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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形体语手段(下)

一、形体语的运用(下)

(一)姿态语

1.立态

立态就是站立时的姿态。古人强调“站如松”,我们也常说“站有站相”,指的就是人在交际活动中,凡站立之时,应当有一个得体的姿态。这在面对较多公众的场合,尤其如此。如上课时的教师、演讲时的演讲者、作报告时的领导、主持节目时的主持人、指挥交通的警察、宾馆的礼仪小姐、拍卖行的拍卖师等。这些交际者处于发送者的位置,其站立的姿态,本身就是一种信息源,接受者通过视觉,而获取该发送者精神面貌、身体状况以及内心活动的信息。

所谓得体的姿态,并不是一个个都要像仪仗队队员那样站得笔直,这要根据各自所处的交际环境并辅以适当的表情、手势等而定。上课的教师的立态与执勤的警察的立态就有很大的不同。但总的立态原则应当是:全身直立,头正颈端,胸挺腹收,腿直脚稳。给人以振作端庄、稳沉有力的感觉,犹如挺拔的苍松。这样,你的接受者才会产生愉悦与信赖的情绪,积极地同你沟通交流。与公众打交道的交际者,如果不注意自己的立姿,从工作职责来说,有违职业规范的要求;从交际角度来说,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就是非与公众打交道的交际者,在日常的交际活动中,也是要注意自己的立态的。

2.坐态

坐态就是坐着时的姿态。古人强调“坐如钟”,我们也常说“坐有坐相”,指的就是人在交际活动中,凡坐着时,应当有一个得体的姿态。这在同众多公众的交际中,尤其如此。

得体的坐态根据交际的环境来确定:

在严肃、庄重的场合,在自己处于引人注目的位置,在自己所敬仰、尊重的对象面前,坐态要端正稳沉,眼正视,腰伸直,脚并拢或稍分开(女性可脚踝交叉),即所谓正襟危坐。正襟危坐也不是说要像庙里的菩萨一样一动不动,它指的是那些有损形象的坐姿,如仰面朝天、低头看地、东张西望、左偏右倒、趴伏桌上、以手抱头、以肘撑腮、跷二郎腿等等。

《史记·日者列传》中记了这么一件事:

中大夫宋忠、博士贾谊皆饱学之士。一日二人一同上街,见楚之卜者司马季主在一卜肆讲学。二人便入肆中随便坐下,姑妄听之。只听司马季主“分别天地之始终,日月星辰之纪,差次仁义之际,列吉凶之符,语数千言,莫不顺理”。至此,“宋忠、贾谊瞿然而悟,猎缨正襟危坐”。本来是随便坐下的他俩,为什么惊恐地回顾而有所悟后,迅即束紧帽子上散乱的缨带,整理好衣服端端正正地坐好?就因为听了司马季主的讲学,感到他的博大精深,不能有随便的坐态。在现实社会中,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那些被邀坐在主席台上的人,那些参加各种庄严活动的人,他们的坐态,就不能随便,就应当是端正稳沉的正襟危坐。

在一般的场合,自己又不是处于为人所注目的位置,自己的交际对象与自己平等或低下,坐态就可放松一些:头可以自由活动,可以左右旁视,腰可以有所弯缩,腿可以相互交叉或跷起二郎腿,手可以放在桌上或扶手上。至于与那些亲密、极熟的人交际,坐态还可以更加宽松,只要不失起码的礼貌就行。

3.行态

行态就是行走时的姿态。古人强调“行如风”,我们也常说“走有走相”,指的就是人在交际活动中,凡行走时,应当有一个得体的姿态。

在古代,当官的在官场上行走,迈的是所谓方步,或八字步,现在的领导或身份、地位较高者当然不能再如此。但在有公众注视的场合,还是要注意自己的行态:头要昂,胸要挺,步要大,速要缓,即所谓昂首阔步。给人的感觉是自信、沉稳、庄重,从而产生信赖与尊敬。从事礼仪活动的人,行态要端庄大方,身挺、腿直、步履适中,边走边以手势等向交际对象示意。如秘书、公关人员、接待人员,当客人来访,在引导其去见领导时,就要以行态展示自己所代表的单位、组织:在走廊上,自己应行走在客人左前方数步,转弯或上楼,要回头以手示意,乘电梯,如有专人服务,应示意客人先进,出应请客人先出(如无专人服务,则应自己先进,出请客人先出)。非引导而是自己陪客人行走,应请客人走右,自己在左;如自己作为领导的属员陪同客人行走,自己要落后客人与领导一两步,不能并排喧宾夺主,也不能拖得太后不便插话答题。

