一个宗教伦理纲要,《宣言》里竟没有出现“神”或“上帝”,只用了一次“终极实在”这个概念,还是用在一个并不关键的句子里——“作为信教的、有灵性的人,我们的生活是以终极实在为基础的……”汉斯·昆解释说,他起草时就明白,若使所有的、起码是几大宗教能加盟这个宣言,那就不得不省却“神或上帝”这个称呼。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避免佛教徒的异议。

其次,作为一个宗教伦理纲要,《宣言》也没有涉及道德伦理的绝对权威或终极根源,只是肯定各宗教间早就达成了“一种最低限度的根本共识”(a minimal fundamental consensus),而且在陈述具体内容前声明:所谓的全球伦理既不是一种全球性的意识形态,也不是某个超越于所有现存宗教的大一统宗教,更不是用一种宗教来统摄其他宗教。

以上两点表明,《宣言》不仅将宗教对话者的注意力由抽象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问题转向了具体的道德规范,同时有意避开了宗教伦理学里的基本问题及其争论,以使“全球伦理”成为一种能被认可的、可实践的伦理观。

2.世界宗教:通过自我批评重树伦理形象

《宣言》之所以把宗教对话引向了一种普遍的、可实践的伦理观,目的显然在于,使各宗教求同存异,暂且搁置彼此间的教义分歧,在伦理实践上达成最低限度的共识,并使之能以“世界宗教”的名义公诸于世。因此,上面提到的对话观念转向及其结果,很可能营造出一种氛围,促使长期处于世俗文化冲击下的各宗教结成同盟,为重树伦理形象而“敢于自我批评”。关于这一点,《宣言》本身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里节选几段:

“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诸多宗教的领袖及其成员煽动侵略、狂热、仇恨和敌视——甚至将他们引起的暴力和流血冲突合法化。宗教常常被滥用于纯强权政治的目的,包括战争。我们对此深感厌恶。”

“我们都有诸多局限和缺点,都是易犯错的、不完善的男男女女。”

“我们并不想掩盖或忽视各宗教间的严重差异。”

“我们知道诸种宗教不能解决地球上存在的大量环境、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

“只有诸种宗教消除了由其自身产生的那些冲突,克服彼此间的傲慢、猜疑、偏见甚至敌意,它们才是可信的……”

“就宗教领袖而言,当他们挑起对那些不同信仰者的偏见、敌意、仇视。甚至发动宗教战争或将宗教战争合法化,他们理应受到人类的谴责,失去其追随者。”

在一篇短短的宗教伦理宣言里出现这么多“自我批评的词句”,不能不令人感到:若不对其自身的历史与现状痛加反省,宗教便无资格向世界重申道德准则;而如此强烈的自我批评,恐怕只有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宗教”才是可想象的。所以,《宣言》里所做的自我批评,是冲着“一般或复数意义上的宗教”而来的,没有提及任何一个宗教的名称。

3.整体趋向:以宗教伦理回应全球危机

这可以说是前两方面的集中体现或归宿。道德伦理历来就是宗教信仰的基本功能,恐怕也是最难否认的功能。《宣言》使宗教对话转向道德实践,通过自我批评重树伦理形象,显然是想明确或强调,处于现代文化背景下的宗教信仰可有哪些作为。

作为世界宗教伦理纲要,《宣言》旨在消除或缓解现代文化的重重危机。“现代文化危机”已是不争的事实,对此尽管有不同解释,但其突出表现无疑是:日趋发达的物质生活与日渐低落的精神境界(或应该说,二者相对而言表现出越来越大的落差)。《宣言》对全球性文化危机的分析有个明显特点:首先将其归结于“价值或精神危机”,再来反省危机的种种表现。这就使该《宣言》几乎成了“以宗教底线伦理来审查现代文化弊病的一份清单”。细读全文,很难发现它漏掉了哪种或大或小的现存文化危机。

尽管《宣言》对现代文化危机作出了全面反省,可它所表达的只是某种共识,这就为各宗教起而呼应留下了充分余地。《宣言》的“结语部分”提出了三点倡议,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敦请各信仰团体阐发它们传统的伦理观,以使全球伦理更具体更深化。在会后编辑出版的资料集里,汉斯·昆又诚邀各宗教的专家学者致力于三件事情:

(1)《全球伦理宣言》是如何深深植根于他们各自传统的;(2)他们各自的传统在多大程度上与其他伦理传统相一致;(3)他们各自的传统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全球伦理作出独特而具体的贡献。

以上分析表明,《宣言》有意扮演“世界宗教伦理同盟宣言”的角色。但各宗教能否受其感召,自愿加盟,并用同一种宗教伦理观来回应全球危机,这在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不过,道德实践领域已再次成为各宗教的主要生长点,各宗教也越来越重视以其伦理观与现代文化展开对话,这是可肯定的,也是值得研究者关注的。

