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改革开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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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经济篇(12)

其一,物质生产是由生产力、生产方式(狭义,下同)、生产关系三个要素构成的。生产方式不是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而是指产品适用方式,生产分工方式,产品交换方式的统一体。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所经历的生产方式主要是自给经济生产方式和商品经济生产方式两种。自给经济生产方式是:产品适用方式是满足自身直接消费,生产分工方式是小而全的自然分工,产品交换方式是剩余产品交换。与此相反,商品经济生产方式是:产品适用方式是满足市场需要,生产分工方式是专业化分工,产品交换方式是全部产品交换。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自给经济生产方式曾与私有制或公有制两种不同类型的所有制结合在一起,商品经济生产方式曾与私有制、股份制、公有制三种类型的所有制结合在一起。自给经济与市场经济两种社会经济形态、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本质区别,不在于所有制的类型不同,而在于生产方式不同。

其二,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要素之中,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是通过生产方式的中介实现的。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不仅制约着生产力发展,而且促成了小土地私有,生产者的相互隔离。与此相反,商品经济生产方式不仅创造了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而且使生产资料由私有制逐渐演变为股份制,并且日益社会化,使生产者必然处在广泛的社会联系之中难以孤立存在。一种生产方式不仅要求所有制形式与之相适应,而且派生出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

其三,生产关系变革与生产方式变革都对生产力发展和实现现代化有促进作用,但生产方式变革的作用更具有直接的决定性意义。自给经济生产方式必然限制分工的发展,限制科学技术的应用,限制生产者不同才能的发挥和交往的广泛化,因而沿袭自给经济生产方式必然造成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文化落后、经营粗放、经济发展迟滞的落后状况。与此相反,商品经济生产方式取代自给经济生产方式的变革,对于生产力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推动则是划时代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的:“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一些发展中国家欠发达,根本原因不在于所有制的公有或私有,而在于长期束缚于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之中难以突破;一些发达国家所以发达,也不在于所有制的公有或私有,而在于较早地实现了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较早地进入了商品经济社会并使市场经济得到充分的发展。

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原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县域经济具体实际的认识。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又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县域经济的具体实际正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典型体现,其根本特征是“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城镇是商品经济生产方式,乡村还处在自给半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之中。这种城乡二元生产方式结构又派生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它不仅造成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文化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的状况,而且阻碍了城乡经济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促进,阻碍了城乡社会生产力的协同发展。因为,城镇经济与乡村经济的关系,实质是经济系统内三次产业之间进行分工与交换的关系,它们是互为需求、互为供给、互为市场的。城镇作为加工业的集中区、商品集散地和科技服务载体,是以乡村为重要的原料生产基地和产品销售市场的,特别是乡村人口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是城镇二、三产业最广阔的市场。城镇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乡村为其供给各类原料产品以及乡村对城镇生产的各类工业品和科技无形产品的需求,进而依赖于乡村经济分工分业的产业化程度。如果乡村经济生产力水平与分工分业的产业化程度低,不能生产出大宗农产品,以满足城镇经济的市场需求,也就无力购买城镇生产的各类工业品和科技无形产品,无力进行生产技术更新。这必然制约乡村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的增长,制约乡村经济发展对城镇经济发展拉动效应的发挥,进而制约城镇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城镇经济发展对乡村经济发展亦具有拉动效应。乡村经济为城镇经济供给各类农产品,并对城镇生产的各类工业品提出需求,乡村经济的分工分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城镇对各类农产品的有效需求,以及城镇为乡村提供的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各类工业品和科技无形产品的有效供给。如果城镇经济发展滞后,不能吸纳大宗农产品,并为乡村经济提供精良的科技装备,也会制约乡村经济的发展。在城乡经济的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乡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分工分业的产业化程度,而后者归根结底,取决于乡村自给半自给经济生产方式的变革程度。如果乡村处在自给半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之中,那么,由这种生产方式的产品适用方式、生产分工方式、产品交换方式所决定,乡村经济必然维系自给自足的稳态,难以进行农、林、牧、副、渔分工分业的产业化生产;城乡之间,各个生产者之间必然处在相互隔离或半隔离状态,难以通过分工与交换,将各自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这不仅制约乡村经济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的增长以及农村市场的开拓,也制约城镇经济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的增长,影响城乡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因此,现阶段,从县域经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县域经济具体实际相结合,县域经济生产力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是转变乡村自给半自给经济生产方式,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生产方式一体化即经济市场化。所有制结构调整应适应城乡生产方式一体化即经济市场化的客观要求,通过对经济市场化推动的中介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加快现代化进程,不能单纯依据生产力发展状况,将所有制结构调整简单化。