在日常的一般交往中,行态则较随便,如散步、逛街、游园、逛商场时,可以全身放松,步轻速慢,给人以轻松安详之感,给无拘无束的闲谈造成一种和谐的气氛。

现实生活中,以姿态语表情达意、传递信息的,除了立态、坐态和行态外,还有其他一些,如卧态、俯态、仰态、蹲态、跪态等。这些姿态虽不及立态、坐态和行态在交际中的影响,但也不能对它们毫不注意。

(二)服饰语

1.衣着

衣着就是人的衣服穿着。它虽然不是人体自身,但它一经附着于交际者,就与交际者融为一体,成为表情达意、传递信息的手段。

根据心理学的“第一印象效应”,人们在交际中的第一印象是很深刻的。而第一印象,只能从衣着开始。因为还没有交际,彼此对各自的个性、气质、品德、修养等一概不知,彼此看到对方、认识对方的特征,就只有那一目了然的衣着。俗话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人靠衣裳马靠鞍”。都强调了衣着在交际中的重要作用。

对发送者来说,衣着得体,会产生良好的自我感觉,增强信心,促成交际的成功。对接受者来说,发送者的衣着得体,会获得视觉的愉悦,产生对发送者的好感和信赖。日本松下集团流行一句名言:“服装整洁,就是最好的介绍信。”他们对员工衣着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衣着不整者,连厂也不准进。

不重衣着,随随便便,会影响交际的进行。管子说过:“衣冠不正,则宾者不肃。”不肃就是不恭敬。与你交往的人为什么对你不恭敬?因为你的衣冠不正。这里的“不正”,就是我们平时所批评的一些现象:歪戴帽子斜穿衣,衣服式样不合时宜、颜色不太协调、大小不合身,衣服脏或破,趿拉着鞋,只穿背心或裤衩。这些现象,给人造成视觉的不快,从而产生轻视、鄙夷情绪,哪里还谈得上什么交际效果?《左传》更是说得严重:“服之不衷,身之灾也。”把衣服穿得不恰当当成一种灾难。

还在20世纪30年代,鲁迅就曾经说过:有的人在上海生活,宁愿居斗室、喂臭虫,一条洋服裤子必须每晚压在枕头底,让它上面有折痕。这虽含有嘲讽之意,却说明一个事实——衣着的交际作用不可忽视,至少,装点门面是可以的。在他的《孔乙己》中,那个穷困潦倒的孔乙己,一件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可偏偏就是不能脱下来,成为鲁镇非常特别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孔乙己如此看重衣着,是因为衣着蕴涵了一种表明身份与追求的交际作用。

衣着具有明显的时代性与地域性。时代不同,衣着不同;地域不同,衣着有别。像孔乙己舍不得脱的长衫,目前只有一些少数民族和一些年事较高的人还有保留。中东阿拉伯人的白布长袍与我国西藏同胞的藏袍都有十分突出的风格。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衣着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完美。而穿衣戴帽,又各有所好,不能说哪种衣着好,哪种衣着不好。但是,如果用之于人际交往,置身于大庭广众,就应当重视衣着的交际作用。在电视中我们看到,江泽民主席在参加军队的会议、视察部队、接见军方人士时,穿的是没有军衔和徽记的军装;在会见外宾、出席正式会议时,穿的是西装;在到全国各地考察时,穿的是夹克衫。1999年4月中旬朱镕基在美国访问,同样是出席会议,有时是穿西装,而有时则穿中山装。这些都不能看做是随便的穿戴,而是根据不同情况有意选择来为交际的需要服务的。

过去,我国的大多执法机构没有统一的衣着,既损形象,又给执法带来诸多不便。如法庭上的法官,巡视市场的工商干部,收税的税务人员,穿得五花八门。而后来统一着装后,他们在执法中,既可约束自己的言行,又给被执法人员以清晰的执法暗示。

