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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情深意长(2)

这酒喝得,操!时间拉得很长。每次都这样吧。女人总会先行离去。付小玉、胡红梅,还有两个女同学吧,她们全走了。随后,肖一峰也走了。剩下的,有几个喝得差不多了,躺在凳子上或是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再然后就是我们几个了,马中华、白天雄和我,我们几个是冯伟志的铁杆。还有刘大全,他也没走。

我们分别上了一趟洗手间,又接着喝了一通啤酒。马中华不停地打嗝,白天雄捧着肚子,就像搂着一只下坠的包袱。我牙齿酸胀,只有含着啤酒才会稍许好受些。刘大全望着我们咧着嘴笑。而冯伟志则严肃地坐在上首的位置上。

要不要把这小子踢开?马中华说,他都弹了这么久了。

哼!冯伟志说,你知道什么?这是身份啊,听不听都是身份。

看他摇头晃脑的,这白痴。不过也好啊,除了弹琴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像他这样活着也挺快活啊,整天与钢琴为伴。

再也没有烦恼了,刘大全这还是第一次说话,想要没有烦恼,只需撞坏脑子就行。

那么你也撞啊你!冯伟志突然对着他吼道,你不是在蹬三轮吗?往哪辆车上撞不是撞?我的车就在下边,要不呆会撞一下?拿你的脑袋往我车上撞。

冯伟志突然发脾气让我们不知所措,他的样子很难看。要说他对我们还算不错,除了一块喝酒,以前还带我们嫖过娼。他挺和气的,这时却这么凶。可能是胡红梅离开,让他不快。一定是这样,他的心思我们都知道。尽管他已经睡过很多女人,就是啊,什么样的女人他睡不了?喝醉酒的时候,他还会对我们胡吹他的那些性经历。他是一个淫乱主义者。他说的故事我们并不觉得全都可信,但肯定大部分属实。性对女人或许并不重要,而男人却不同。尤其是对冯伟志,他睡过的女人再多,如果拿不下胡红梅,他还是会觉得遗憾。或者,还远不止遗憾。

留下来的这几个,在中学时代都是“人渣”,向来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也像那些成绩好的男生一样在心里喜欢胡红梅。可能每一个男同学都意淫过她。她那时候冰清玉洁,长得像一条美丽的草鱼,在清水里摆动。当然,她理所应当地很骄傲,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昂头挺胸。我承认我跟踪过她,在她上学时,或是放学回家。他们肯定也一样。班上没有谁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这应该就是跟踪的结果。我们的跟踪一般都在暗地里,而冯伟志却很明显。他远远地吊在胡红梅的身后,垂头丧气的样子,看似漫不经心。其实他的家和胡红梅不在一个方向上,他那么跟着她走总得绕上一个大圈子。他眼睛小,眼皮浮肿,不时地他会偷偷地看上她一眼,那是他唯一的目的。传说班上有人给胡红梅递纸条,写情书。夹在她刚发下来的作业本里,放进她书包,或是塞进她口袋里。要到后来我们才知道,差不多班上所有的男同学都给她写过情书。想想那种情景吧,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地写,绞尽脑汁,各自寻找能打动她的词句。然后,谁都认为别人不知道我也在写。直到有一天,班主任毛老师在班上朗读了冯伟志的情书。那是一封语法不通的信,显然是从各类书上抄录拼凑来的。里面充斥着各种错别字,就像是一碗白米饭里满是老鼠屎。毛老师当众朗读,那些错别字他还板书在黑板上。教室里不时会爆发出哄笑声。那种笑声听着特别夸张,既是讥笑,又是恐惧。没人知道毛老师在读完这封信后还会再读谁的。但恐惧是多余的,毛老师自始至终只读了冯伟志这一封信。冯伟志极度沮丧,和衰弱,就像是被人狠狠地打了几闷棍。而胡红梅则紧盯着书桌上的课本,人们看见她眼里滚出一串泪水,无声地滴落在书页上。她那样子楚楚动人,惹人怜爱。没人觉得她做错了什么,她是一名受害者。

读完信,毛老师对冯伟志进行了长时间的羞辱。他说,也不照照自己,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当然喽,这句话并不是单独说出来,它夹杂在众多严厉的言辞中。指责、鄙夷、和整顿班风班纪。但大家还是记住了,我们给冯伟志取了个外号,就叫“癞蛤蟆”。

毛老师以这个事例警告班上的同学不可以早恋,他专门开了个班会。为什么只读了冯伟志的呢?没读,也没提别人。其他人以为胡红梅只交出了冯伟志的信,他们估计胡红梅可能以冯伟志为耻,所以才会只交他。事实却是,所有的情书和纸条胡红梅全交上去了。毛老师觉得面太广了,处理起来过于棘手。他经过仔细考虑,才选择冯伟志。选择他是有道理的,这是一个很负面的人,拿他杀一儆百再合适不过。事先毛老师还征求了胡红梅的意见,他顺便还肯定了她交出这些东西是对的。

