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龙的食物主要是角龙类和鸭嘴龙类。我们已经证实了关于这些食物的推测。蒙大拿州落基山博物馆的爱力克森在一只三角龙的髋骨上发现上面布满了齿痕。显然这些大型食肉性恐龙是以三角龙为食物。为了找出是何种食肉性恐龙,爱力克森将牙科用的油灰填入其中一个较深的咬痕之中。
家族档案
中文名称:暴龙
拉丁文名:Tyrannosaurus
生存年代:晚白垩世
化石产地:加拿大阿尔伯脱省,美国新墨西哥州、蒙大拿州、科罗拉多州、怀俄明州等体型特征:长12米~15米食性:肉食种类:兽脚类释义:残暴的蜥蜴。
虽然较多人知道它叫做霸王龙,但我们叫它暴龙。我们有两个理由这样做。第一,对于某些系列中的动物而言,已有足够的证据来辨识其属别,却无法辨别其属别中的种别。第二,这样可使人不致混淆。虽然每个人都对霸王龙这个名称很熟悉,但赋予所有动物其全名是不恰当的。
中生代的午后,地面一阵震动驱散了一群正在休息的鸭嘴龙,一条暴龙闯出灌木丛,扑向一条年幼的鸭嘴龙,恐怖的血盆大口顿时穿透了猎物的骨头。
毫无疑问,暴龙是有史以来体形最大的陆地肉食性动物,体重达5吨~7吨,身长可达15米,如此庞大的身形,好像是专为袭击其他恐龙而设计的。它的脑袋长而窄,两颊肌肉发达,长1.2米的下颌非常硕大,脑袋长达1.5米,10.2厘米的眼窝内装着直径为7.6厘米的眼球;其颈部短粗,身躯结实;后肢强健粗壮,尾巴不算太长,但可以向后挺直以平衡身体;张开大口,里面有长约23厘米~33厘米的利齿,只是前肢细小得不成比例,它长仅l米,且只有两只较弱的指头。
暴龙的食物主要是角龙类和鸭嘴龙类。我们已经证实了关于这些食物的推测。蒙大拿州落基山博物馆的爱力克森在一只三角龙的髋骨上发现上面布满了齿痕。显然这些大型食肉性恐龙是以三角龙为食物。为了找出是何种食肉性恐龙,爱力克森将牙科用的油灰填入其中一个较深的咬痕之中,结果产生的模型显然与暴龙的牙齿相同。这结果更可显示它们实际的吃食方式,它们并不是小心翼翼地将肉从骨头上剥下,而是用力地咬穿肉和骨头,然后将肉大块扯下。
与现生大型肉食猫科动物类似,个体之间的打斗是暴龙的一项明显特性。
它们的头骨和骨骼上或多或少都有可怕的伤口和咬痕。并且许多例证显示这并不是因它们的尸体被翻搅所致,我们有关于愈合的证据(例如长出的新骨头),这些证据证明伤口是在恐龙还活着的时候造成的。事实上,这些齿痕也显示出暴龙行动特征的另外一个关键元素——它们的头部是其主要武器。如果我们将暴龙的身体形状与其他肉食性恐龙对比,我们将明显地发现,暴龙的前肢远比其他恐龙短,牙齿远比其他恐龙大,下颌更强壮。因为暴龙的前肢是如此的短,当它咬伤其他恐龙时,它的前肢只能当做爪钩来使用。在古生物学界,有一个争论是关于暴龙是否真的是一种积极的掠食者。著名的古生物学家荷姆对此持反对的态度,他认为暴龙只不过是一种吃食腐肉的恐龙而已。不过呢,我们通过很多材料已经了解到,凭借暴龙的条件,它绝不只是一种吃食腐肉的恐龙。当然,像现在许多的肉食动物一样,它有时也会吃吃腐肉。
长久以来人们都以为,暴龙这么笨重,行动一定很慢(《侏罗纪公园》中的暴龙以45千米的时速追汽车改变了人们的印象,不过当时电影也夸张了些,现在我们不得不澄清,暴龙没有那么快)。现在根据暴龙足迹化石,我们初步推测暴龙的时速至少有11千米,这速度接近于人类慢跑的速度。
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完整的暴龙化石是暴龙“Sue”(苏),目前在芝加哥菲尔德自然史博物馆展出。这架暴龙化石长12.49米,身高达5.48米,是女古生物学家亨佛里克森于1990年夏在美国南达科他州发现的。估计恐龙生前重量为7吨,生存于6700万年前的晚白垩世。
恐龙知识全接触
白垩世灭绝事件
全世界自然史博物馆内的恐龙遗骸、遗迹与遗物以及人造机械恐龙的逼真表演,都明确地告诉人们:在距今6500万年以前,称霸地球1亿多年的恐龙连同它的远亲近邻(翼龙、鱼龙、蛇颈龙、幻龙、沧龙等)甚至菊石,都一股脑儿从地球上消失了。人们通常把这叫做白垩世终期的灭绝或白垩世第三纪界限的灭绝,或叫K/T灭绝事件。这里的T是指新生代第三纪(Tertiary),K是由希腊文Kreta而来,意思是地质学上的白垩世,即在晚白垩世由带白垩的浮游生物形成厚厚的白垩岩。有人作过统计,在白垩世末期,地球上有动植物2868属,而到第三纪初期,仅剩下1502属,灭绝率高达48%。
