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对外金融发展战略的调整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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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中国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

投资者的积极意义

近些年来,针对中国商业银行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商业银行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应该从正、负两方面去分析。本节主要探讨中国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积极意义。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经济尤其是金融面临着对外开放的巨大挑战,迎来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改革的又一个高潮。从当时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看,中国的金融改革以及金融市场的开放不可能在完全封闭的条件下依靠中资金融机构自身的机制转换来完成,必须要有包括外资在内的外部力量推动。当时中国国有银行体系改革的一个基本思路是:通过国家注资与坏账剥离进行大规模财务重组,以尽快地解决历史存量问题;通过股份化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从根本上改变银行传统的产权与经营机制;健全公司治理,以提高和巩固银行改革的最终成果。在此背景下,首当其冲要解决中国商业银行的股权问题,实现股权多元化。而股权多元化不仅意味着股东个数的增加,更意味着股东性质、股东类型的多元化。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就被提到议事日程。于是,银监会于2003年7月24日印发了《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制定重组改制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如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产品研发、信息科技发展等。根据未来几年的发展战略重点,有条件上市的,应在上市前就开始这项工作,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并着力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04年3月11日,银监会出台《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对引入战略投资者提出了具体要求:“两家试点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境外战略投资者,不仅要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还应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方法,促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先进银行接轨,优化公司治理机制。”

战略投资者是指谋求长期战略利益,愿意长期持有较大股份,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法人投资者。它的进入不仅带来了资金、人才、技术、产品、项目,而且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消除了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弊端,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战略投资者与一般财务投资者不同,财务投资者主要着眼于通过资本运作获取较高的经济回报,很少介入被投资方的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而真正意义上的战略投资者则更看重双方共同的战略利益,谋求与被投资方在业务、管理、技术等方面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而言意义深远。因此,中国政府明确地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就是为了确保能够有效地改变这一机制。

一、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中国银行业的商业化运作

(一)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

在没有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是100%的国有资产,产权结构单一且所有者虚置、产权界定不清晰、权责不对称。虽然法律上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是“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但实质上“全民”不拥有法律规定的财产所有者应有的行为能力,无法实现真正的全民所有。即使从国家代表“全民”来行使所有者权力的角度来说,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家所有也在事实上成为地方政府所有,完整产权体系中的权力主体被位移,使得产权关系的明确变得困难。这种产权结构的制度性缺陷产生了所有者虚位和越位以及“内部人控制”和“过度干预”并存的问题。根据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原则,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必须界定明确、权责必须对称。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充分改善银行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的多元化。多元化的股权必将推动银行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和治理结构的改善,降低经营人员的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现象将得到遏制。由于股权的多元化是形成良好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机制的重要基础,因此,通过引入追求利润的投资主体,实现国有商业银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唯一选择。

在引入境内战略投资者和境外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问题上,中国商业银行引入境内战略投资者和境外战略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达到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目的。如果中国商业银行引入境内战略投资者,中资企业参股的最大弊端是无法有效消除政府对银行的不正当干预,无法使银行的行为规范达到国际大银行的标准,这是因为中资企业与国有银行具有“环境同质性”,并且不少中资企业本身就是国家持股,它们缺少对政府干预说“不”的勇气和条件。此外,中资企业还存在资金量不足的问题。中行、建行两行10%的股权为31亿美元左右,折合人民币约250亿元,能够拿出这笔资金的国内机构少之又少,即使中石油、国家电网、中国人寿这样的巨型企业,要进行这笔投资也属不易,而且由于行业背景的限制,它们很难具备银行战略投资者的功能。在引入战略投资者问题上,也有人提出应鼓励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但从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看,民营资本的介入将增大银行的风险。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放松金融管制时期,大量民营资本进入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最典型的是德隆集团。事实证明,大多数民营资本向银行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方便的融资渠道,不仅难以帮助商业银行解决其发展的问题,反而成为民营资本所有者的提款机,给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因此,在中国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问题上,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成为中国商业银行股权多元化的首选。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可以加快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改变“官商”文化,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也只有这样,中国商业银行才有可能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才有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解决政府对银行不合理的控制和干预