冯伟志被彻底搞臭了。他在还有一学期就要毕业,并可以参加高考时离开了学校。随后他因为斗殴,第一次进入监狱。而“癞蛤蟆”一词,成了我们共有的笑柄。我们所有人的情书没有公开,只是毛老师的策略而已,胡红梅对谁也没有手下留情。她嫁给的那个人吴向东坐在教室的第三排。在全班同学给胡红梅写情书的那个学期,他因为踢球伤了腿而休学。他比那些考上大学的人,也包括胡红梅都晚了一届。并且,他是仅有一个没给胡红梅写情书的人。不知道胡红梅嫁给他是不是出于这一原因?吴向东后来做了县里的城管大队长,他牛皮哄哄,手下有一帮天不怕地不怕的城管队员。

县城很小,我们一直在关注胡红梅的婚姻。从她身边传出的消息并不好。人们说她古怪,还没长大,不成熟。这些评价,与她离婚后她前夫的说辞如出一辙。随便哪个女人和城管大队长做夫妻,都会幸福无比,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是她不行,她还没有或是不能生活在现实中。很明显,她仍然生活在观念中。而那些观念都是旧的,早已过时。比如不说谎。在城管大队长的生活里,怎么可能不说谎?别说城管大队长,就算是普通人,谁能做到?问题的可怕在于她能做到,胡红梅能。所以,参加完刘红旗的葬礼,在金榜大酒店的聚会上她能那样说。她说刘红旗把自杀当成了事业,当成了追求,他那么做并没有错。她甚至在他生前告诉她时,也不曾劝过他。我没劝他放弃这一想法,她说。

现在,胡红梅和付小玉等几个女同学都已离开。冯伟志无端地发脾气可能正是缘于此,他忘不了过去的事情。恰恰相反,他不但记着,还无数次地想到过报复。或许也不是报复吧,他就是“癞蛤蟆”要吃上天鹅肉。

酒喝不下去,我们几个也都散了。当我们走出“情深意长”,那个长发男子还在继续弹琴。没人拉的话,他就一直弹。但总会有人来牵他走,他被人拉着,就像是个盲人。

冯伟志在手上摆弄着两把钥匙,他嘿嘿笑着,应该总有一把能打开胡红梅吧?

那是两把金属钥匙,一把车钥匙,另一把房门钥匙。它们并排搁在冯伟志的掌心。他已有蹒跚的醉意,脚步不稳。

不用,马中华说,胡红梅也不是从前了,不就一喜欢做作的女人吗?冯总出马,只需掏出你裆间的那根钥匙就能捅开她。

我们都笑着,马中华可真会拍马屁。他说的裆间那根钥匙,让我们心领神会。

没你说得那么简单,冯伟志苦着脸,把钥匙装进口袋里。他又去了一趟洗手间,在里面呆了很久。我们都等着他,没人先走。他出来的时候告诉我们,他刚吐过了。我们都盯着他的肚子看,他并没有因为呕吐而让肚子小去那么一点。

那天晚上,冯伟志真去了胡红梅家。这事也是胡红梅自己说出来的,她这个人基本上没有隐私,她没有什么话不能说。

胡红梅一个人在,她开着电视。冯伟志在她那儿喝了一杯茶。当他端起茶杯,小口地嘬着茶水,胡红梅则在毫无遮掩地审视他。她那样子完全是在公开猜测他的来意,而且似乎早已胸有成竹。因此她的嘴角上,泛起了一丝讥嘲。面对她,冯伟志竟还有些慌乱。这太奇怪了,他怎么会慌乱呢?

他站起身来,掏出一把钥匙,放在茶几上。

这是我刚开来的车,冯伟志说,就在你楼下。你也知道,它是红色,适合女人开。如果你愿意,它现在已经是你的了。

胡红梅瞥了那钥匙一眼,你想干吗?要和我睡觉吗?

别说得那么直接好不好?很难听啊,我只不过是想圆一个梦。二十几年前的那个梦。

嗬嗬,圆梦?又一个圆梦人。知不知道?你不是第一个来提这种要求的人。你们都想圆梦,好像我一离婚,你们就都有机会圆梦了。

那么,还有谁呢?

多着呢,王红光、贺年福都来过,他们好像都还有点一官半职什么的。你信吗?就连刘大全也来过。还有。

别再说了,冯伟志说,你还是留一些别说吧。

我不再漂亮了是吧?胡红梅突然问,她拿着茶几上的钥匙玩。

冯伟志看着胡红梅,他只能这么说,不漂亮。

对,不漂亮,我已经成垃圾了,连减价衣服都算不上。可是你们还来做什么呢?你们,一个接一个来,你们想要什么?

