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男人,一定要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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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论证的前提正确吗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一个三段论的论证,或者任何一个论证,如果想要得到正确的结论,必须达到两个基本的要求:一是必须有正确的内容,二是必须有合理的结构。正确的内容取决于作为前提的命题真实与否。

无疑,前提必须是真实的,只有有心欺骗的人才会刻意给出虚假的前提。但是要警惕,不是所有的时候正确与错误都可以一眼看穿。一个前提或许是恰好正确,却不是完全正确。如果你对论证中要使用的证据有任何怀疑,在使用前,请重新检查它。这对得到事实真相有很大的影响。单个命题中包含的几个主张必须都是真实的,不能仅仅是部分真实。

如果你在自己的演讲中提到“去年中国的商品出口总额达到了三十亿”,然后有个具有强烈实证精神的记者去查数据发现,去年中国的商品出口总额根本不是三十亿,那么你的整个演讲都将受到质疑。如果结构合理,但是内容不合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让我们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每只猫都有三条腿。

所有折耳猫都是猫。

所以,所有折耳猫都有三条腿。

如果我们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出发,一个有效的论证也只能给我们带来错误的结论,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再合理的结构也不能带给具有错误前提的论证新生。这就好像是一辆做工完美但是汽油箱内却注满了水的汽车。没有汽油,再好的汽车也别想发动。所以,仅靠结构合理还不足以得到正确的结论。音乐家是演奏音乐的人。

老刘是个音乐家。

所以,老刘是演奏音乐的人。

“音乐家是演奏音乐的人”,这是个千真万确的命题。用这样的命题做前提,我们可以得出正确的论证。

音乐家都是杰出的人。

老刘是音乐家。

所以,老刘是位杰出的人。

这个命题不是关于事实而是关于价值的,它反映了提出命题的人的观点,这样的命题同样可以作为论证的前提。但是,我们能给上例中以价值命题为前提的论证多少可信度呢?不会很多,我想大家都会同意。注意“杰出的”这个词语的模糊性,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以价值命题为前提的论断,永远不能像以事实为前提的论断那样,有确定的评判标准,因为价值的评估永远会受到挑战。

但是,也并非所有的价值命题都不稳定。评判价值命题稳定性的标准,是要看它与建立起它的客观事物的关联程度。价值命题所依附的客观事物越是广阔坚固,它本身就越可靠。例如,大家都会很期待某个领域内的专家做出的判断,当然,这些判断必须是他们所擅长的领域之内的。

罗素认为,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出发,一定会推导出一个荒唐的结论。别人问他:“既然如此,你就从‘3=2’这个错误的前提出发,证明你就是教皇吧。”于是罗素证明道:“假如‘3=2’这个前提是正确的话,那么这个等式两边各减去1,等式仍然成立,即变成2=1.如果把2=1这个等式两边的数字符号,置换成人的话,就变成了这样的结果:我 教皇=一体。我和教皇是一体的,因此我就是教皇。”

以上的逻辑推导过程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但这个结论显然是错误的。那么错在哪呢?毫无疑问,错在前提。如果一个结论的逻辑前提是错误的,它的推导过程无论多么的精细,其结果都必错无疑。

前提错误,能推导出一个正确的结论吗?在逻辑推理中,前提的真实性对结论有直接影响。如果前提是真实的,那么任何一个被有效推导出来的结论也必然是真实的。这是演绎论证的基本特征。不过,我们也有可能从一个错误的前提中推出正确的结论来。

所有的哺乳动物都不会飞,猪是哺乳动物,所以猪也不会飞。

我们看到,“猪不会飞”这个结论显然与我们观察到的情况是一致的。但是“所有的哺乳动物都不会飞”这个前提却不够准确,因为蝙蝠就是会飞的哺乳动物。

我们再看一个例子,假设现在的时间是“上午九点整”,那么说现在的时间是“晚上九点整”就是错的。但是,从这个错误的说法出发,我们却可以得到“现在不是下午”、“现在可能是上班时间”等许多正确的结论。由此可见,正确的结论不一定表明各个前提的正确,正确的结论有可能来自错误的前提。总之,前提不正确的论证,其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没有任何逻辑说服力。

今天我们来翻历史的旧账,经常会发现由于错误的前提而推导出来的荒谬结论。比如希特勒法西斯主义认为:凡是犹太人都是种姓败劣的民族,凡是雅利安人都是种姓优越的民族。结果导致德国法西斯主义对犹太人的灭绝性屠杀。试想,有哪个民族、哪一部分人是绝对地、全方位地、永恒地占据优势的?再者说,又有谁能够以一部分人的名义剥夺另一部分人的生存权利?

