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唐宋八大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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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不幸的婚姻生活

柳宗元的一生,文学上是成功的,政治上是失败的,而婚姻生活则是不幸的。

柳宗元十三岁时,随其父柳镇在夏口李兼幕府生活,因其才华出众,深受父亲同僚杨凭的器重,并将自己九岁的女儿许给了这位“奇童”。

由于是双方父亲作主定下的娃娃亲,柳宗元和杨小姐当然还谈不上什么感情。接下来,就是柳宗元随父亲返回长安,父亲柳镇被贬官,柳宗元刚中进士,又遭父亲病故,守丧三年,直到贞元十二年(796),柳宗元服丧期满,出任秘书省校书郎,才得以和杨小姐完婚。他们二人幼年订婚,中间虽多经分隔,但婚后夫妻感情甚好。柳宗元又考中博学鸿词,出任集贤殿书院正字,生活理应是幸福的。但杨氏素有足疾,行路不便。婚后虽曾怀孕,但未曾留下子女。就在柳宗元任集贤殿书院正字的第二年,杨氏即因足疾不幸去世,年仅二十三岁。结婚三年,她便抛下二十七岁的柳宗元而去,这使柳宗元极为悲痛,为其写下了《亡妻弘农杨氏志》一文,以示哀悼。从此以后,柳宗元再也没有正式娶妻。

柳宗元此后未正式娶妻,倒不是说明他忠于和杨氏的爱情,而是另有他因。一方面是他年轻时热衷于事业,后半生又沦落遭贬,这无疑影响了他对家庭婚姻问题的处理。另一方面,恐怕也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他受传统的门第观念束缚,未找到门当户对的妇女作为正室。柳宗元不是独身主义者,他后来曾和几位妇女共同生活过。

柳宗元被贬永州后,在巨大的政治挫折面前和激烈的思想斗争中,也曾有过灰心失意之时,而对无妻无子之事,尤为纠结。他在《与许京兆孟容书》中说:“茕茕孤立,未有子息。荒陬(zōu,山脚)中少有士人女子,无与为婚,世亦不肯与罪大者亲昵。以是续嗣之重,不绝如缕……”在《与杨京兆凭书》中,他也毫不隐讳地向其前岳丈吐露情怀:“身世孑然,无可以为家。虽甚崇宠之,孰与为荣?独恨不幸获托姻好,而早凋落,寡居十余年。尝有一男子,然无一日之命。至今无以托嗣续,恨痛常在心目。孟子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今之汲汲于世者,惟惧此而已矣。天若不弃先君之德,使有嗣续,或者犹望延寿命以及大宥(yòu,指大赦),得归乡闾,立家世,则子道毕矣。”在《与李翰林建书》中,他甚至说,自己“惟欲为量移官差轻罪累,即便耕田艺麻,娶老农女为妻,生男育孙,以供力役。”由此足见,柳宗元对于娶妻生子,续柳氏烟火之事是非常重视的。他为无妻室而感到孤独,他为无子息而痛苦自责。他不是不想娶妻,而是没有合适对象:一是荒僻的永州“少有士人女子”,二是即使有,也恐人家不愿嫁给他这个罪人。至于说愿“娶老农之女为妻”云云,也只是说说罢了。他是绝对不会娶一个农家女为妻的。他渴望“立家世”“生男育孙”以尽人子之道,但一直苦于没有合适的对象。

柳宗元在杨氏去世后,他的母亲卢氏一直跟他在一起,照料他的生活。永贞八年(805),卢氏因水土不服而逝于永州,这使柳宗元的日常生活更陷于困境。元和五年(810),柳宗元开始作“甘终为永州民”的打算,于是在冉溪上购得一块土地,构亭筑屋,过上了与农圃为邻的村居生活。也就在此时,他和一位身份较低的女子结合,并生了女儿。元和五年,他有一个叫和娘的女儿去世,他写下了《下殇女子墓砖记》,其中说到和娘出生在长安的善和里,可见其母应为柳宗元在长安时的侍妾,似乎未跟柳宗元到柳州来。柳宗元还有一篇《马室女雷五墓志》,其中说到雷五之姨“为妓于余”,可见这个女人也是他卜居冉溪前后和他在一起的。柳宗元去世时还留下两个儿子,大的叫周六,时年四岁;小的叫周七,为遗腹子,而这两个儿子的母亲大概是在柳州与柳宗元同居的侍妾,同样没有留下姓名。由此可知,在杨氏去世后,柳宗元身边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女人,她们都和柳宗元同居,但又都非“士人女”,所以也都没有资格成为柳宗元的正妻。

柳宗元在杨氏去世后未再正式娶妻,这完全是囿于当时的等级、门第观念。我们虽不可苛责于他,但也只能说是“自食其果”了。好在苍天有眼,不知哪位同居的女子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使柳氏后继有人,香火得传,柳宗元也可以免去“不孝”之罪名而安息于九泉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