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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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不能私了的“杀亲事件”

17岁的高一学生冯坤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他不仅学习好,而且手风琴、象棋等样样精通,老师和同学们都把他视为“天才”。可就是这个小天才,一天中午被警车带走了,警察给出的结论是他犯了故意杀人罪,这个说法让所有的人都无法接受。

事情发生在某个星期天的上午,眼看就要期末考试了,冯坤给自己定的目标是高中三年一定要稳坐第一名这个宝座,所以他对每次考试都非常认真,这次也不例外。这天爸爸出差还没有回来,妈妈在单位加班,家里只有冯坤和自己的智障弟弟冯峰。早晨起床后,冯坤喂弟弟吃过饭后便认真地复习起功课来,他捧着英语课本闭着眼睛高声地背诵着单词和课文。冯峰被哥哥的声音吸引过来,走到哥哥面前傻傻地发笑。这个举动扰乱了冯坤的思路,他厌恶地冲着弟弟说:“一边去,别烦我!”然后顺手把弟弟推到了爸妈的卧室,回来后继续忘我地背诵起来。大约10分钟后,冯坤准备翻看下一篇课文,这时发现自己的英语书不见了,同时听到从隔壁卧室传来像撕纸一样的声音。冯坤顿时觉得事情不好,立刻冲了过去,只见弟弟正笑嘻嘻地撕着自己的英语书,地上落满了碎片。

冯坤火冒三丈,他一把抢过英语书,看着还在傻乎乎流着口水的弟弟,想起了爸爸妈妈还有自己为这个“傻子”付出的辛苦,竟失去理智上前拿起床上的枕头捂住了弟弟的脸,嘴里还恶狠狠地说:“你这个多余的家伙,活着有什么好处,只会让爸妈难过,让我受罪!”不一会儿,弟弟四肢僵直,不再动弹了。当冯坤清醒过来拿开枕头的时候,弟弟早已没了呼吸。这可把冯坤吓住了,情急之下他叫来了邻居王阿姨,王阿姨进屋一看感觉到事态严重,立刻拨打了110.

当警察要把他带走的时候,他反驳说:“你们为什么抓我?我又没犯法!”

“还没犯法?你杀了人,犯了故意杀人罪!”警察说。

“我又没杀别人,这是我的家事,死的是我的亲弟弟,再说我又没想杀他,凭什么说我有罪?”冯坤极力为自己争辩。

可所有的争辩在客观现实面前都是苍白的,冯坤被依法逮捕并判了刑。

每个人都有生命权,无论是谁都有生存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不能被任何人剥夺的,尽管是至亲至爱的父母、兄妹、子女、配偶,也不能对亲人的生命权进行任意践踏。因此,冯坤杀害亲弟弟的行为绝不是“私人事件”,他已经触犯了刑律。

虽然冯坤天资聪明,学习成绩优异,但他却因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而成了阶下囚,他不仅断送了弟弟的生命,也葬送了自己原本光明的前途。法律不会因为冯坤杀死的是自己的亲弟弟而网开一面,更不会认为这只是他们的“家事”,等待冯坤的将是严肃的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