在长期国有独资和与之相应的僵化人事制度下,国有商业银行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与现代金融格格不入的官僚政治文化。政府经常利用自己出资人地位,为了追求政绩,借助超经济的权力,过多地干预国有银行的日常管理事务,使国有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中国要打造一个现代化的有全球竞争力的银行体系,就必须在银行机构内部建立起一种专业、高效和不断创造股东价值的全新文化,而这正是战略投资者可能带来的价值。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后打破了国有产权的垄断,实现了国有资本的部分退出,开启了产权多元化的进程,稀释了政府的控制权和干预权,有效解决了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不合理的控制和干预。战略投资者的最终目的是逐利,它们除了带来资本约束外,还带来了“老板”的压力,它们会能动地利用股东的申诉机制甚至威胁向市场公众股东公开矛盾纠纷以向占优势的国有股东或管理层施加压力。由此会对国有出资人代表、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非经济行为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使政府对国有银行的“过度干预”逐渐减少,“权责对称”的原则得到尊重。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由于有了战略投资者的参与,在人事任免方面将会有更多的协商,克服了以往只能由指定的部门进行行政化任命的弊端,弱化了政府行为,使中国商业银行真正实现商业化运作。

(三)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中资银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激励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等。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上述方面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建议和表决通常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影响。21世纪初,随着中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入,上市银行股东大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股权分散。由于股权的不集中,商业银行内部容易出现代理问题。分散的股东缺乏足够的能力和精力对银行高管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导致中国商业银行高管贪污腐败案层出不穷,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因此,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由于所有权分散引发的代理问题,而且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同时,由于战略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股票的比例较大,其可以直接以股东的身份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运作提出意见,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报告。加之其在股东大会上拥有一定数量的投票权,所以战略投资者的建议和表决通常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影响。

2.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进入董事会,直接参与公司在发展战略、财务、人事等方面的决策,以保证公司的发展方向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同时,通过进入董事会,战略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多的、更有价值的公司内幕消息,改变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提高监督效率。另外,战略投资者进入董事会可以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对管理者实施更有效的监督,降低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减少代理成本。但是,监事会要加强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还需要更多的政策制度的保障,监事会职能的完善并非单纯某一个因素的加入可以解决的。事实上,目前中国的监事会在银行管理中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

3.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对管理层的激励约束对银行内部治理施加影响,可以起到有效地激励约束管理者行为的作用。由于中国上市银行的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是由政府直接或间接任命的,他们不会由于自身的技术问题和银行的绩效差而面临被解雇的威胁。高级管理层不持有所在银行的股份,长期激励的优势没有得到发挥,这进一步削弱了管理者努力工作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动力。高级管理层容易从自身利益出发,只注重任期内银行的短期利益,而忽视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投资者作为大股东,对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解雇有一定的发言权,因此,如果战略投资者的利益因为管理人员疏于管理、管理能力有限或者使公司的经营目标偏离股东利益而遭受损害时,他们可以向董事会提议更换管理层,这可以起到有效地约束管理者行为的作用。同时,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层薪酬设计可以激励管理者改善企业绩效,激发管理层工作的热情。

当然,中国商业银行的改革是一个艰难而长期的过程,要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只是众多措施中的一种。由于战略投资者入股上市银行的时间还较短,再加上解决中国上市银行长期积累的问题并非朝夕之事,目前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作用并不十分显著。但是,从国外商业银行的经验以及中国上市银行的实际情况分析来看,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中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是利大于弊。

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是商业银行制度规范与创新的有效方式

(一)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是商业银行规范其经营制度的路径之一

引进战略投资者尤其是具有成熟的经营管理经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必然要按国际规范组建新的董事会和管理层,这将有力地推进银行的规范运作。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中资银行,为了有效参与所投资银行的战略决策和经营决策,它们就要派遣董事进入银行董事会,派遣高层管理人员进入银行高级管理层。它们希望派遣的董事能在一个规范高效运作的董事会中发挥作用,必然关注董事的选聘程序和董事会成员结构,要求对董事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程序进行规范。对内部董事和外部(独立)董事职责的清晰界定,能帮助银行有效避免行政干预和其他非市场因素的干扰,使银行变成有自我约束能力、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行独立商业化运作的机构。引入国际知名的外资银行可以促使中资银行更加严格地遵守国内外监管部门所制定的游戏规则,不同程度地加强审计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的独立性,建立以绩效而不是官本位为基础的薪酬激励机制,以及制定能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其他行为准则等。境外大银行一般都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洗礼,经历过外部监管从疏漏到完善、内部控制从松到严的进化过程。通过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引入先进的经营理念、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业务流程,有助于规范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制度。

