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管人管事十大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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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权力和责任要相统一

授权时必须做到权责相应。授权不仅意味着下属获得某种权力,也意味着下属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只给权力,不给责任,或者责任和权力不相当,都不是正确的做法。

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孙叔敖在苟陂县一带修建了一条南北水渠。这条水渠又宽又长,足以灌溉沿渠的万顷农田。可是,一到天旱的时候,沿堤的农民就在渠水退去的堤岸边种植庄稼,有的甚至还把农作物种到了堤中央。等到雨水一多,渠水上涨,这些农民为了保住庄稼和渠田,便偷偷地在堤坝上挖开口子放水。这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一条辛苦挖成的水渠,被弄得遍体鳞伤,面目全非,因决口而经常发生水灾,水利变为“水害”了。

面对这种情形,历代苟陂县的行政官员都无可奈何。每当渠水暴涨成灾时,便调动军队去修筑堤坝,堵塞缺口。后来,宋代李若谷出任该县知县,想出了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他贴出这样一则告示:“今后凡是水渠决口,不再调动军队修堤,只抽调沿渠的百姓,让他们自己把决口的堤坝修好。”

这布告贴出以后,再也没有人偷偷地去决堤放水了。

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其中蕴含着关于授权的道理:让授权的对象自己承担责任。

权与责相统一、相对应,这不仅指有权力也有责任,而且指权力和责任应该相等。如果员工的职责大于他的权力,员工就要为自己一些力所不及的事情承担责任,自然会引起员工的不满;如果员工的职责小于他的权力,他就有条件用自己的权力去做职责以外的事情,从而引起管理上的混乱。

授权时,领导者必须向被授权者明确交代所授权事项的责任范围、完成标准和权力范围,让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力,有多大的权力,同时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只有把权力和责任绑在一起,才能使授权达到“管人于无形”的最佳效果。

要使权力和责任达到相统一、相对应,应该把握好以下几点:

(1)授权要明确

授权时,必须向被授权者明确所授权事项的责任、目标及权力范围,让他们知道自己对什么人和事有管辖权和使用权,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及责任的大小,以防止出现滥用权力、不负责任的现象。

(2)授权要适度

决定授权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授权的程度。因此,授权要坚持适度原则。授权过少往往调动不起下属的积极性;授权过多又可能造成权力失控。授权的程度,以满足下属完成任务的需要为宜。

(3)实行分级控制

为了防止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对不同能力的员工要有不同的授权控制。能力较强的员工控制力度可以小一些,能力较弱的员工控制力度可以大一些。控制不能随心所欲,想怎么控制就怎么控制,而是根据授权时明确的控制点和控制方式进行。当然,如果发现员工的工作出现明显的偏差,可以随时进行纠正,但这种例外的控制不应过于频繁。

(4)不可越级授权

越级授权是上层管理者把本来属于中间管理层的权力直接授予间接下级。这样做会造成中间管理层工作上的被动,不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所以,无论哪个层次的管理者,均不可对间接下属进行授权。否则,将导致管理混乱,甚至产生争权夺利的严重后果。

管理精要

授权时,权力和责任要相称。责大于权,不利于激发下属的工作热情,即使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也需要层层请示,势必影响工作效率。权大于责,又可能会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所以,授权要坚持适度原则,以能满足下属完成任务的需要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