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精心组织,依法解决违章占压石油管道设施的突出问题。各县组织专门力量,对影响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摸清了底子,增强了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排查摸底,对各类违章占压输油管道问题,集中进行处理。康县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兰成渝输油管道康县段违章建筑物拆迁办法》,明确了拆迁范围、补偿标准、拆迁时限和实施步骤等具体要求,为顺利开展境内的清理占压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政策依据。目前已发送限期拆迁通知书52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10份,预付补偿费4万余元。
3.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有效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运行。兰成渝输油分公司与地方政府、公安等部门密切合作,逐步建立了“三体一网”的管道保卫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即建立企业与地方政府、公安联防、企业内部自保三个体系和一个依靠企业和社会群众群防群护的保护网络体系。兰成渝管道公司强化企业内部保护体系建设,领导分段包线,实行24小时昼夜监控,在甘肃境内设置61个布控点,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管道设施保护的巡检,加强与管道沿线乡镇政府的联系,聘用的巡线员必须经过管道设施保护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保护范围内栽植深根植物、搭建温棚等影响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逐户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并结合实际采取经济补偿和签订协议等方式,分类进行了处理,妥善解决了安全隐患。西和县政府在巡线清查中,按照“逐桩清查,逐点整改,点面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对输油管道沿线的可疑现象逐项排除,对危及管道安全的隐患逐一进行整治,共清理关停管道两侧非法矿点6家,采石场4家,有力地消除了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隐患。礼县政府完善了以“五种档案”资料为主要内容的软件设施建设,使巡查管护工作走向制度化。
4.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企地沟通,提高沿线群众保护管道设施的意识。市、县、乡(镇)政府和管道运营企业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宣传管道设施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管道设施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企地之间主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互相通报清理占压工作情况,共同协商解决清理占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建立了较为和谐的地企关系。
5.构建安全防范网络,实施信息反馈制度。各县区把“严打、严治、严防、严管”结合起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严密的安全防范网络。礼县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细化管护责任,积极推行县包乡、乡包片、村包段、人包线和定管线、定人员、定职责、定奖励的“四包四定”责任制,使巡查管护工作制度化。坚持群防群治,公安局与沿线派出所签订了《管道安全保护责任书》,乡镇政府与24个行政村干部建立了联系制度并与管道占地农户签订了《管护工作责任书》,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严密的保护网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警企合作信息反馈制度,建立了管道管护中队每月至少一次向企业通报一次信息,召开一次座谈会的制度。
6.警企联巡,建立管道保护监护机制。管道沿线辖区县公安局分别建立了巡护中队,同时,还与巡护员签订了巡护工作责任书,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不定时昼夜巡逻,确保责任到人。沿线派出所、巡护中队还与沿途群众签订了输油管道安全管理群防群护责任书。
典型的作用,在于树立了榜样。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中国石化新闻网发表了记者宁彬采写的稿件,题目就是《兰成渝管道建立企地联动“长效机制”》。现全文摘录:
每天早晨上午10点,成都市新都区三河镇农民赵强就开始查看兰成渝输油管道(三河镇境内)的安全情况,如发现问题,他会及时向三河镇派出所或向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成都输油站报告情况,以便在第一时间将问题解决。赵强是三河镇派出所和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挑选的兰成渝输油管道护线员之一,负责兰成渝管道三河镇境内7.2公里的管线安全。若按时完成任务,月底他可以领到300元的“护线费”。在全长1250公里的兰成渝输油管线上,根据周围环境不同,平均10公里就有一个像赵强这样的护线员负责输油管道的安全工作。
兰成渝输油管道途经甘肃、陕西、四川、重庆三省一市40多个市县,地理条件和社会环境极其复杂,但在建成投运一年来,没有出现一起大的事故,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机制落到实处是关键。中油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兰成渝管道作为缓解西北西南地区成品油市场供需矛盾的主管线,存在压力高、落差大、没有备用管道等特点,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建立之初,国家就非常重视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各方齐努力,将安全保护机制落到实处,建立了企地联动、重在预防的长效管理机制。
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使管道安全处于地方政府的保护之下。“三省一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了兰成渝输油管道的保护工作文件,并召开了专题会议,把管道保护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的强有力的保护屏障范围之中,各地方政府明确责任,切实担负责任。
建立省公安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企警联合联防体系。公安机关打防结合、重点在“防”,根据各省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在四川境内的594公里的管线上,建立了“省厅牵头,包线到所”的机制,中油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和管线沿线97个派出所签订了管道安全保护责任书,派出所的所长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派出所的民警带领巡线工对辖区进行管线巡护。在甘肃境内508公里的管线上,建立了甘肃公安厅直接派员巡护责任制。中油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和甘肃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签订了甘肃段管道保护协议书,并制订了考核办法,直接接管甘肃境内管道的巡护工作和站内的治安保卫任务。由于兰成渝输油管道在陕西境内只有30多公里,因此由中油管道出资,在陕西省宁强县专门建立了管道派出所,负责区段的巡查工作。
企业建立自保体系。为保证管道安全,中油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一方面采用国际先进的监控技术,在控制中心通过压力波动对整个管道进行监控;另一方面,挑选合格的村民作为巡线员,每天对职责范围内的管道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兰成渝分公司输油站联系,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
据了解,兰成渝管道安全保护机制的实施,最大的特点是“责、权、利”的统一,有关部门对护线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中油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每年拿出170万元作为管道的安全保护经费,发给履行协议的单位或个人。对签定了协议但没有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中油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有权消减保护经费,对出现的严重问题,责任人要进行追究。