还有一些单位、组织,虽然不是国家的执法机构,但为了树立组织的形象,约束员工的言行,便于公众的识别,也有统一的着装。如商场的营业员、工厂的工人、学校的学生、群众体育活动的队员等等。这些无一不是着重于它的交际作用的。

衣着不管是哪种款式、哪种颜色,只要于交际有用就行,因此须得体。所谓得体,包括大方、整洁、合体、适度四个方面。这是它的基本要求。大方,就是自然、不俗;整洁,就是整齐、干净;合体,就是不大、不小;适度,就是恰当、适宜。具体如何穿着,要看实际的场合和交际的对象。比如你身穿T恤衫在家里、在商场、在公园与人交谈,这是可以的,但若上台演讲、作报告,就不得体了。你身穿红花衣裙出席宴会、参加舞会,这是可以的,但若上门吊唁、参加追悼会,就不得体了。

当今社会,具有普遍交际作用的衣着,对男士来说,是西装。穿着得体的西装,显得有精神、有信心、有力量。一般在正式、大型的交际场合,以西装为佳。气氛庄严肃穆,颜色宜深;气氛轻松、活泼,颜色可浅。西装要配衬衣和领带。衬衣以白色见多,袖口应略长于西装。领带应与西装及衬衣的颜色谐调,打的长度,略超过裤腰的皮带。如气温低,衬衣外可加毛衣、背心,领带要压在毛衣、背心后面,只露出领结,切不可将领带打在毛衣、背心之外。单排扣西装不要扣纽扣。西装袖口处的小布条是厂家的出厂标识,穿时要除掉,不可保留在袖口。西装只能配皮鞋穿,在庄重场合,皮鞋以黑色为宜。另外,穿西装不能戴帽子。至于女士,交际的衣着较宽泛,套装、套裙、连衣裙、春秋衫、旗袍,只要符合得体的基本要求,均可自由选择。

要注意,得体的衣着,并非豪华奢丽。一般说来,着装不能超过三种颜色。颜色过多,让人感到杂乱、浮躁。有些很一般的衣着,也不乏交际的魅力。安娜·卡列尼娜穿一身非常普通的黑色晚礼服出席舞会,就如鹤立鸡群,令全场为之倾倒。如果是单位、组织统一制作的厂服、校服,其交际意义较有个性,则当别论。

2.装饰

装饰就是人的修饰打扮。装饰与衣着有关联,但二者并非同一回事。《诗经》中说的“衣裳楚楚”,指的就是衣着与装饰两个方面。认为衣裳要穿,但要整齐漂亮、鲜明动人。可见,衣着仅仅是将衣服穿在身上罢了,而装饰则是使衣着和容貌突出,充分展示其特点,给人以更多的美感,从而获得更为理想的交际效果。墨子说:“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他所强调的就是装饰。《孔雀东南飞》中那个刘兰芝,被婆婆赶出家门,临走前,她还不忘装饰自己:“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丸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

本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以美示人,总比示丑为好。过去人们为解决自己的温饱而奔波、操劳尚且无暇,是谈不上什么装饰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绝大多数人已不再为解决温饱而奔波、操劳,开始“求美”、“求丽”了。随着思想的解放,人际交往的日渐频繁,装饰也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人们发现,恰当的装饰,不仅使自己保持美好的状态,增强自己交际的信心与力量,而且能给人以愉悦,缩短沟通交流的距离。汉代的扬雄说:“貌重则有威。”元杂剧《冻苏秦》中也说:“风尘落落谁怜悯,衣冠楚楚争亲近。”这确实不无道理。不修边幅,不讲装饰,就不利于交际。

装饰一般认为只是女性的事,其实男性也然。只不过男性没有女性那么普遍与繁多而已。在装饰的内容上,无论男女都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去着力,但总的应注意这些方面:

头发。只要不是特别寒冷或其他特殊原因,在交际中都不宜戴帽子、裹头巾,而要显露出自己的头发来。头发在一个人身上处于最高部位,最容易被别人注意。俗话说:“有吃无吃,发型保持。”强调的就是交际中头发的重要视觉作用。战国时的宋玉攻击登徒子好色,开口第一句话就说“其妻蓬头挛耳”。宋玉的视觉首先所及的,就是登徒子妻子那颇伤大雅的乱蓬蓬的头发,以此作为攻击登徒子的口实,可见头发的不可忽视。现代社会,各人喜欢什么发型,那是各人的爱好、兴趣,但保持清洁、梳理整齐却是必要的。按照中国人的审美习惯,一般说来,时下男士长发披肩,不太适宜;女士头发过短,甚至光头,亦非适当。另外,与头发有些关联的胡须,对非高龄者来说,亦不很谐调。我们知道,周恩来本是络腮胡,三天不刮就长得很长,可是每当他出现在公众面前时,都是刮得干干净净的。