近年来,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经过财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剥离后资本充足率都已达到监管要求,因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注资”作用是次要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建立起规范的银行经营制度。规范的银行经营制度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也决定着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

(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

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主要目的绝不只是为了筹资,更重要的是建立一整套新的市场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的风险控制和资本约束,将国有商业银行变成真正的市场主体,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从这一意义来看,资金只是制度的载体。在没有引进境外投资者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实际上被政府官员掌握。按照中国《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国有独资银行不设股东大会,银行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但现实中重大决策由国家授权有关部门做出,这使得党委行使了董事会的部分决策权。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投资商业银行派驻董事后,能在董事会内部初步形成代表国有股董事、外资董事、独立董事的“三角结构”,三方能够起到相互制约、有效制衡的作用。为了使董事会规范高效地运转,外资董事必然会关注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选聘和董事会成员的机构构成,规范董事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程序,细化和执行各项决议。此外,外资的引入有助于在新旧体制之间实现平衡,避免出现党委包办一切、董事会形同虚设的状况,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及高管层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不断向真正意义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转变。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中国银行业,其经营制度较为落后,表现为经营机制僵化、内部控制机制薄弱、业务创新能力差等。国有商业银行多年的经营惯性与弊病积淀,使之难以从内部自觉迸发变革动力。战略投资者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激励约束和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有助于促进国有银行顺利实现经营转型和经营机制的转换,推动中国商业银行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化的商业银行企业制度。

(三)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推进了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

在单一的国有股权结构下,国有商业银行没有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无法按照商业化、市场化运作,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在管理技术和经验、服务质量、经营机制等方面与国际大银行相比存在着巨大差距。由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历史短暂,在金融创新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创新规模小、品种少;金融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扩张,质量较低;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等。其原因主要在于创新的动机有差异、银行经营体制和管理水平有差异以及创新的环境不同。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中国银行业在与国外同行竞争中处于劣势。通过吸引境外金融机构参股,使得境外战略投资者有意愿和动机对中国银行业进行一定的技术转移,外资银行具有丰富成熟的金融产品和创新经验、高效的市场营销和服务手段,通过资本和技术双溢出效应,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学到西方商业银行的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有助于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创新。

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与外资进行合作,组建战略联盟,可以摆脱自身资源有限的束缚,提高运作效率。从近几年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实践来看,中国商业银行在经营理念、产品开发、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上都有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例如,(1)汇丰银行入股上海银行后,除汇丰派驻一名董事进驻董事会外,双方还建立了“业务合作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推动具体业务合作。2004年1月,双方合作推出“申卡”国际信用卡,这是一张完全意义上的国际性信用卡。此后,上海银行借鉴汇丰银行的管理模式实施新一轮组织架构再造,以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扁平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矩阵式的新型组织体系,实现前台、中台、后台的真正分离。(2)中国银行与苏格兰皇家银行在信用卡业务合作方面建立了由双方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双方还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方面展开了实质性的合作。(3)中国建设银行和美国银行自2005年9月签署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已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个人银行业务、全球资金服务、信息技术、债券资本市场、资金业务、信用卡以及成立合资租赁公司等几十个项目上开展广泛合作。项目的选择综合考虑了建行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和美国银行的突出优势,确定了以零售业务领域合作为主线的经营模式。主要目的是,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引进、消化,吸收美国银行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建行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服务和经营机制,提高业务和管理技能,提升市场竞争力。(4)中国工商银行于2006年分别与美国高盛投资公司、德国安联集团、美国运通公司签署独自的投资入股和战略合作协定,合作协定中双方在不同的业务领域展开合作。(5)兴业银行共引入了三家战略投资者:恒生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这三家战略投资者在不同的领域都与兴业银行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为兴业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6)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之后,也都根据自身需要,获得了战略投资者提供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知识,实现了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优势互补。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引进了国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这是向国外银行业学习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有利于加快中国金融创新和金融结构优化的进程。

三、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一)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为商业银行获得较理想的新股发行定价

