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马里兰大学心理学教授洛克提出了目标激励的概念。
所谓目标,是指行为的目的或指向物,是与满足一定的需要相联系的客观对象在主观上的超前反映。在组织或企业中,常见的如绩效标准――产量、质量、定额、任务、期限、预算等。既有物质或有形的目标,也有技术级别、文化水平等精确或无形的目标。洛克和他的同事通过大量的实验室研究和现场试验,发现大多数激励因素,如奖励、工作评价和反馈、期望、压力等,都是通过目标来影响工作动机的。因此,重视并尽可能设置合适的目标,是激发动机的重要过程。洛克提出,任何目标都可以从下面三个维度来分析:
1.目标的具体性,也就是能精确观察和测量的程度。
2.目标的难度,也就是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
3.目标的可接受性,指人们接受和承诺目标或任务指标的程度。
要点:
从激励的效果或工作行为的结果来看,有目标的任务比没有目标的任务好,有具体目标的任务比空泛的、抽象性目标(如越快越好、越多越好、尽量干好)的任务好,难度较高但又能被执行者接受的目标比没有困难的目标好。换言之,合适的目标,也就是具体的、难度较大而又为人们接受的目标所具有的激励作用最大。许多学者认为,遇到难度很高或复杂庞大的目标,最好把它分解为若干个阶段性的目标,也就是子目标。通过子目标的逐一实现,最后达到总目标,这是完成艰巨目标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