在白垩世最后的2亿万年里,至少还有19科的恐龙生活在地球上,但在K/T灭绝事件中,它们全都灭绝了。人们不禁要问:恐龙为什么会灭绝?它们是怎么灭绝的?对于这个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古生物学家至今还没有找到确切的答案。而关于恐龙灭绝的学说,目前已有100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学说认为,恐龙的灭绝是由地外因素引起的,是祸从天降,即宇宙中的小行星或彗星与地球相撞所致;另一类学说认为,是所谓恐龙的生态衰竭,即由于气候、地貌、植物、其他动物等生态因素的改变,使恐龙不能适应从而导致灭绝。
“sue”的风波
1992年5月14日,美国西部希尔城的黑山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忙着各自的工作。忽然,一阵由远而近的警笛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接着,三十多位联邦调查局的警官和二十多名国家警卫人员闯了进来。他们遵照联邦大法官斯格弗尔的命令,以涉嫌非法发掘自然遗产的名义,查封了保存在这里的一具世界上最大、最完整的暴龙化石标本。望着将近10吨重的化石骨架和围岩以及有关的野外记录和照片被这五十多人统统打包装箱,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一个个目瞪口呆。这些警官和警卫人员足足用了两天多的时间才完成这一繁重工作,然后将这些“罪证”运到南达科他州矿业技术学校,保存在那里的保险库里。古生物化石作为犯罪证据被查封,这在全世界是第一次;而且,被查封的还是被誉为“暴龙之王”的极其珍贵的骨架,因此这一事件引起了当时新闻界和广大公众的极大关注。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两年前。1990年,女古生物学家亨佛里克森在南达科他州的切奇河西奥克斯印第安部落保留地里发现了一些恐龙化石出露的痕迹。为了发掘这些化石,黑山研究所支付了5美元给这片土地的所有者——印第安牧场主威廉先生,取得了在那里进行发掘并拥有所有发现物的许可。然而,有一件事黑山研究所并不知情,那就是威廉先生出于经济利益,已经在几年前把这块土地交给联邦印第安事务署托管了:因为根据美国法律,如果印第安人将他们的财产交给联邦政府托管,他们就可以享受免税。但这同时也意味着,他要想出售这片土地下面的埋藏,就必须得到联邦有关机构的准许,威廉先生没有将这一切告诉黑山研究所,也没有去办理相关手续。黑山研究所稀里糊涂地开始了发掘工作,他们的工作倒是卓有成效,发掘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最完整的一具暴龙骨架,取名为“sue”。
研究表明,“sue”生活在6510万年前的晚白垩世,活着的时候身长有12.49米,身高达5.48米。如此珍贵的标本不仅有极高的展览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因此,黑山研究所的总裁拉森先生做出了雄心勃勃的计划,一方面准备和几位古生物学家合作来研究这具骨架;另一方面准备在希尔城专门建设一座博物馆,用来展览这个“暴龙之王”。可就在这时,威廉先生却突然向法庭起诉,声称黑山研究所无权拥有“sue”。经过长达四年之久的法律诉讼,法庭最终判决,暴龙之王“sue”归印第安农场主威廉所有,但是他必须保证,永远不能出售这件珍贵的大自然遗产。不过,不久后的1997年,威廉就以840万美元的价格卖出了“sue”,买主是芝加哥菲尔德自然史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