按照银监会《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的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引入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丰富的金融业管理背景,有成熟的金融业管理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引入这类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增强市场投资者的信心,有助于促进其成功上市。同时,由于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具有很高的市场声誉,其入股增强了其他投资者的热情与信心,客观上对国有银行起到了信用晋级的作用,提升了商业银行的市场形象,这为商业银行获得较理想的新股发行定价并顺利上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近几年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实践来看,境外战略投资者引入后,他们出于流动性的考虑,会期望银行尽快上市,这也进一步增加了银行内部改革的动力,加快了商业银行上市的进程。商业银行上市意味着加强了市场的外部监督。证券市场严格的、持续的信息披露制度将上市银行内部人的行为充分暴露在公众面前,能够对内部人形成一种有效的自我约束,使得内部人的行为得以规范。同时,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投资前通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投资价值及潜在的投资风险,提高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程度和诚信力,增进了市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了解,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开募股过程中的股票营销。

(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是商业银行在境外成功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由于中国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都是国际上一流的金融机构,这些享有盛名的一流金融机构的加入,无异于向世界投资者发出明确的信号,表明中国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从而能够提高境外投资者对银行整体质量和发行价格的信心。例如,(1)美国银行对建行的大额股权投资,坚定了国际投资者的信心,战略投资者对建行在业务上的协助提升了国际上对建行未来发展和竞争能力的良好预期,这不仅保证了建行成功上市,而且也是获得较高发行价格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建行管理层提出未来发展战略是重点发展零售业务并将获得以零售银行业务著称的美国银行的协助时,没有一家投资者对该战略的实现提出质疑。建行引入美国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改变了外界对中国银行业特别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负面看法,极大地提升了国际资本市场对中国金融改革、对中国银行业发展和建设银行前景的信心。(2)汇丰银行作为国际顶尖的金融集团,在国际资本市场有着良好的声誉,汇丰银行对交通银行的入股促进了交行知名度和市场形象的提升,为交行IPO定价打下了基础。同时,汇丰银行的引进在一定程度上还促进了交行股价后市的稳定并实现了国有股的保值增值。标准普尔对交行评级的提升,其重要依据就是“交行与汇丰集团结盟所带来的利益可能将在中期内陆续实现”。交行股价稳步上扬,受益最大的是国有股,尤其是已转成H股的股份和中央汇金公司所持股份。

(三)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使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净利润大幅提升

资本充足率的高低是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为提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中国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7年把国有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从55%调整到33%;1998年,国家财政部向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补充了2700亿元资本金,同年4月与10月,国家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约1.4万亿元的不良信贷资产。但是到2003年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迅速上升为20.36%,平均资本充足率为4.61%,离《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在这种背景下,2003年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将单个外资的最高投资入股比例由以前的15%提升到20%,同时还放松了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中行、建行和工行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共吸收了150多亿美元的资金,使中行、建行和工行在2005年资本充足率分别提高到10.42%、13.57%和9.89%。这一举措有效地弥补了三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不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对抗风险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能力,其净利润也得到大幅提升。

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国内商业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是其补充资本的最佳办法,使得国内商业银行在很短时间内达到资本充足率8%的监管要求,为其业务快速发展和创新、上市和建立现代商业银行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例如,(1)中国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之后,资本充足率由2004年的10.04%上升至2005年的10.42%,净资产收益率由16.9%上升为25.11%,利润增长率由10.05%上升为59.47%,并于2006年7月在A股市场成功上市。(2)中国建设银行在上市前,美国银行和淡马锡公司分别斥资25亿美元和14亿美元,购买了建行9%和5.1%的股权,2005年年底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建设银行总资产从2004年年底的3.91万亿元上升为4.59万亿元;资本充足率则从2004年年末的11.29%提高到了13.57%;不良贷款率由3.92%下降为3.84%。(3)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在A股、H股上市募集资金使得其股本和资本公积大幅增长,2006年年底工商银行总股本达到3340亿元,比2005年增长34.68%,资本净额达到5308亿元,较2005年增长70.24%;资本充足率由2005年的9.89%提高到14.05%。(4)交通银行在引入汇丰银行这个战略投资者时,汇丰银行以17亿美元购买了交通银行19.9%的股份,成为交通银行的第二大股东,交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8.43%,汇丰的入股使得公众对交通银行的信心大增。(5)深圳发展银行成功引进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后,2006年年底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3.68%,增长60%,净利润达到14.12亿元,增加近4倍。(6)南京银行于2001年正式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协议,根据协议,国际金融公司投资2700万美元,成为南京银行的第三大股东,其15%的入股比例创造了当时单一外资对中资银行的最高参股比例,达到了当时允许外国投资者入股中国商业银行的入股比例的上限。2002年2月27日,国际金融公司投资参股的资金正式到账。2002年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发批复,同意南京银行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2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2.068亿元人民币。(7)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其资本充足率和净利润都有大幅提升。