与此同时,全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兰成渝分公司抓住有利时间,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为刚刚投产的输油管道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对兰成渝输油管道目前的治安环境,中油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杜经理显得比较满意。“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企联动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油田管道长治久安。”
重庆市对兰成渝输油管道的安全保护也非常重视,专门颁布了《重庆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我查阅到一份重庆市大足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报告,足以证明各级政府对建立保护兰成渝输油管道长效机制的重视。现摘录如下,让典型站出来说话。
专项整治行动的报告市保护公共管网线缆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加强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的整治,清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建筑,建立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05年例会纪要》(油部联阅[2005号])、《公安部关于印发[2005]181号)和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于2005年9月至12月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渝管线办[2005]15号)要求,认真组织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我县高度重视其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公共管网线缆设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制发了《大足县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有各街镇乡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
各街镇乡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动检查人员1020台次,对全县管网线缆设施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兰成渝输油管道大足段沿线、全县21口气井周边及输气管道沿线、大足华源天然气公司燃气管网及输气管道沿线等重要地段进行了明查暗访。摸清了气井区域及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建筑、加油(气)站周边违章建筑及阻挠油气工程施工案件、纠纷的基本情况,并全部登记造册。同时,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收集油气违法犯罪线索。并深入开展了《刑法》、《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营造起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一个多月的排查,没有发现拆卸、偷盗、收购输油气管道等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统筹安排,综合整治
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清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梳理和分析,理清了重点问题,明确了主攻方向,经过全县性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油气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对打孔盗油盗气,破坏油气生产设施、电力设施等严重涉油气刑事案件进行了重点打击。对铁路沿线、兰成渝输油管道大足段沿线、输气管道沿线和气井周边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了一家无证收购点,对三家收购点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指导。
二是依法查处了占压输油气管道建设和在输油气管道附近挖沙取土等危及石油天然气安全的行为,对龙岗、棠香办事处辖区内两处占压天然气管道的违章建筑物依法予以拆除。
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完善了管道运行安全监测控制设施,设置了警示标志,定期对储油储气区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内部防范;制订输油气管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巡逻守护,堵住漏洞,治理乱点,排除隐患。
四是整顿和规范油气区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查处了乱拉乱接、非法占用油气企业水电气资源的行为;对油气井、输油气管道企业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对加油站点、油品零售网点等进行整顿,使油品运销、经营、储存秩序进一步规范。
四、认真总结,长效应对
通过四个多月的集中专项整治,我县基本排除了公共管网线缆设施网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起完整的管网安全资料和保护责任体系,并积极探索管网保护长效手段,逐步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开展地企、警企共建工作,建立起联动合作机制;二是积极督导石油(气)企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使石油企业自防自治能力明显增强;三是汇同石油企业开展组建输油气管道专职巡护队伍工作,建立起专职巡护队伍和巡护工作机制;四是督导石油企业加强输油气管道技防设施,使石油企业对涉油犯罪的预警发现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建立起职责明确、内外互动、反应迅速的打击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置机制。
我县在公共管网保护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县公共管网线缆还存在设施陈旧、规划不统一、标志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而且,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犯罪的形势将日益严峻,加上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不够高,对公共管网线缆保护工作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保护公共管网线缆设施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理规范标志设置,打击破坏公共设施犯罪行为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做好我县公共管网线缆设施保护工作。
法律与道德并轨
“长效机制”的建立,并不能完全控制不法之徒对“地下长龙”的侵害。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仁人志士奔走呼号,呼吁管道立法。
目前管道企业手中的法律武器依然是2001年8月2日由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司法部门在审理类似“12.19”案件时,虽然有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8日通过的《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为依据,对“打孔盗油”案件以破坏国家易燃易爆设备罪处罚,但有些问题还是难以解决。
《中国石油报》2003年3月17日刊发消息:管道打孔盗油引起政协委员重视。消息说:
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分界别进行小组讨论期间,来自石油石化行业的政协委员呼吁政府高度重视打孔盗油行为。
3月9日上午,政协各界委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展开小组讨论。来自石油石化行业的王基铭委员在科技协会界小组讨论发言时提出要保障石油安全的建议,呼吁政府打击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的行为。王基铭委员说,目前打孔盗油行为非常猖獗,已由1996年的29起发展到2002年的1387起。累计损失1.1303万吨原油,引发火灾18起,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此外,漏油还污染了环境,侵蚀了良田。为此,王基铭委员建议国家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关闭小炼油厂。另外,国家要考虑出台“石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