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跳着分开了。温斯顿觉得自己的内脏都结成了冰。他能看到朱莉亚的眼珠四周已泛起了白色,她的脸变得蜡黄,衬得脸上的腮红更加显眼,就好像浮出了皮肤表面。
“你们是死人。”又是那个冷酷的声音。
“在画后面。”朱莉亚悄悄地说。
“在画后面。”那声音说,“站那儿别动,别动,直到命令你们动。”
开始了,终于开始了!他们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凝视着对方的眼睛。快逃命吧,快逃出房子,不然就太晚了——他们从未萌生这样的念头,他们不敢违背墙里发出的冷酷声音,想都不敢想。只听“啪”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翻了过来,紧接着,又听到玻璃被打碎的声音,那幅画落到了地板上,露出了后面的电屏。
“现在他们能看见我们了。”朱莉亚说。
“现在我们可以看见你们。”那声音说,“站到屋子中间,背靠背,手放头上,不许接触对方。”
他们没有互相接触,但他好像可以感觉到朱莉亚的颤抖,也许是他自己在颤抖。他控制住牙齿,以免它们上下打战,但他却控制不住自己的膝盖。楼下传来皮靴声,屋里屋外都听得见。院子里也似乎站满了人。有东西拖过石板地,女人的歌声戛然而止。又有什么东西滚了过去,发出长长的声音,好像是洗衣盆翻过了院子,接着是混乱而愤怒的叫喊,最后是一阵痛苦的尖叫。
“房子被包围了。”温斯顿说。
“房子被包围了。”那声音说。
他听见朱莉亚咬紧牙齿。“我猜,我们还是说再见吧。”她说。
“你们还是说再见吧。”那声音说。之后,又传来一个截然不同的、细声细气的、文雅的声音,这声音温斯顿曾经听过。
“顺便说一句,在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同时,这儿有一根蜡烛照你上床,这儿还有一把斧头砍你脑袋!”
有东西摔到了温斯顿身后的那张床上,一张梯子伸进窗户,压坏了窗框,有人顺着梯子爬进窗户。楼梯上再度响起皮靴的声音,满屋子都是穿着黑色制服的彪形大汉,他们登着钉有铁掌的皮靴,手里抓着警棍。
温斯顿不再发抖了,眼珠也一动不动。只有一件事是重要的:待着别动,待着别动,不要给他们殴打你的理由!一个男人站在他前面,那人的下巴像拳击手一样平坦,嘴巴细成一条缝,他用食指和大拇指夹着警棍,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他看着温斯顿,让温斯顿有一种赤身裸体的感觉,由于手放在脑后,温斯顿的脸和身体完全暴露在他的面前,这简直让人难以忍受。那人伸出白色的舌尖,舔了舔嘴唇,走开了。这时又有东西被打破,有人拿起桌子上的玻璃镇纸,将它摔在壁炉的石头上,摔碎了。
珊瑚的碎片从毯子上滚了过去,它就像蛋糕上糖玫瑰花的花蕾,是一小片粉红色的皱巴巴的东西,它是如此地渺小,温斯顿想,它一直都是这样渺小。温斯顿的身后传来吸气的声音,接着砰的一声,他的脚踝被人狠狠地踹了一脚,几乎让他失去平衡。其中一个男人一拳打到朱莉亚的腹部,打得她像折尺那样弯下了身子,在地板上扭动,喘不上气。温斯顿连微微转下脑袋的胆子都没有,但偶尔他还是能从眼角看到她面色惨白、呼吸困难的样子。即便身处恐惧,他的身体也仿佛能体会到她的疼痛,但就算最致命的疼痛也比不上让她恢复呼吸这般紧要。他清楚这种感觉,这可怕的、令人提心吊胆的疼痛一直在那儿却又没法克服,因为呼吸才是最为重要的事。两个男人将朱莉亚抬了起来,他们拉着她的肩膀和膝盖,像抬麻袋似的将她抬出了屋。温斯顿瞥到她的脸,她的脸向上仰起,脸色发黄,她的五官扭曲着,双目紧闭,她的面颊上仍能看出腮红的痕迹。这就是他看到她的最后一眼。