脸面。与蓬头相连的,是垢面。垢面就是脸很脏,不仅脸上沾有污迹,甚至还有眼屎、鼻涕。别人看了,只会恶心,哪里还有心思与你交际?是以,古人批评说:“君子整其衣冠,尊其瞻视,何必蓬头垢面,然后为贤。”交际者要“尊其瞻视”,在脸面上就要加以注意。洗脸是必需的,而洗后照照镜子也是必要的。女性在日常交际中,可化妆,但宜淡雅;夜晚或参加晚宴、舞会等,可稍着浓妆。化妆切忌过分,眼睑涂得像个熊猫眼眶,口红抹得像在流血,香粉搽得直往下掉,给人的感觉只是俗气、做作。有的人天生丽质,更不宜浓妆艳抹。须知,朴素也是一种美。俗话说:“好吃不过茶泡饭,好看不过素打扮。”庄子认为:“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淮南子·说林训》中也说:“白玉不雕,美珠不久,质有余也。”本身就是美好的,何必再去装饰?即如唐人张祜所主张的那样:“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饰物。佩戴饰物,既可增加美感,又可显示身份、名誉、财富,还可表明志趣。如今的饰物,当然不是像旧时那样珠光宝气、翠绕玉围、环佩叮当。但根据交际的环境与需要,适当佩戴一些,仍属必要。“文化大革命”时期,十分盛行在胸前佩戴一枚毛泽东的像章。那时的像章层出不穷,佩戴哪一种,均有选择。如周恩来一直佩戴一枚长条形,红底上刻有毛泽东头像和其手迹“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像章。这是周恩来以“为人民服务”为自己座右铭的心迹表现。几年前,一些人又开始佩戴毛泽东像章了。还有一些人则佩戴长条形、蓝底上刻有孙中山手迹“天下为公”白字的徽章。有的英模在一些公开场合将自己所获得的功勋章别在胸前,令人肃然起敬。其他饰物多见于女性的首饰,如簪子、发箍、耳环、耳坠、项链、手镯、手链、钻戒、脚链、胸针等等。少数民族的饰物较为独特,如藏族、门巴族、阿昌族的男子常在胸间挂刀;纳西族男女都戴手镯和戒指;羌族妇女除戴大耳环外,身上还挂银牌;苗族妇女头上、身上常佩戴各种银制品。佩戴饰物是交际的需要,不能单从展示的角度出发。因此,佩戴要合适。有的人所有手指都戴满金戒指,伸手与人相握,反使人感到别扭。

指甲。现代的人际交往中,一般不宜留长指甲,应时常修剪。即使有留长指甲的爱好,也不宜过长,像慈禧太后那样长得须做专门的指甲套套上,怎么与人交际?留长指甲者,要随时清洗,勿显污垢之色。男士指甲不宜染红;女士虽可染,但若过分,也使人感到可怕。

二、形体语运用的原则

形体语在言语交际活动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其特殊的表情达意功能不可替代。但是,它毕竟只是言辞发送的辅助手段,其着眼点是交际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而绝不是舞台演员的形体表演。虽然有时形体语可以单独表情达意,可那只是在一定的环境和氛围中才能实现的。脱离了整个言辞发送活动,超然于实用口才的范畴,它就没有价值。因此,形体语的运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立足于交际的目的

任何言语交际都是有明确的目的的。交际者要运用何种形体语,什么时机运用,要由自己交际的目的来决定。

冯玉祥一贯提倡艰苦朴素,曾明令部下不得穿着绸缎。一天,他在街头看见一个士兵穿了一双漂亮的缎鞋,他立即跨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个揖,然后又弯腰行了一个90度的鞠躬礼。那士兵茫然惊惶,不知所措。冯玉祥说:“你看,你穿了这么一双漂亮无比的缎鞋,我哪能不恭敬下拜呢?”士兵慌忙认错。冯玉祥作揖、鞠躬的形体语,就是为自己批评士兵违反规定这一交际目的服务的。作为一个统兵大帅,当然不可能在街头遇见一个士兵时要向他作揖、鞠躬。冯玉祥这样做,很好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形体语的运用如果不从交际目的出发,仅仅是展示的话,那就要闹笑话,或者被认为神经不正常。

