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背景”
隐公三年,宋穆公的病情严重,因此就召见大司马孔父,用意是把殇公托付给他辅佐。穆公说:“先君(宋宣公)抛弃了他的儿子兴夷(殇公)而立寡人为国君,寡人不敢忘记先君的恩德。我死后,当先君在黄泉下问起兴夷时,寡人无以答对,所以为了发扬先君的美德,请贤卿拥立兴夷即位。”孔父回答说:“不过大臣们都愿意拥立公子冯为国君。”穆公不同意,于是就下令公子冯到郑国去。同年八月,穆公去世,殇公即位。
隐公四年,宋殇公为除掉流亡在郑国的公子冯,两次与他国联军攻打弱小的郑国,从而结怨。
当时君子对宋宣公和宋穆公的举动作出正面评论,认为这是一种义举,东莱先生这里却从反面阐释出另一番道理。他认为宋国这两个君主的行为是好高鹜奇、偏怪不伦、不正视常理的表现,贻害后人不浅。真正的君子应该遵循常情,不做偏怪的事。
“原文”
人皆爱奇,而君子不爱奇;人皆爱高,而君子不爱高[1]。君子之情未尝不与人同也,而爱恶与人异者,何也?盖物反常为怪,地过中为偏。自古自今惟一常也,自南自北惟一中也,是常之外而复求奇焉,斯怪矣;是中之外而复求高焉,斯偏矣。是故众人之所谓奇,即君子之所谓怪也;众人之所谓高,即君子之所谓偏也。至贵莫如金,至多莫如粟。然食粟则生,食金则死,反常之害盖如此。适百里之都而必行千里之路,其行愈速,其都愈失,吾又知中之果不可过也。君子所以行不贵苟[2]难,说不贵苟察。
“注释”
[1]高:高明,出众。
[2]苟:苟且,苟安。
“译文”
人们都爱好不寻常的人或事,而君子不爱好;人们都喜欢显得高明,而君子不喜欢。君子的性情不一定就与普通人不同,但爱憎却与普通人不一样,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事物违反常理就会显得怪异,位置不处于中间就会显得偏斜吧。从古到今只有一个常理,从南到北也只有一个中心。在这个常理之外再寻求奇特,就是怪异了;在这个中心之外再寻求高明的地方,就是偏斜了。正因如此,众人所认为奇特的,正是君子认为怪异的;众人认为高明的,正是君子认为偏斜的。价值最贵的莫过于金子,数量最多的莫过于黍米。但人吃黍米则生存,吃金子就会死亡,违反常理的危害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去百里之外的城邑却非要走上一千里,那么他走得越快,离都城就越远,我于是又知道了中庸的境界确实是不可以超过的。所以君子行事,不以在困难面前苟安为贵,说话不以随意辩察为贵。
“原文”
治民无可传之政,治兵无可喜之功者,曷尝[1]厌奇而畏高哉?奇若果奇,则君子已先出于奇矣;高若果高,则君子已先出于高矣。其逡巡退缩,终莫肯就者,非不爱奇也,不爱怪也;非不爱高也,不爱偏也。苟惟[2]不然,则避赫赫之名,受碌碌之毁,果人情也哉。
“注释”
[1]曷尝:什么时候曾经。
[2]苟惟:苟:如果;惟:只有。
“译文”
那些治理百姓而没有可以传颂的政绩、整顿军队而没有可喜功劳的人,何曾厌倦奇特而畏惧高明呢?奇特如果真是奇特,君子早已经超出奇特了;高明如果真是高明,君子也早已经超出高明了。君子之所以徘徊犹豫不前,最终不肯趋附,不是不喜欢奇特,而是讨厌怪异;不是不喜欢高明,而是讨厌偏颇。如果不是这样,那么逃避煊赫的名声,接受庸碌的消磨,这难道是人之常情吗?
“原文”
有国者传之子,常道也,中道也。宋宣公以为,是未足以为奇,必传于弟,以为奇焉;是未足以为高,必传于弟,以为高焉。一传穆公,而使之逐其子[1];再传殇公,而使之杀其身[2]。公羊氏[3]以为君子大居正[4],宋之祸,宣公为之。其说既无以加矣。吾尝推宣公之意,必以为圣人建国,使父子之相继者,为众人设也。尧何人哉?不传之子而传之舜;舜何人哉?不传之子而传之禹。吾何为以众人自处,而不慕尧舜至奇至高之行乎?殊不知道无不常亦无不中,传贤之事,自众人视之,则以为奇,以为高;自尧舜视之,则见其常,而不见其奇也,见其中,而不见其高也。扛万钧之鼎[5],乌获[6]以为常,而他人以为勇;游千仞[7]之渊,没人[8]以为常,而他人以为神。未至尧舜而窥效焉,是懦夫而举乌获之鼎,稚子而入没人之渊也,何往而不败哉?
“注释”
[1]一传穆公,而使之逐其子:穆公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公子冯。“之”代穆公。
[2]再传殇公,而使之杀其身:殇公后来被冯弑杀了。“之”代殇公。
[3]公羊氏:公羊高,齐国人。著有《公羊传》阐发《春秋》经义。
[4]大居正:大,崇尚、注重的意思;居正,居于先王正道的意思。
[5]万钧之鼎:钧,古代重量单位,三十斤为钧,万钧就是三十万斤。鼎,古代三足两耳的容器。
[6]乌获:战国的勇士。
[7]千仞:周朝时的长度单位,八尺为仞,千仞就是八千尺。
[8]没人:善泅者。语出《庄子·达生篇》。
“译文”
统治国家的人把国家传给他的儿子,是通常的道理,也是中庸的道理。宋宣公以为,传给儿子算不上稀罕的事,一定要把国家传给弟弟,才算是稀罕;传给儿子算不上高尚的事,一定要传给弟弟,才算是高尚。国位一传而到了穆公,就害他赶走了自己的儿子;二传到了殇公,就害他丧了性命。公羊高所作的传里,认为此事“明达事理的人,注重做事须依遵正当的常道,宋国弄到这样的祸患,是宣公一人做出来的!”公羊这般话,意思已经讲尽,不需要再增添什么了。我曾经推究宣公的心思,他一定以为圣人建立国家,使父子们前后相接传下去是为普通人设立的。尧帝是个怎样的人?他不传给他的儿子却传给舜帝;舜帝是个怎样的人?他不传给他儿子却传给夏禹。我为什么要以普通人自居,却不追慕尧舜两帝最稀罕最高尚的行为呢?一点都不明白大道没有不是平常的,也没有不是中庸的。把国家传给贤人这种事,用普通人的眼光看,把它当成稀罕的事,当成高尚的事;在尧舜二帝看来,却只看到它的平常,并不觉得稀罕,只看到它的中庸,并不觉得他高尚。扛起三十万斤重的大鼎,乌获把这当成很平常的事情,但别人却把这看成勇猛;能游八千尺深的深渊,善于泅水的人,把这当成很平常的事情,但在别人看来却要算是奇妙无比了。还没有达到尧舜这种人格,却要私下里学他们的样子,这好比是怯弱无力的人反要去举乌获才能举起的大鼎,又好比年幼的小孩子反要投身于擅泳者才能下去的深水里,哪能不失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