他像死人般站在那里,还没有遭到殴打,他的脑海中自动浮现出好几种想法,但都毫无意义。他想知道他们是否抓住了查林顿先生,想知道他们会怎样处理院子里的那个女人。他有点吃惊,自己竟很想撒尿,而就在两三个小时前,他才刚刚尿过。他注意到壁炉上的座钟指到了9点,即21点。可光线好像太强了些,难道8月的晚上,到了21点,天还不会黑吗?他怀疑他和朱莉亚把时间搞错了——他们睡了十二个小时,他们以为是20点30分,实际却是第二天早上8点30分。他没有再想下去,这没意义。
一阵较轻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查林顿先生走进屋子。穿黑制服的人突然变得恭顺起来。查林顿先生的样子发生了一些改变。他看了看玻璃镇纸的碎片。
“把碎片捡起来。”他厉声说。
一个男人按照他的命令弯下腰。查林顿先生的方言腔消失了,温斯顿突然意识到几分钟前他听到的电屏上的声音来自于谁。查林顿先生仍旧穿着那件旧天鹅绒夹克,但他近乎全白的头发现在却变成了黑色。他不再戴着眼镜,他目光凌厉地看了温斯顿一眼,似乎在确认他的身份,然后便不再注意他。温斯顿仍然认得他的样子,但他已是另一个人。他的身体伸直了,看起来变大了,脸的变化很微小,却令他完全改头换面,他的眉毛变少了,皱纹没了,整个脸的轮廓都不一样了,甚至鼻子也好像变短了。这是一张大约三十五岁的男人的脸,机警,冷酷。它让温斯顿意识到,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已知的情况下,看到一个思想警察。
汉文十九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也许在仁爱部,但他没法确定。他待在有着高高天花板却没有窗户的牢房里,牢房的墙壁贴满了白色的瓷砖,隐蔽式电灯发出的冷光充满了整个房间。屋子里有一种微小的、没完没了的嗡嗡声,他猜可能和空气供给装置有关。沿墙安有板凳,或者说是木架,其宽度只够人将将坐下,板凳很长,只有门那里没有。而门的对面有一个没有坐圈的马桶。牢房有四个电屏,分别安装在四面墙上。
他的腹部隐隐作痛。自从他们将他扔进一辆封闭的货车带走以后,它就一直在疼。但同时他也很饿,是那种痛苦的、不健康的饥饿。他大概有24小时没吃东西了,也可能是36小时。他还是搞不清,他们究竟是在早上抓住的他,还是晚上,或许他永远无法弄清了。被捕后他就没吃过东西。他尽可能地静静地坐在长凳上,双手交叉放在膝上,他已学会一动不动地坐着。若他乱动,他们就会从电屏里向他大吼。但对食物的渴望愈发强烈,他很想吃上一片面包。他依稀记得在他制服的口袋里还有一点儿面包屑,可能还是很大的一块。有个东西不时就会碰到他的腿,让他觉得,口袋里也许还装着一块相当大的面包。最后,想一探究竟的心情战胜了恐惧,他悄悄地将手伸向口袋。
“史密斯!”电屏里的声音喊道,“6079号史密斯!在牢房里把手放在口袋外!”
