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其桷使宗妇觌用币(庄公二十四年)庄公问后季友(庄公三十二年)叔牙共仲贼子般(庄公三十二年)闵公请复季友(闵公元年)共仲贼闵公成季立僖公(闵公二年)
“左传背景”
庄公二十三年,鲁庄公在鲁桓公的宫庙的门楹上涂上了红漆,这是不合乎礼制的。
庄公二十四年,鲁庄公又在鲁桓公的宫庙的椽木上刻画文饰,这是很奢侈的,也不符合礼节。秋天,哀姜从齐国嫁来,和宗室的妇人见面,但见面礼却是用币,违反了礼节,过于奢侈。
庄公三十二年,鲁庄公病危,临死前,他向叔牙询问谁当为继承人,叔牙认为庄公的弟弟庆父很贤能。庄公又问季友,季友说将誓死拥立庄公的儿子子般。季友便把叔牙杀掉,但没有杀掉庆父。子般刚即位,庆父便作乱,把子般杀害了。季友没有实践在庄公面前许下的诺言以自杀,而是逃到陈国。接着庆父拥立幼小的鲁闵公。
闵公元年,鲁闵公请求季友回到鲁国,希望得到季友的庇护。
闵公二年,庆父私通鲁庄公的遗孀哀姜,并把鲁闵公杀害。季友携带鲁僖公逃到邾,庆父逃到莒,后来季友回到鲁国拥立鲁僖公,并把庆父从莒国赎回来,准备杀死他,庆父于是在路上自杀了。
东莱先生在本节主要是探讨作为臣子在一些非常情况下应当如何保持忠诚,不至于简单的死忠愚忠。而儒士对人臣的评价也不应当过于简单化,而应当做具体的分析。
“原文”
骄者,乱之母也;疑者,奸之媒也;懦者,事之贼也;弱者,盗之招也。四者,有一焉皆足以亡其国。鲁庄闵之际,合四者而兼之,篡杀之变,胡为而不交作哉?至严之地,宗庙是也;至严之防,男女是也。庄公以一哀姜之故,上侮宗庙而僭其饰,下乱男女而紊其币。二者既不足惮,则天下举无可惮者矣。使哀姜来归之初,已傲然视天下,举无足惮,宜其淫纵恣睢,朋[1]庆父而败鲁国,敢于戕杀而不忌也。
哀姜固死有馀罪,导之骄而纳之于乱者,果谁欤?问生于疑,未有问所不疑者也。子般之当为后奚疑哉?庄公疾病,反狐疑而遍问后于大夫,此所以一问而起二奸也。未问之前,父没子继,谁敢干之?既问之后,庆父、叔牙知庄公之意犹未有所定,始动其觊觎之心矣。庆父、叔牙固死有馀罪,示人以疑而召奸者,果谁欤?庆父、叔牙一体也,季友诛叔牙而置庆父,除恶而留其根,何耶?
“注释”
[1]朋:朋比,勾结。
“译文”
骄傲是变乱的根源;犹疑是奸诈的媒介;怯懦会败坏事情,柔弱会招来盗贼。这四者,如果有一种就足以亡国。鲁庄公、鲁闵公的时候,兼有这四点,篡夺和叛杀的变乱怎么会不交相发生呢?最严肃的地方是宗庙,最严肃的防范是男女之情。鲁庄公因为一个哀姜的缘故,于上玷污宗庙,使其装饰僭越礼制,于下淫乱男女,使见面的礼节紊乱。这两点还不足以害怕,那么天下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了。使哀姜嫁到鲁国的当初,已经骄傲地看待天下,都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难怪她淫荡放纵,暴戾恣睢,和庆父勾结而使鲁国败乱,敢于戕害杀伐而没有什么恐惧。
哀姜固然死有余辜,但引导她骄纵而把她引向淫乱的是究竟是谁呢?询问是由于疑惑,没有人询问自己不疑惑的。子般应当为继承人,这有什么好怀疑的呢?鲁庄公病重,居然犹疑不定,问遍了大夫们谁当为继承人,这就是所以一问而二奸起的缘故。未问之前,父亲死了儿子继承,谁敢阻拦?已经问了,庆父、叔牙知道庄公的选择还没有决定,开始有了非分之想。庆父、叔牙本来死有余辜,但向人展示疑惑而招来奸臣的,究竟是谁呢?庆父、叔牙是一伙的,季友诛杀叔牙而放掉庆父,除去罪恶而留下祸根,为什么?
“原文”
五王黜武而兴唐[1],武三思在其掌握,纵而不杀,终死其手,懦之为害如此。然五王欲遗中宗自诛之以强主威,虽失策犹有说也。吾不知季友复何说耶?借曰不忍一朝而尸二昆,盍亦宥之?以远窜于裔土,则君臣兄弟之间,岂不两全哉?一失此机,及子般之祸,奉头鼠窜之不暇,非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者耶?庆父既杀子般,凶威日炽。闵公还,季友以自辅,望之者厚矣,乃含垢忍耻,一无所为。意者示弱以有待欤?昔之智者,外虽示弱,而其中实有不可犯也。使季友以此全闵公,斯可谓之示弱矣。今俯首结舌,坐待篡弑之至,是真弱者耳,何名示弱哉?