四、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一)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提升中资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1.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改善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决策机制。境外战略投资者由于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必然要求进入银行董事会参加公司治理,从而有助于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运营制度的完善。目前参股商业银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大都向商业银行派驻了董事,虽然在国有银行的董事会中仅有1~2个席位,但是它们希望派遣的董事能在一个规范高效运作的董事会中发挥作用,因而必然关注董事的选聘程序和董事会成员结构。对内部董事和外部(独立)董事职责的清晰界定无疑有利于中资银行建立起规范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为中资银行风险管理组织变革奠定制度基础。一个高效规范运作的董事会,不仅负责确立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偏好,同时负责确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这有利于风险管理机构从人员到职能真正独立于业务经营管理层,真正树立风险管理者监督、检查和控制风险的权威。

2.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推动中资银行对先进风险控制技术的运用。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中资银行后与中资银行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中资银行经营的好坏、风险和利益直接与境外战略投资者相关。所以他们会非常关注中资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会派遣管理人员参与中资银行风险管理决策的全程。战略投资者在参与风险管理和控制中将积极推动先进风险控制技术的运用,如运用VAR模型、信用风险定价模型、市场风险定价模型、敞口模型、流动性动态模型、期货期权衍生工具等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监测、评估和控制。运用风险控制技术模型,要以相关数据为基础,而数据库建设一直是中资银行的薄弱部分。外资机构在信息系统建设上有成功的经验,通过战略合作,中资银行可以通过直接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金融信息技术,加快数据库建设,使银行业务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程序都受到严密的风险监控,从而有效地控制银行风险。

(二)通过双方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提升控制风险的能力

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较为薄弱,例如,对内部关联交易和重要业务领域的风险暴露难以进行有效防范,对新产品的风险难以进行科学评估和控制。相对于中国商业银行而言,境外战略投资者在风险管理体系方面更加合理,例如,建立了覆盖全行的统一、规范和标准的授信授权体系;拥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备有效的风险监督、评价、防范和化解体系以及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中国商业银行结合自身发展战略,有针对性地引入具有相应优势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解决银行业务发展上的“瓶颈”问题,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银行同战略投资者的合作不仅体现在股权投资上,更体现在业务层面的合作上,通过双方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拓宽银行的业务渠道和业务内容,打造银行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吸收战略投资者在风险管理、信息科技、产品研发、价值管理、资源配置、信贷技术、组织人员建设等多方面的先进管理技术,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在零售业务、对公业务、新兴业务等战略性业务领域开展与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深入合作,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双方网络资源和品牌优势共享,快速实现市场开拓与业务发展。同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了保障自身的投资权益,成为战略投资者后其在信息处理、风险控制、内部控制机制等层面的技术也会随之输入国内银行,而且成为中国商业银行的合作伙伴后,在享有中国商业银行客户及机构网络、取得理想的投资回报的同时,也会贡献先进的管理理念、经验和技术,以及内部控制的成功实践,从而促进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同时,战略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经营和进行跨国组合投资,也大大降低了单个国家发生风险而造成银行危机的可能性。

境外战略投资者本身是在金融领域运作的大型金融企业,中国商业银行通过与境外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组建战略联盟,可克服自身资源的局限性,提高运作效率,实现优势互补,并最终形成一种成熟的、长期的双赢关系。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加强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还可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航母,提升控制风险的能力。

(三)通过培训和交流促进中资银行全员风险管理文化的发展

先进的银行把管理和控制风险看做是银行所有管理者和员工共同的责任,只是在不同的岗位和环节上,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分工与侧重点有所不同。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尤其是战略投资者委派高素质代理人进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后,从战略利益出发,将更关注投资后银行未来资产质量是否能够持续保持较好状态。一般情况下,中资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之初,双方就在职工培训上达成共识,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中资银行管理人员与风险经理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专业培训,甚至进行高级风险管理人员的交流任用。境外战略投资者和中资银行在相互交融中将产生良好的全员风险管理文化氛围,银行整个管理队伍将通过高级管理层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言行,对全体员工产生特殊的示范作用,各项业务也将在风险得以有效管理和控制下保持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培训和交流,中资银行现有的风险管理者将更快地吸收和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方式与方法,提高识别、衡量和控制各种业务风险的能力。因此,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将大大促进中资银行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的成长,促进中资银行全员风险管理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