他又一动不动地坐着,双手交叉放在膝上。在被带到这里之前,他曾被送去另一个地方,那里要么是普通监狱,要么是巡逻队的临时拘留所。他不知道在那里待了多长时间,怎么也有几个小时。那里没有钟没有阳光,要确定时间十分困难。那是个吵闹的,气味恶心的地方。他们将他关进和现在这牢房差不多的牢房里,但那里脏得要命,总是关着十或十五个人。那些人大部分都是普通罪犯,其中只有少数几个政治犯。他沉默地靠墙而坐,被脏兮兮的人夹着。尽管他的心被恐惧和腹部的疼痛占据,以至于他并不关心周围的环境。但他仍然吃惊地发现党员囚犯和其他囚犯在举止上区别明显。党员囚犯总是一声不响,战战兢兢,普通囚犯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他们吼叫着辱骂看守,在财物被没收时拼命反抗。他们在地板上写下下流的单词,把食物藏在衣服里偷运进牢房吃掉,甚至在电屏试图维持秩序时,依然大声喧哗。另一方面,他们中的一些又似乎和看守关系很好,他们叫看守的绰号,从门上的监视孔往外塞香烟。相比之下,看守对普通囚犯也更加宽容,即使他们不得不粗暴地管理他们。由于大部分囚犯都要被送往劳改营,牢房里有很多这方面的讨论。按照温斯顿的推断,只要你知道规矩,搞好关系,劳改营也还不错。行贿、走后门、敲诈、同性恋、卖淫以及用土豆酿制非法的酒精饮品,那里都有。而在劳改营,只有普通罪犯能够得到信任,尤其是帮派分子和杀人犯,他们是监狱里的特权阶层。所有脏活儿都由政治犯包揽。
各种各样的犯人在监狱里来来往往:毒贩、小偷、强盗、黑市商贩、酒鬼、妓女。有些酒鬼是如此凶猛,其他犯人要联合起来才能将其制服。一个身材庞大的六十岁左右的女人被四个看守抓着四肢抬了进来。她硕大的乳房在胸前晃荡,她盘起的浓密的白发因为挣扎而散落下来,她一边乱踢乱踹,一边大声喊叫。他们脱下她的靴子,将她扔到温斯顿的身上,几乎将后者的大腿骨压坏。女人坐起身,冲着看守的背影叫骂:“操,杂种!”之后,她注意到自己坐得不平,便从温斯顿的膝盖上滑下来,坐到长凳上。
“很抱歉,亲爱的,”她说。“若不是这些下贱东西推我,我是不会坐在你身上的。他们不懂要如何对待女士。”她停下来,拍了拍胸口,打了个嗝。“抱歉,我不大舒服。”
她的身子向前倾去,她吐了,在地板上吐了好大一摊。
“好多了,”她边说边向后靠去,闭上了眼睛。“我的意思是,别忍着,趁你的胃还没开始消化,吐出来。”
她恢复过来,转过头看了看温斯顿,似乎立刻喜欢上了他,她用粗壮的手臂搂住温斯顿的肩膀,将他拉向自己,一股啤酒味和呕吐的气味扑到了温斯顿的脸上。
“你叫什么? 亲爱的。”她问。
“史密斯。”温斯顿说。
“史密斯?”女人说,“这真有趣,我也叫史密斯。为什么会这样?”她的声音里多了几分感情,“也许,我是你的母亲!”
他想,她真有可能是他的母亲。她的年龄和体型都与他的母亲相符,人在劳动营里呆上二十年,外表很可能会发生变化。
再没有囚犯和他讲话。令人奇怪的是,普通囚犯对党员囚犯视若无睹。前者称呼后者为“党奴”,多少带着轻蔑。党员囚犯好像很怕和别人说话,特别害怕和人交流。只有一次,两个坐在长凳上的女党员被挤到了一起,他在一片嘈杂声中听到她们匆匆的交谈。她们的声音很轻,她们特别提到了“101号房”,温斯顿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大约两三个钟头前,他们将他带到这里。腹部的隐痛从未消退,时轻时重,他的思绪也随着这痛楚时而轻松,时而紧张。疼痛严重时,他只想着疼痛本身,只为饥饿难过。疼痛减轻时,恐惧便充斥他的内心。每当他想到将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就仿佛身临其境,心跳厉害,呼吸困难。他感觉警棍打到他的手肘,钉着铁掌的皮靴踢到他的小腿。他看到自己在地板上爬行,牙齿被打掉,尖叫着求饶。他几乎没想到朱莉亚。他不能将思绪集中在她身上。他爱她,不会背叛她,但这仅仅是一个事实,一件和他所知的数学规律一样的事实。他感觉不到对她的爱,也没想过她究竟会怎样。但他倒常常抱着一线希望想起奥布兰。奥布兰可能已经知道他被捕了。他说过兄弟会从来不会营救它的成员。但是他们有刮胡刀片,如果他们能将刀片送进来的话。在看守冲进牢房前,只要五秒就够了。刀片将带着灼热的冰冷感切入他的身体,拿着它的手指也会被割出骨头。所有感觉都重新回到他这病恹恹的身体上,哪怕是最轻微的疼痛也会让他蜷缩着身体抖个不停。即便有机会,他也不能确定他真的会用那个刀片。比这更理所当然的是活一天算一天,多活十分钟也好,哪怕最终将遭到毒打。
