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州至澳门内河水道所经过的海关站和林则徐取此水道所经过的地名考订清楚以后,就可以复原这条内河水道的完整航线,并进而分析当时船只来往这条水道相关段落所需的航行时间。
综合前文的考证成果,笔者认为,如从广州取道水路至澳门,则其最为捷径的路线大致应当是:
从广州城南的珠江南河上的天字码头或五仙门外的总巡口(今广州市沿江西路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一带)首途,西经行后口(今广州市沿江西路南方大厦一带)、西炮台口(今广州市黄沙),在白鹅潭转入珠江南水道,过凤凰冈,在大黄(王)滘炮台(今广州城西南之荔湾区鹤洞立交一带)附近改走“大黄(王)滘”水道,过东平水道继续南行至今佛山市南海区北境之陈村,入陈村水道南行,经紫坭口(今广州市番禺区与佛山市顺德区交界处,市桥西南8公里)转入潭州水道(顺德水道),过顺德北境之乌洲,在顺德东南之潭州口转入容桂水道,西行至小黄圃或容奇头,再经支河南下横过桂洲水道至大黄圃,再经黄圃水道南下转入鸡鸦水道、阜沙涌至横迳,再由横迳河转入小榄水道东南行而至香山县北境之港口镇,然后转入石岐河水道西南行,经停香山口(今中山市石岐),达于磨刀门水道,东南行出西江海口,然后东经前山水道可到达澳门内港,或者经南面的马骝洲(“猴子岛”)水道而至澳门内港入口处的娘妈角炮台。
上述这条内河水道的里程,史料中有多个数字。前引《中国丛报》第17卷第8期(1848年8月)载赫德所著《沿“百老汇河”从广州至澳门的一次旅行——丝绸之乡顺德见闻》中提到“距离估计有80英里”,按一英里3.219市里计,合计约为258里。但据梁廷枏《粤海关志》记载,澳门总口“距大关三百里”。这两个数字可能都不可靠。清代广州至香山之间,由于河汊密布,水道纵横,主要是以水路相交通,但是其间的里程,相关史料所记多有不同,据前引《林则徐日记》中说“计自省城水路至香山二百一十里”,但前引清人王文达《粤海关统辖口岸考》记载“石岐口,在香山县西门外天字码头,距大关二百四十里”,而梁廷枏在《粤海关志》中则说“香山协左营驻香山县,在广州府南二百二十五里”。至于香山至澳门水路(南路)之里程,据前引清祝淮《新修香山县志》所说是120里。清时由广州经香山至澳门之内河水路多走南路,如广州至香山水路为210里(取林则徐所记数字),则广州至澳门的内河水道里程实际上至少有330里。
香山至澳门水路之东路,如上所说里程较长(共160里),而且“波涛浩渺”,故一般不为商船所取。至于香山至澳门之陆,据梁廷枏《粤海关志》中的资料,“前山营驻香山县南一百三十里”,“南至澳门娘妈阁海二十五里”,合计香山至澳门的陆路里程为155里,与嘉庆十四年(1089)四月二十日总督百龄会同奏言中所说“查澳门距广州府属香山县城一百四十五里”略近,百龄所说可能是香山至关闸的距离,因为澳门半岛形如一靴,自东北斜向西南,南北长而东西狭,从东北的关闸至西南的妈阁嘴长约4公里。略事比较不难发现,由香山至澳门,虽然水路有二、陆路有一,但取道南路之水路还是更为近便一些,这正是广州至澳门间内河水道的优势所在。
这条水道相关段落所需的航行时间,可据有关资料进行一些推测。根据前引《中国丛报》第8卷第2期(1839年6月)的记载,粤海关方面要求雇用快船的“夷商A”在四月十六日中午从总署(总巡口)出发,在十八日晚上到达澳门,其间总共需要花费两天半时间,推测用时54小时左右。这大概是正常情况下,需要在沿途各海关站办理出入关手续的外国商船取道广州至澳门间的内河水道一般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如果采用省城大关至澳门总口为330里这个数字,则其平均航行速度大致是6.11里/小时。但是,前引《中国丛报》第17卷第8期(1848年8月)载赫德所著《沿“百老汇河”从广州至澳门的一次旅行——丝绸之乡顺德见闻》中却提到他们的航行“在46小时内完成”。这就是说,赫德所用的时间似乎要比“夷商A”节省8个小时左右,其平均航行速度应当是7.17里/小时。何以会出现这样的差异?笔者推测可能是赫德与其同行者意迪依尔是在鸦片战争过后的1844年走这条“内河水道”时,香山口等沿途海关站等已遭受破坏,管理失控,不像以前的外国人要认真地到沿途各海关站报到,从而节约了不少时间,整体上也提高了航行速度。进出海关站必定要耽搁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免去在沿途各海关站办理出入海关手续,取道广州至澳门间的内河水道,其航行所需时间大概用不了2天,平均航行速度则大致是在7里/小时以上。
在《林则徐日记》中,由于详细记载了钦差大臣林则徐在道光十九年(1839)七月初七、初八两日取道水路从广州至香山,以及二十七日从香山至紫泥时沿途所经地点及其到达时间,可据以进一步比较分析相关段落的航行情况。比较可知,“夷商A”从总巡口至紫坭口和香山口,推测用时大致分别是24小时和42小时,而在相应水程,林则徐则只用了12小时和28小时,其间的时间差额大概就是进出海关站所要耽搁的时间。但是,笔者还注意到,在广州至澳门内河水道上航行的快慢,也有昼夜上的差异。如在从紫坭至香山,约140里(这里采用林则徐日记中提供的数据来推算),林则徐在道光十九年(1839)七月初八日晨(3至5时)过紫泥,戌刻(19至21时)抵香山县城,主要是白天航行,大致用时16小时,此段水路平均航行速度大致是8.75里/小时;而林则徐在二十七日由澳门返程时,巳刻(9至11时)从香山城登舟,未刻(13至15时)过横泾,酉刻(17至19时)过大黄圃,“上灯后过容奇头、潭州口,又过乌珠,稍停复开。夜,长行,五鼓过紫泥”,由于夜路较多,大约次日晨3时才到紫泥,大致用时18小时,此段水路平均航行速度大致是7.78里/小时,就较初八日慢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