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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从卫生学角度看“减负”

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通知,在学校和家长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特别是在对学校布置家庭作业做出明确规定的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当前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实在太重了,应该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学生放学回家没有作业,会把时间都花在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等上面,不仅会影响教学质量,而且怕孩子会学坏,这是很多家长所担忧的问题。

的确,在最近十多年来,我国的基础教育迅猛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些偏差,即人们所说的应试教育现象。在教育界中,出现了一些片面追求考试高分数、高升学率的倾向,在教学上不是采取优化的教学手段,而是层层加码,加班补课,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加重学生的作业量,导致学生学业负担不断加重。

其实,对学生的学习问题国家早已有法律规定。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这些规定是以人体生长发育规律和健康条件为依据,为保障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我们曾做过调查,广州市小学生每天的课外作业时间平均约1.5小时,中学生平均约2.5小时。就此平均数而言,总的课外作业负担没有超出卫生学要求的范围,但有部分学校严重超出有关规定。有部分小学生的每日课外作业时间超过了2小时,部分的中学生每日课外作业量超过了3小时,有个别学生报告他们每日课外作业时间竟长达4—5小时。我们可以算一算,在如此繁重的课外作业压力下,学生本人还有多少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可以说,几乎连吃饭以及打理一些个人卫生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们还常看到某些中学的学生早晨七时许就要回到学校,晚上要参加晚自习至九时半才能放学回家,在校学习时间长达14个小时以上。这种严重违反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影响其身体健康的做法实不可取。

对中小学生来说,学业负担过重极容易引起疲劳和过劳。所谓疲劳,是在过强过长时间的刺激下,人的大脑皮层细胞功能损耗超过限度而引起的一种保护性抑制。疲劳是一种生理现象,疲劳时大脑皮层细胞停止工作,人体各器官的功能和全身工作能力也处于低潮,这种状况经过短期休息便可恢复。但当出现疲劳时仍不休息,就会发展为过劳。过劳也称为慢性疲劳,属于一种病理状态,是因长期学习负荷过重而引起。过劳的表现为:学习过程中的学习能力下降,学习效率降低,错误增加,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弱,逻辑思维、想象、判断和推理分析能力全面出现障碍,还会出现对周围事物冷漠、焦虑或抑郁等精神症状;心功能下降,身体抵抗力下降,经常生病而影响生长发育。况且,在疲劳状态下学习往往效率低,只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导致学生的身体素质严重下降,心理问题不断增加。一位教育部门的领导用一句十分生动形象的话概括了当前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状况,就是“没气没力加近视”。而更有心理学家将这种盲目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的做法斥之为“心理虐待”。

现在,应该是到了纠正这种偏向的时候了。道理很简单,单靠高分数、高升学率并不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再好,也不能参与社会竞争。要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必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因此,家长们没有必要担心减负之后学生的学习,而应该理解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内涵和精神,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