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由于皇帝崇尚武力,与匈奴征战的同时,也不断地进行着开边战争,致使朝廷赋税不断加重。到了武帝晚年,穷极愁苦的农民为了求生存,不断举行武装起义。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以后,南阳、楚、齐、燕、赵之间,农民起义不时发生,朝廷镇压过后,散而复聚,不屈不挠。武帝认识到,要稳定统治,只采取镇压的手段是不行的,还要在施政上有所转变。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有大臣上书请求派遣士兵屯田轮台以东,借以威慑西域,遭到武帝的拒绝,并借此机会颁布了著名的罢轮台屯田诏的罪己诏书,公开承认过去兴师不当,表示以后要息兵兴农。他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意在“思富养民”,任命赵过为搜粟部尉,推行代田法,并诏令各郡、县要改进农具,鼓励农业生产。“轮台罪己诏”及其相关政策的出台,暂时缓解了农民暴动,安抚了农民情绪,稳定了一度动摇的西汉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