二、兼容论与兼并论、多元论

如果能把《宣言》看作宗教兼容论的标志性成果,我们便可基于上述分析来把握这种对话观念了。“兼容论”与“兼并论”虽然仅“一字”之别,但二者立场却有本质差异。照汉斯·昆的说法,任何人在宗教真理问题上都没有霸权,所以,只有消除“本宗教优越感”,不像宗教兼并论者那样貌似开放宽容,实则抱有征服或同化其他宗教的企图,转而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分享真理,友好竞争,才可能打通对话渠道。

在当代天主教神哲学界,汉斯·昆身为后学,曾长期追随拉纳,立足天主教立场,通过宗教对话来推进普世教会运动。这让我们有理由把他前期的对话观念归于拉纳,或把两人看做“梵二”会议后天主教官方对话立场——宗教兼并论的代表人物。但就思路和观点而言,汉斯·昆从一开始便有别于拉纳。拉纳始终潜心于神哲学思辨,他的兼并论旨在维护权威,传扬正统,强化本教信众的立场;汉斯·昆则从现实问题出发,敢于触动权威,回应外界挑战,以其开放的护教论来说服教内外读者。关于这一点,麦奎利评论如下:

汉斯·昆在自己的著作中所关注的,是要顾及非天主教徒,甚至顾及非基督徒。因此,他的神学倾向于一种有些通俗的风格,缺乏拉纳的那种深度。然而在某些问题上,汉斯·昆却具有比拉纳更加清晰的见解。例如,我认为,他关于基督教与非基督教宗教关系的论述,就比拉纳的论述更具有悟性,也更具有辩证性。

这段评价写于20世纪80年代初。如果说那时的汉斯·昆虽比拉纳更现实更开放,但两人仍属同一对话阵营,只不过分别代表着“保守派”和“激进派”的话,那么,他后期的对话观念便截然不同于拉纳了。套用潘尼卡的概念,拉纳的立场限于“天主教普世主义”,汉斯·昆则从80年代末转向了“普世的普世主义”。

普世的普世主义企图将这一新的开放性(指基督教普世主义倾向——引者注)扩展到这个人类大家庭。目标是世界各宗教传统之间有更好的理解、中肯的批评,并最终达到相互丰富,但又不稀释它们各自的遗产或者预先判断它们可能的和谐和最终的不可还原的差别。任务仍在我们前头,但已经可以看到有些果实正在成熟。

上述说法不但有助于多方面地理解汉斯·昆的观念转变及其实践活动,像宗教兼容论的开放程度(人类大家庭)、对话目的(相互理解、批评以至丰富)、对话原则(不稀释各自的传统)、现有成果(正成熟的果实——已出台的《宣言》)、期待心态(任务仍在前头——望各宗教充实《宣言》)等,而且为下述评论埋下了伏笔。

尽管汉斯·昆对宗教多元论持批评态度,但从开放程度、对话原则以及目的等方面来看,他提倡的兼容论与希克主张的多元论并无实质性分歧。所以,就主旨要义而言,我们可接着前面的评语说:宗教兼并论脱胎于宗教排他论,宗教兼容论则远离二者,更亲近于宗教多元论。如此分门别类并非忽视汉斯·昆的尖锐批评。他的批评意见可归结为一点,即责备多元论者矫枉过正,为破除绝对主义的真理观而走向了另一极端——相对主义的真理观。这个“大帽子”也许适合于少数过激的或流俗的宗教多元论者,但不能轻易扣在希克头上,除非有人从这位多元论代言人那里找到了确凿的证据。

如果细究前述汉斯·昆的三点批评意见,较有针对性的是第二点:不可能靠某种普遍的或基本的神秘感受来解决宗教真理问题。希克力主“以终极实在为各宗教的对话核心”,到头来不仅没有多大收获,反而被指责为“宗教哲学领域里不可知论的传人”。以此为戒,汉斯·昆倡导的“全球化时代的全球伦理”,则有意把宗教对话引向了可实践的“最低限度的伦理共识”。《宣言》的达成、特别是持续多年的热烈研讨,确有理由让人对此类对话满怀期望。然而,通读《宣言》,如前述分析所示,有一点可提出质疑:若是一个“全球性的宗教伦理宣言”,为谋求“全球性”,竟然连“神或上帝”都省却了,连“宗教伦理的神圣根源”也不提了,还有资格冠以“宗教的”名义吗?这种质疑并非只有“特殊意义”,即仅仅限于《宣言》本身能否在根本上被各大宗教认可,而是可用来反省宗教兼容论的立场:如果以为这种新对话观念有避免不可知论的长处,那么,其对话实践是否有回避宗教真理问题的缺陷呢?质言之,一种不涉及或有意躲避“神性观”或“终极观”的宗教对话,是否属于“无根基、无立场甚至无信仰的对话”呢?假如这种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宗教兼容论者的实践硕果岂不比宗教多元论者收获无几更遭非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