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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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谁看了我的日记

小小是一名15岁的高中生,母亲李丽是某公司的财务经理,父亲是一名工程师。近来,李丽发现女儿的电话往来非常频繁,而且在打电话的时候都要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样子很神秘,偶尔李丽还看见有个和女儿穿着一样校服的男孩在她家楼下徘徊,并且向女儿的屋子张望。由于李丽担心女儿有早恋倾向,便找到女儿的班主任薛飞,想了解一下小小在学校的情况,并希望班主任能够协助观察小小的动静,同时还嘱咐班主任不要将此事声张出去。

班主任薛飞通过几天的观察,发现小小和班里一个男生的关系比较密切,便在学生们上体育课、做课间操的时候多次翻看小小的书包、日记、信件等私人物品。当她确定小小和这个男生互相有好感的情况下,告诉同学们不许和小小说话,并在上课或开班会的时候用语言讽刺小小。性格活泼的小小不仅成了“孤家寡人”,而且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小小在日记里写道:“我要怎么办才好?薛老师不准同学们理我,还经常侮辱我,我成了班级里最卑微的人,我不想再上学了,不想看到他们的脸,不想听到他们对我议论纷纷……”

小小经常回家在父母面前哭诉,又说要转学,要离家出走,有的时候甚至说不想活了。小小的状态让父母十分忧心。有一次,李丽因为想着女儿的事,不小心弄错了账单,如果不是及时纠正,公司的损失将不堪设想。就在李丽和丈夫都因为小小而受到影响无法安心工作的时候,小小离家出走了,一时间全家人都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们立刻报了警,四天后民警在一个公园里发现了由于饥饿而虚脱的小小。

小小及家人随即将班主任薛飞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很简单,只要求老师的一声道歉,并在学校挽回小小的名誉。

法院认为,班主任薛飞在对小小进行教育管理中,确有翻检其书包,偷看其日记、信件以及语言讽刺等歧视性行为,严重侵害了她的人格尊严,并对其心理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向小小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至此,15岁的小小终于向学校讨回了自己的尊严。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个人的事务不愿被他人知悉的权利,未经公民许可不得公开或传播;公民的通信、文件、日记、计算机信息不得刺探或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搜集、传播、处理利用;公民不愿向他人公开的过去和现在的其他纯属个人的情况不得进行搜集或公开等。

小小虽然只有15岁,但是她的隐私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故事中的班主任薛飞不仅偷偷地翻看小小的隐私、侵犯了小小的隐私权,还指使同学们不要理她,并且对她进行讽刺等侮辱行为,这些都严重伤害了小小幼小的心灵,给她造成了精神上的折磨,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法律上薛飞都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而小小的妈妈李丽在处理孩子“早恋”的问题上,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小小隐私权的侵犯,正是因为她的做法导致了小小对妈妈更加敌视和叛逆。所以,家长与子女之间应该开诚布公、坦坦荡荡地相处,而孩子们也应该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