近来,各大报纸都在讨论城市里出现的乞丐问题,这的确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你想啊,繁华的城市闹市区横倒着几个乞丐,那形象从何谈起?政绩汇报中罗列了那么多的财富数字,而治下的子民竟然食不果腹,岂不是很大的讽刺?我们现代化的城市本来是充满阳光的,怎么能容忍这角落里的阴暗与肮脏?于是,有人想出了禁讨策略,在城市里划出了禁讨范围。还有一些人,在报纸上撰文,义正词严地告诫路人,不要向乞讨者施舍,因为这会惯坏了他们,让他们只知道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并宣称:其实那些乞丐中的不少人是职业乞丐,已经富得很了。

以上说辞类似罗素列举的“错误的前提”,即“乞讨者是另类的人,是不配与其他境遇良好的社会成员共享社会权益的人”,由此错误前提推导出的所谓“结论”就是“对于他们,我们除了蔑视之外还要加以限制”。没有人会否认,乞讨者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构成乞讨者队伍的不外乎两种人:农民和城市流浪者。而立法者当中,不会有来自他们阶层的人。因此对乞讨者制定的所谓制度,我们应当做必要的分析。

另外,可能一个命题完全正确,但是由于表达方式导致不能被听众轻易地接受,也就是说,合适清晰的语言非常重要。例如你想告诉一个老奶奶你是自由职业者,你说:“我是soho一族。”很可能她根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如果某物的正确性不经过推理就可以确定,那么它本身无可厚非。为了推理过程的进行,我们必须假设一些事情是真的。如果推理成功,往往可以证明我们事先假设为真的事物确实为真。

评判假设的一个基本标准:命题不能违反矛盾律。换句话说,它不能自相矛盾。但是,假设必须要小心谨慎,虚假假设被证明是假的是因为事实完全与之对立。如果一个论证以一个错误的假设开始,那么它可能以一个错误的结论结束。

还有另外一种对论证起反作用的虚假假设,只是其作用方式不是那么直接。在论证中,如果你假设听众在某方面具备相应的知识,但实际上没有,那么他们接受你结论的能力将明显地降低了。因此,尽量少用假设的手法。

像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如果没有强硬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

这是一种以未知的可怕将来作为恫吓的宣传手法。它以人们目前无法得知未来会发生的结果,来论证自己现在的做法是正确的。

“歪理”是不真的话语,是虚假的。假话有三种不同的颜色:“黑”、“白”、“灰”。黑色假话是一种编造颠倒黑白的谎言;白色提供确实的信息来源,不过,它的目的仍然是故意混淆问题的实质;灰色是介于白和黑之间的宣传,它是一种“半真话”的谎话,它说的一小部分可能是真的,但故意不说或不让说的那一大半部分才是真正重要的内容。说黑色假话的已经不多见了,但不说黑色假话并不就等于说真话。事实上,假话者的精明和辩才往往表现在既不直接说谎,也不说真话,也就是说介于“白”或“灰”之间的假话。有心的读者不妨对这些例子自行增减、灵活调整、重新组合整理,只要举一反三,就会对认识歪理有所助益。

假如你遇到某人说出一个荒谬的论题,正面否定又似乎缺少反驳力,这时你不妨先假装肯定它,然后沿着他的错误论调推下去,推出一个连对方自己也不能接受的荒谬结论,那么对方的那个谬论就不攻自破了,这种方法属于幽默的将错就错法,即用对方的错误前提推导出一个荒唐的结论。

有一个穷人找到阿凡提说:“咱们穷人真难啊!昨天我在巴依开的一家饭馆门口站了一会儿,巴依说我闻了他饭馆里饭菜的香味,叫我付钱,我当然不给。他就到法官前告了我。法官决定今天判决,你能帮我说几句公道话吗?”

“行,行!”阿凡提一口答应下来,就陪着穷人去见法官。

巴依早就到了,正和喀孜法官谈得高兴。法官一看见穷人来了,不由分说地骂道:“真不要脸!你闻了巴依饭菜的香气,怎么敢不付钱!快把饭钱算给巴依!”

“慢着,法官!”阿凡提走上前来,行了个礼,说道,“这人是我的兄长,他没有钱,饭钱由我付给巴依好了。”

阿凡提一边说一边从腰里掏出一个装铜钱的小口袋,举到巴依耳朵旁边摇了几摇,一边问巴依:“巴依,你听见口袋里响亮的声音了吗?”