想要什么?冯伟志沉思着。

胡红梅把钥匙扔给他,拿走吧,这是你的东西。

我还有另一把钥匙,冯伟志说,那是一套房子。它就在我衣服口袋里,我马上就能拿出来,你等等。

别张罗了,胡红梅怜悯地笑着。老实说,你们这些人我就是瞧不上。也包括你,我实在没办法。说着,她走过来,站在冯伟志身旁。冯伟志坐着,头在她胸前的位置。她伸出手,抚摸冯伟志的头,摸着那上面的头发。我不会答应你。除非你强奸我,你可以强奸我。胡红梅松开了手,我跟他们也这样说,要圆梦,你们只有强奸我。

但是,冯伟志呻吟着,我强奸不了。

他们也这么说,胡红梅微笑着,这就是你们,你们这些男人。

这事胡红梅给说出来了,同学们很快就全都知道。让人意外的是,它并没变成“丑闻”。和读书时毛老师念情书不同,那时所有的人都在嘲笑冯伟志,并蔑视他。而现在哪怕胡红梅抖出了细节,也没人说冯伟志的不是。人们觉得胡红梅无聊,这种事也拿出来说。早就人老珠黄了,还好意思摆谱?冯伟志什么样的女人没经历过?

冯伟志在县城里又多呆了几天,才回深圳。正如他所说,他和县里的领导干部有着广泛的往来应酬。那些应酬大都发生在县城最高档的服务场所。既耗费精力,又耗费时间。所以我们很难再见到他。只有一到两次吧,夜里已经很晚了,他刚结束和领导们的交游,又约我们出来消夜。我们在城东一家洗浴中心的楼下吃烧烤。冯伟志笑眯眯地坐在一边,他不吃,主要看我们吃。我们烤鹌鹑吃,烤竹雀子,把活蛇杀掉,切成一段一段地烤着吃。总之我们尽挑那些很贵的东西烤。

吃着,谈到了胡红梅,我们都很气愤。马中华说,这女人,脸皮可真厚啊。

白天雄说,冯总,那天夜里你真找过她?

你说呢?

冯伟志没正面回答,他这么反问一句,是不置可否呢?还是否认?我们后来对此有些不同理解,不过,这一点也不重要对吧?

她,胡红梅,无非是往自个的脸上贴金嘛。马中华说,她以为她还十几岁呢,还在中学呢。什么车子,什么房子,她值吗?

是啊,车子房子冯总不在乎,可她一黄脸婆值吗?

冯伟志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们,这时对老板说,再杀一条蛇,弄箱啤酒来。

他说,明天他就要回深圳。我们片刻间都有些伤感。因为大家全想到了刘红旗,如果不是刘红旗自杀,冯伟志也不会在这个季节里回来。不管怎么说,对刘红旗我们心里都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我们都忍着,没说刘红旗。

只有刘大全没能忍住,难道,刘红旗自杀前真和胡红梅商量过?他问道,而胡红梅却没劝过他,一句也没劝?

我们都没做声,但谁都知道,胡红梅没劝。因为她从医学的角度知道,刘红旗的头痛病永远也治不好。

冯伟志走了,他以后再没回来。有关他的消息,从今后只会局限在深圳。而胡红梅还在县城里。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是怪物。这么说也许有些过分,但她的确不可理喻。很多人都固执地认为,冯伟志不再回来应该与她有关。她为什么要那样呢?这激起了我们的公愤,并长久地遭到我们贬损。她那么说,与她学生时代上交情书真是一脉相承,实在可笑。这事表面上似乎不会对冯伟志造成伤害,他走的时候也并无异样。但是谁知道呢?他不再回到家乡,难道不是太过伤心?

在同学们中间,胡红梅确实一无是处。而且在医院,她也在逐日边缘化。生活中总会有这样一些人,有他不多,没他也不少。胡红梅就是这种状态。可是,她对此毫不在意,她总是老样子。人们猜想,以她的个性很难再有婚姻。但她注定要再一次让人们惊讶不已。某一天,大家忽然发现,胡红梅嫁给了金榜大酒店那个弹琴的长发男子。那男子小她十二岁。这桩婚姻在最初为很多人所耻笑。而耻笑并不持久,人们将逐渐领悟其中的奥妙。这桩婚姻事实上和谐而美满。真是这样,胡红梅在生活上带给男子切实的帮助。而长发男子的脑子坏了,他因此被迫停留在婴儿时期,这使得他的诚实正好满足和迎合了胡红梅。

下班后,胡红梅会来到金榜大酒店。男子弹琴时,她就呆在走廊或房间的屋角里。她盯着他看,再也没人灌醉他。她有时会端给他一杯水,他毫不犹豫地喝下去。弹完琴,她牵着他离开。她小心翼翼地牵着,那样子就像是在搀扶一个垂暮的老人。但在容貌上,却有着另一重反差。男子挺拔,长发飘飘,脸上挂着单纯慈悲的笑容。至于胡红梅,还是不说吧,她是我们那个时代的女人,欢颜不再。如果一定要从形象上做出比较,胡红梅就像是男子的母亲,但她对此恍然不知。他们的脚步声,优雅而有节奏地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