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晓云是一名高三学生,她每天都忙着准备高考,回到家吃完晚饭就坐在书桌前复习功课,每晚都要到11点钟才上床休息。但是,最近她的生活却受到了严重干扰。这是因为常晓云所居住的小区中央正在进行花园式改造,而她的卧室正好对着施工区,从施工队进驻小区后,常晓云就从来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这是施工的第一天,当晚常晓云和往常一样坐在书桌前,打开书本准备复习英语单词。就在这时,窗外忽然一阵轰轰的挖土机声响起,并夹杂着哗啦啦的翻土声响。不仅如此,工地上的工人又是说笑又是唱歌,简直是“热闹非凡”。常晓云被这些噪声干扰得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她心烦意乱地找出两个棉花球塞进了自己的耳朵,可嘈杂的声音还是不绝于耳。
直到12点常晓云连一个单元的单词都没有背下来,为了第二天能有精神去上课,她只能选择放下书本睡觉。可谁知道,当常晓云将灯关掉躺到床上的时候,窗外施工队的高瓦数灯光直射在她的卧室内,刺眼的灯光严重影响了她的睡眠,再加上轰隆隆的机器声响,常晓云几乎一夜没睡。
第二天,她精神疲惫地到学校上课,可不管自己多么努力还是无法集中注意力,而且还打了一天的瞌睡,一天的课程就这样浪费了。接下来的几天,常晓云都是这样度过的,在随后的模拟考试中,可想而知,她从第三名滑落到了十几名。回到家后,常晓云痛哭一场,并对父母抱怨外面的施工队是罪魁祸首。
为了不影响常晓云的学习和生活,她本人及其家人以该施工队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学习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施工队停止夜间施工,停止对其环境的严重污染,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当邻居们得知常晓云一家将施工队告上法庭后,也都纷纷出来作证,他们终于明白了自己拥有生存环境权。不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该施工队立刻停止夜间施工。
常晓云所住小区的施工队严重影响了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他们施工的时间选在深夜居民休息的时间段,致使“轰隆隆”的机器声响严重影响了大家的睡眠,不仅危害了居民们身体、精神上的健康,还直接影响到了大家的工作和学习。可以说,施工队的做法侵犯了居民的公民环境权。
公民环境权,是指任何公民都享有不容侵犯的生存权利,这是一种在未被污染和未被破坏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并且拥有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在良好、适宜、健康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这也是公民环境权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的首要条件。
当你的生活被噪声扰乱,你是否想到像常晓云一样用法律来解决?也许你还不知道自己拥有生存环境权,也许你正在为噪声困扰却“说理无门”,那现在就学学常晓云的做法,举起法律这个永不生锈的武器吧,唯有它才是最有权威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