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律
曹操出兵汉中时,本打算进攻刘备,可是驻入汉中后,却又发觉很多不利,进既不能,守也不便,想撤退,又碍于面子。正在犹豫,恰巧厨子送进一盘炖鸡,他就边吃边继续盘算。这时,部将夏侯?来请示夜间的口令,曹操便随口说了两个字:“鸡肋。”杨修知道了,便叫勤务兵给他收拾行装。别人问他为何如此。他说:“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曹公把汉中比作鸡肋,他觉得留在这里没有什么味道,所以要回去了。”不久,曹操果然下令班师还朝。故事中杨修通过曹操的言行,判断出了曹操的想法。在思维的过程中,正确的判断大多有一定的依据而不是凭空猜测,也就是说,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充足理由律是指任何正确的思想,都应该以人们在实践中被证实了的其他思想为根据。也就是说,任何真实的判断或令人信服的思想都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的充足理由。推理中,论据必须真实,论据与论题之间有逻辑联系,推理的形式必须正确。所谓“言之有理,持之有故”就是充足理由律的表现。
在一般情况下,作出推断要根据确定的事实,这种事实被称为“现实的理由”,最为可靠。如果确实难以找到这种确定的事实,也可以以逻辑推理为理由,被称为“逻辑的理由”。
违反充足理由律的主要错误有:没有理由,或在推理中理由虚假,或理由与推断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例如说“某同学学习很好,因为他身体健康”,那么,“某同学学习很好”的论证就缺乏充足的理由,因为理由和论证的结论没有必然联系。如果说“某同学学习很好,是因为他学习勤奋而且讲究方法”,那么就符合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要求是思想有依据,这样认识才准确,表达才有力。
登徒子好色乎
战国时期,楚国有个文人名叫宋玉,他写了一篇《登徒子好色赋》的文章,除了论证自己不好色外,还对在楚王面前说自己好色的楚国大夫登徒子予以反击,说登徒子倒是一个好色之徒。理由是:
登徒子的妻子非常丑陋,头发蓬乱,耳朵不灵,嘴巴秃短,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身上生疥疮,屁股长痔疮。但登徒子却很喜欢她,并和她生了五个孩子。登徒子连这么难看的女人都爱,对漂亮一些的女人不就更无法抗拒了吗?这就充分说明了登徒子是个好色之徒。
由于宋玉是个颇有名气的辞赋家,加上这篇文章写得很有文采,所以不仅取得了楚王对他的信任,而且后来的人也不加分析地引用宋玉的这段话,使得“登徒子”成为喜好女色、品行不端的同义语,流传开来。但是,我们只要从逻辑上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这个论证的诡辩性质。根据充足理由律的要求,在论证某一观点时,所持的理由不仅要真实,而且从理由要能够推出所要论证的观点。“登徒子和他貌丑的妻子关系很好”,这个前提虽然真实,但从中根本不能推出“登徒子好色”的结论。另外,我们认为,要从宋玉的话推出“登徒子好色”的结论,还必须补加这样一个大前提:“凡不嫌弃妻子貌丑的人都是好色之徒。”但这个大前提是虚假的、不能成立的,这又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的“理由必须真实”的要求,犯了“虚假理由”的错误。
《吕氏春秋》中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有一个人在江边走,看见一个成年男子抱着一个小孩准备往江里投,小孩吓得“哇哇”直哭。这个过路人问:“你为什么要把这个孩子投到江里?不怕他淹死吗?”那个男子回答道:“不要紧,我知道他的爸爸是个游水好手!”这个成年男子以“孩子的爸爸是个游水好手”为理由,推出这个孩子也一定会游水的结论,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的要求,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即使理由真,推断也未必真。
上述例子中,故意虚构事物间的因果联系来为某种观点作论证,是违反充足理由律的一种诡辩手法。
不用上学的理由
一天,一个淘气的小男孩对他爸爸说:“我根本没有时间上学。”爸爸就问他为什么没时间上学呢?
他说:我每天睡眠是8个小时,一年365天,365×8=2920小时,一天有24小时,2920÷24=121□天。星期六和星期日不用上学。一年有52周,那么,星期六和星期日加起来,一年就有104天。我们还有60天寒暑假。我每天吃饭花3个小时,365×3=1095小时,一年就有1095小时,1095÷24=45□天。我每天的课外活动还需要2小时,算起来一年也要365×2=730小时,也就是30□天。
把这些天数加在一起:
121□天 104天 60天 45□ 30□天=361□天。
总共361天11小时。您瞧,一年仅剩下约4天时间,这4天做为病假、事假吧。我还没有把节日及寒暑假以外的假日算进去呢!这样算来,我哪里还有时间上学呢!
“小淘气”没有时间上学的论断违反了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要求:要确定一个思想为真,不但要有理由,而且理由必须真实、全面。而恰恰“小淘气”的理由是虚假的。为什么是虚假的呢?因为他把部分时间重复计算了,主要是将寒暑假及星期六、星期日的睡眠时间、吃饭时间、课外活动时间重复算了一次,还把寒暑假的星期六、星期日重复算了一次,因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最后,要指出的是,充足理由律只是要求在论证某一思想观点时,有充足理由。至于论证中提出的一些具体理由是否真实、正确和全面,充足理由律本身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必须由实践和具体科学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