有时他试着去数墙上的瓷砖。这应该不难,但他总是忘记自己数了多少。而他更常思考的是他究竟身在何处,此时是什么时间。有次,他可以肯定外面是白天,但很快,他又觉得外面一定漆黑一片。在这里,直觉让他知道灯光永不熄灭。这个地方没有黑暗,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奥布兰看起来对这一隐喻心领神会。仁爱部没有窗户。他的牢房可能在大楼的中心,也可能对着外墙,可能在地下十层,也可能在地上三十层。他任思绪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并尝试着根据身体的感觉确定自己是身处高空还是身处地下。
牢房外响起一阵皮靴走动的声音。铁制的大门打开了。一个年轻的官员敏捷地走了进来,他身着黑色的制服,整个人像擦亮的皮革一般光彩照人,他那苍白又线条分明的脸孔宛若蜡制的面具。他示意门外的看守将犯人带进来。诗人安普福斯跌跌撞撞地走进牢房。之后,门又哐啷一声关上了。
安普福斯有些迟疑地挪动了一下,似乎觉得还有道门要进,然后他开始在牢房里踱起步来。他还没发现温斯顿的存在。他目光忧郁地盯着温斯顿头上一米处的墙。他没穿鞋,肮脏的脚趾从袜子的破洞处露出来。由于好几天都没刮胡子,胡楂儿布满他的脸颊,一直延伸到颧骨,赋予他一种凶狠的面貌。这面貌搭配上他那高大瘦弱的身体以及紧张兮兮的举止,让他看起来非常奇怪。
温斯顿很累,但还是稍稍振作下精神。他必须和安普福斯说上几句,哪怕冒着被电屏呵斥的危险,可以想象安普福斯就是送刀片的人。
“安普福斯。”他说。
电屏没有发出呵斥声。安普福斯停下脚步,有点吃惊。他慢慢地将目光聚焦到温斯顿身上。“啊,史密斯!”他说,“你也在这儿!”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实话和你说——”他笨拙地在温斯顿对面的长凳上坐下来。“这儿只有一种罪名,不是吗?”
“你犯了这罪吗?”
“显然,我犯了。”
他将一只手放在额头,压了会儿太阳穴,好像在努力尝试记起什么。
“这事的确会发生,”他含糊地说。“我想起一个例子——一个可能发生的例子。不用怀疑,那就是粗心大意。我们正在出版吉卜林诗集的最终版本。我保留了其中一句诗的最后一个单词‘上帝’(god),我也没办法!”他抬起脸看着温斯顿,愤怒地补充道。“这行诗不可能改。它的韵脚是‘棍子’(rod),你知道所有词汇里只有十二个词符合这个韵脚。我绞尽脑汁想了好几天,想不出其他的词。”
他的表情发生了变化,恼怒的神情消失了,有那么一会儿他几乎是愉快的。他短而脏的毛发上闪烁着智慧的光芒,闪烁着书呆子发现没用的事实后的喜悦。
“你想过吗,”他说,“整个英国诗歌史都是由英语韵脚的稀少决定的?”
不,温斯顿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觉得这个问题有多重要多有趣。
“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吗?”他问。
安普福斯又吃了一惊。“这我倒没怎么想过,他们大约在两天前,也可能是三天前逮捕了我。”他的眼睛在墙上扫来扫去,似乎想在上面找到窗户。“这里的白天与黑夜没什么区别。我不认为有人能算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