以前有位乡绅给儿子请了一位家庭教师。乡绅对儿子说,一言一行都要好好向老师学。开课这天,乡绅摆了酒席,宴请陪客,给老师接风。席间,学生见老师抖抖手巾擦汗,他也抖抖手巾擦汗;见老师将筷子在桌上一敲然后伸手夹菜,他也如法炮制;见老师将菜夹进口里后,将筷子放在桌上,慢慢咀嚼菜肴,他也照样动作。老师感到这学生很好笑,实在忍不住,便偏头、侧身、弯腰,一个喷嚏将嘴里的菜一下喷到地上。学生急了,赶紧对老师作揖说:“老师,你这妙处,学生实在难学到手呀!”满座哄堂大笑。老师的动作,并非出于交际目的的需要的形体语,学生则以交际目的的需要视之,机械地去模仿,当然要引得哄堂大笑了。

(二)服从于内容的需要

形体语是为交际内容服务的外在表现形式。它的运用与否,应由交际内容来支配。我们强调它的交际作用,而并非认为在任何场合都必须用。交际中,发送者应当考虑某种形体语是否是自己交际的内容所必需的。如果必需,当然应当运用;如果并非必需,就不必多此一举。

马克·吐温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斯陀夫人是邻居。因两人都是知名作家,创作意趣又相投,所以很谈得来,彼此友谊很深。一天,马克·吐温按惯例饭后到斯陀夫人家去聊天,回来后,妻子非常吃惊地问他:“你怎么没佩戴领带就去做客呢?斯陀夫人是有身份的人,她一定会觉得你不懂礼貌、不拘小节。怎么样?她是不是很不高兴了?”马克·吐温心里觉得好笑,但又懒得去费口舌。于是写了一封信,连同领带一起,让妻子给斯陀夫人送去:

斯陀夫人:

给您送去一条领带,请您务必好好看一下。因为我刚才到您那里聊天,忘了佩戴领带,妻子对我好一顿指责。请您看过后马上还给我,因为我只有这一条领带啊!

马克·吐温

斯陀夫人大笑不已。她告诉马克·吐温的妻子道:“我同马克·吐温是常来常往的老朋友,彼此茶余饭后聊聊天,并不需要注重穿戴,又何必非要那么郑重其事地佩戴领带不可呢?”

(三)吻合于感情的表达

古人说,情动于中而形于外。有了感情,才会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形体语应当是发送者思想感情的自然表露。思想感情不到位,却硬要以形体语展现,则给人以矫揉造作、装模作样之感,反倒影响交际。

《庄子·天运》中有个“东施效颦”的故事:美女西施因患心病而捧心皱眉,同村丑女东施以为这很美,也模仿捧心皱眉,与人交际。谁知,富人见了,坚闭门而不出;穷人见了,赶紧携妻子躲开。其交际完全失败。庄子评论说:“彼知颦美,而不知颦所以美。”东施的失误,就在于她不懂得西施捧心、皱眉的形体语是由于心痛而自然流露的;自己心并不痛,无此感情,硬要装相,怎么成呢?

(四)适宜于接受的心理

发送者运用形体语,是在视觉上给接受者传递自己的情感、意向。从接受心理来说,那种丑陋的、不雅的形体语,只会让接受者看了反感、恶心、不快,还有什么交际效果可言?因此,发送者在交际中要根据交际场合选择那些不致给接受者造成接受心理障碍的形体语。

一位正在台上振振有词地作报告的领导,麦克风突然发出一阵刺耳的怪叫,台下一片骚动。他瞪着眼,板起脸,火冒三丈地拍着桌子。气氛顿显紧张,职工都在心里嘀咕这领导的失态与无能。对他所讲的内容,根本无心去领会了。如果他是一个聪明的领导,对此突发情况,他会微笑着耸耸肩、摊摊手,以此表示自己无可奈何的心情,职工会报之以同情和理解,不一会儿就会安静下来继续听取他的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