“什么?哦,听到了!听到了!”巴依说。

“好,他闻了你饭菜的香气,你听到了我的钱的声音,咱们的账算清了。”

阿凡提说完,拉着穷人的手,大摇大摆地走了。

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就等于吃了饭菜,因而要付钱,这就是巴依敲诈穷人的诡辩术。诡辩手法是故意把客观事物和事物的某一方面属性混为一谈。从概念上看,就是把“闻”和“吃”混为一谈,用“闻”的概念偷换了“吃”的概念。阿凡提不是正面地去辩解事物和它的属性以及“闻”和“吃”的不同,而是先让对方听到他口袋里铜钱的声音,然后说明已经付清了饭钱,这叫以毒攻毒。既然你认为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就等于吃了饭菜,那么也必须承认听到了钱的声音就等于拿到了钱。这就巧妙地揭穿了对方的诡辩术,使之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宋朝时有一位假道学家,整天到处宣扬不可杀生论,要求人们凡事忍耐,慈悲为怀。他的理由是:人杀了什么,下辈子就会投胎成什么,比如杀了一只牛或者一只猪,来世就会变成牛或猪。

一位旁观者对他说道:“你说的真是千真万确,的确如此。所以我们为了让自己的来生再变成人,最好是生前杀死一个人。”

这位假道学家听了后哑口无言,狼狈而去。

上例中的那位旁观者对假道学家的错误结论并没有从正面辩驳,而是避开锋芒,沿着错误的前提推出了“为了让自己来生再变成人,最好是生前杀死一个人”的荒谬推论,从而迫使对方逃之夭夭。

三国时,刘备入主蜀地。为整顿社会治安,严肃法纪,下令禁止私自酿酒、喝酒,并且规定凡带有酒具者皆杀。百姓对前者尚能接受,但对后者颇有微词。一日,大臣简雍陪伴刘备登楼巡视时,看到一个少年与妇人同行,便对刘备说:“那两人想要行奸事,何不将他们抓起来呢?”

刘备一时不解,问:“你凭啥知道?”

简雍回答说:“彼有淫具,何故不知?”

刘备这才明白他的真实意图,乃大笑。不久之后,禁酒的法令有了明显的减缓。

故事中的简雍可谓聪明至极,面对刘备过于严苛的禁酒令,他没有从正面去争论是非,而是有意避其锋芒,将错就错,以幽默方法令刘备明白自己禁酒过于苛刻是错误做法,这便是简雍的聪明之处。

这种引申出来的谬论,要求越荒谬越好,越荒谬幽默色彩越强烈。

一场可怕的暴风雨过去后,一位大腹便便的暴发户对旁边的哲学家阿里斯庇普说道:“刚才我一点也没害怕,而你却吓得脸色苍白。你还是个哲学家呢,真不可思议。”

阿里斯庇普回答道:“这并不奇怪,我害怕,是因为想到希腊即将失去一位像我这样的哲学家。但是,你有什么可担忧的呢?你如果淹死了,希腊最多也不过是损失了一个白痴!”

故事中,阿里斯庇普没有否认自己的害怕,他的聪明之处是在暴发户结论的基础上另辟蹊径,为暴发户的结论做出了一个更加幽默的解释,从而将暴发户推上了不打自败的境地。这种方法从表面上来看是荒谬的,但实际上是智慧的转化,往往能够谬中求胜。从这一点来看,它一点也不荒谬,而且处处闪耀着智慧的灵光。

有一个人特爱吹牛,一天他说:“我见过一面大鼓,正月初一敲一槌,能一直响到八月十五,你们猜猜,这鼓有多大?”

另一个人也喜欢吹牛,就说道:“你这不算什么。我见过一大木盆,黄河水流到里面,流了九九八十一天,只流了半盆。据说曹操的80万大军在里面洗澡,谁也没碰到谁。”

旁边一白胡子老汉听后说道:“你俩这都不算大。我养过一头牛,牛嘴在长江喝水,尾巴在蒙古乘凉,一口啃了300亩庄稼。我拿着根竹竿赶牛,不小心把天戳了个大窟窿。玉皇大帝很不高兴,派天兵天将来捉我呢。”

前面吹牛的两个人都说不相信,白胡子老汉笑道:“你们不相信?那么,哪有这么大的牛皮来做你的大鼓,这么长的竹子破成长长的篾子做成大箍,箍你那么大的盆呢?”

这也是一个以谬对谬的幽默,面对他人的言论不加反驳,而是增加了荒谬的程度,等到对方质疑时,再运用模拟推理否定对方。生活中,面对侃侃而谈、漫无边际的人,我们也不妨以谬对谬,肯定会收到意想不到的“笑”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