闵公幼而知倚季友,敬宗昏而知倚裴度,皆不免弑,吾未尝不深悲二君之意,而深恨二臣之负其托也。二臣将何以见二君于地下耶?呜呼!失之骄,失之疑,基[2]祸于前者,庄公也。失之懦,失之弱,成祸于后者,季友也。总四恶而论之,君取其二焉,臣取其二焉,君臣分受其责可也。虽然,瑕不掩瑜,瑜不掩瑕,罪不掩功,功不掩罪。季友之失,则然矣。至其立僖公以续鲁祀,其忠亦不可诬也。
“注释”
[1]五王黜武而兴唐:事见新旧《唐书》。
[2]基:开始。
“译文”
五王废黜武氏而使唐朝兴盛,武三思在他们的掌控中,五王放了他而不将其杀死,最终却反被他杀害,怯懦的害处到了这种地步。然而五王是想留给中宗,让中宗亲自杀掉武三思,以使主上有权威,虽然是失策,还可以说得过去。我不知道季友又有什么可说的呢?借口说不忍心在一天内杀害两个兄弟,何不都放了呢?把他们远远地流放到偏远的地方,那么君臣兄弟之间的感情,岂不是两全其美么?一旦失去这个机会,等到子般被杀害,抱头鼠窜都来不及,这不是所谓的应当决断而不决断必定会受到祸乱吗?庆父杀了子般以后,凶恶与危险日益兴盛。鲁闵公回来后,季友亲自辅佐,人们对他的希望很高,他却含羞忍辱,没有什么作为。人们猜测他所以示弱是为了等待什么吗?过去的智者,外表虽然示弱,但他内心其实有不可冒犯的地方。假使季友以此保全鲁闵公,这可以说是示弱了。现在低着头,不说话,坐着等待篡权和弑杀的到来,这是真正的软弱了,还能称为示弱吗?
鲁闵公幼小,但知道依靠季友,唐敬宗昏庸,但知道依靠裴度,都不能免于被杀害,我未尝不为这二位国君的心意而深深感到悲哀,为这两位臣子辜负他们的寄托而深深感到痛恨。这两个臣子将有什么面目在地下面对他们的国君?呜呼!错在骄傲,错在犹疑,在前面就开启祸端的是鲁庄公。错在怯懦,错在柔弱,在后来造成祸害的是季友。把四恶聚集起来评论,国君得到其中的两种,臣子得到其中的两种,君臣平分其中责任是应当的。即使这样,但是瑕疵不能掩盖美玉,美玉不能掩盖瑕疵,罪恶不能掩盖功劳,功劳不能掩盖罪恶。季友的过失就是这样的。至于他扶立鲁僖公,使鲁国的祭祀得以延续,他的忠诚是不可否认的。
“原文”
或曰:荀息许献公以死,而终能死[1];季友许庄公以死,而不能死。季友其有愧于荀息欤?吾以为荀息当愧季友,季友不当愧荀息也。荀息虽许献公以死,当奚齐之祸,胡为不死耶?以有卓子存也。向若卓子能定其位,则荀息之不死,贤于死矣。纵死者复生,献公亦岂责荀息之食言耶?其所以死于卓子之弑者,势穷理绝,不得不殉以身也。季友苟于子般、闵公之难轻弃其身,则僖公不复立,庆父不复讨,周公之庙不复血食[2]矣。一身之死,一国之亡,孰轻孰重耶?季友之不死于子般、闵公,即荀息之不死于奚齐,本无异者。然荀息所辅者邪,季友所辅者正,是荀息有愧于季友,而季友无愧于荀息也。是故以不能全子般、闵公责季友则可,以不能死子般、闵公责季友则不可。
世儒论人臣之节者,至于死而止耳。孰知复有大于死者耶?
“注释”
[1]荀息……能死:晋献公临死想扶立宠妾所生的儿子奚齐,荀息答应晋献公誓死拥立奚齐,但是后来奚齐被里克杀害,有人劝荀息辅佐奚齐的弟弟,但荀息没有作决断,后来里克又把卓子杀掉,于是荀息便自杀了。事见《左传·僖公九年》。
[2]血食:宗庙得不到祭祀,先祖无以享用。这里指国家政权的延续。
“译文”
有人说:荀息以死答应晋献公,最终能为他而死;季友以死答应庄公,但不能为他死。季友他和荀息比应有羞愧吗?我以为荀息当愧对季友,季友不当愧对荀息。荀息虽然以死许诺晋献公,当奚齐被害的时候,为什么不死呢?因为卓子还在。如果卓子能使国君位置定下来,那么荀息不死比死还要好。纵然死者又活了,晋献公难道会责难荀息食言吗?他之所以因为卓子被弑而自杀,是势力已绝道理已穷,不得不自杀。季友如果在子般、鲁闵公的祸难中轻易地自杀,那么鲁僖公就不能即位了,也不能讨伐庆父了,周公的宗庙也就得不到祭祀了。个人的死和国家的灭亡,哪个轻哪个重呢?季友不因为子般和鲁闵公而自杀,就是荀息不为奚齐而自杀,本没有什么不同。但是荀息所辅佐的是不正当的,季友所辅佐的是正当的,所以荀息有愧于季友,而季友无愧于荀息。所以拿不能保全子般、鲁闵公责难季友是可以的,拿不能为子般、鲁闵公而自杀,就是不可以的。
世上的儒士议论臣子的节气,到了死就到头了。谁知道还有比死更重要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