这样地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其意义不仅在于抓住县域经济生产力发展和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正确处理所有制结构调整与发展生产力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还在于避免重陷历史误区:其一,如前所述,同一类型的所有制形式可以适应不同的生产方式,但不同生产方式下的同一类型的所有制形式却存在着重大差别。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下的私有制与商品经济生产方式下的私有制是不能等量齐观的。同样,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下的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生产方式下的公有制也不能同日而语,不同生产方式对所有制的具体形式有不同的客观要求。如果离开经济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单纯依据生产力发展状况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很容易按照自给经济生产方式的思维定势去安排所有制,所确立的所有制结构很可能与自给经济生产方式相适合,而与商品经济生产方式相矛盾。其二,经济市场化的实质是专业化分工与商品交换在相互促进中的协同发展,单纯依据生产力发展状况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很容易重复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下,从生产单位到经济区域间的自给自足的“小而全”或“大而全”及其生产的同类化,导致经济结构中生产单位的各自为政和经济区域的区域分割,制约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的扩大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制约城乡经济之间,各生产单位、各经济区域之间的相互拉动和推动效应的发挥。其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状况的适合,既表现在对生产力现实水平的适合,又表现在对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要求的适合。一种所有制形式从眼前看是与生产力现实水平相适合的,从长远看又可能与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合。而且生产力发展水平总是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人们对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估量也容易带上主观色彩。因此,如果离开经济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单纯依据生产力发展状况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很容易产生翻来覆去在所有制结构调整上兜圈子的现象。一个时期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一个时期又重新限制甚至消灭非公有制,影响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确立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总之,应依据城乡生产方式一体化即经济市场化的客观要求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通过制度安排,确立科学的县域经济所有制结构。

县域经济市场化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适应城乡生产方式一体化即经济市场化的客观要求,确立科学的县域所有制结构,应通过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构建以非公有制为主体框架的县域所有制结构。

其一,县域经济市场化的重点是乡村自给半自给经济生产方式的变革。这种生产方式由于内在的产品适用方式、生产分工方式、产品交换方式的相互协同和制约,其变革是极其复杂和艰难的。因为,人自身的生产和生活消费是多方面的。如果生产的产品是满足自身直接消费,生产的分工必然是小而全的自然分工,产品交换也必然是剩余产品交换;反之,如果产品交换是剩余产品交换,也就不可能进行面向市场的分工分业的专业化生产和经营。这正是现阶段不少乡村普遍存在兼业化趋势,“有产品,无商品”、“有项目,无拳头”,难以将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的真正根源。同时,因为城乡经济是互为需求、互为供给、互为市场、互相渗透的,所以,在乡村自给经济生产方式开始变革的经济启动时期,县域市场是极其狭小、极不稳定、极不规则的。专业化生产面临着比稳定的市场经济更大的市场风险。从乡村看,生产者即使具有市场意识,能够依据自身的资源优势进行某种专业产品生产。但是,如果产销不对路或销售渠道不畅,城镇不能完全消纳这些大宗产品,则会“谷贱伤农”。从城镇看,生产者进行某种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产品生产时,如果缺乏一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其稳定地供应原料,其投入的机械设备会因开工不足而闲置,即使原料供应充足,如果产品科技含量低,成本高,或产销不对路,同样会亏本、破产,大伤元气。公有制经济是以合作劳动和规模生产经营为前提的。在市场不稳定、不规则的现实条件下,公有化程度愈高,专业化生产和经营的规模愈大,面临的市场风险愈大,对市场应变能力愈差,往往会因对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把握不准而得不偿失,诚所谓“上马之日即为下马之时”。致使资源浪费,生产资料闲置,上百万、上千万的投资付之东流。相反,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其生产和经营的规模较小,“船小好掉头”,因而对市场的应变能力强,既能多方面地开发产业,又能将市场风险减小在最小限度内。经过一个时期的初创,会使城乡供需严重脱节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并通过需求拉动,使乡村经济进一步分工分业,加快产业化进程,使城市经济拥有乡村经济的坚实基础,城乡经济在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中摆脱恶性循环,实现良性循环。

其二,县域经济市场化的中心环节是刺激商品生产的发展,增强企业活力。商品生产的存在和发展决定于三个前提条件,即生产的专业化分工(社会分工)、产品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生产者对比较利益的追逐。生产者愈是凭借一定的资源优势进行满足市场需要的专业产品生产,通过市场交换,获得比生产自身直接消费品丰厚得多的比较利益,愈是进行面向市场的专业产品即商品的生产,加大市场交换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开拓市场,推进经济市场化进程。当社会的各个生产者普遍采用商品生产方式时,随之而来的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产者为了立于不败之地,并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得不增强企业活力,推进经济现代化进程。公有制经济,无论是国有经济,还是城乡集体经济,其内部是可以划分为若干生产单位,并使每一生产单位进行某种专业产品生产的。但是,如果其内部的生产单位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不能占有自己的生产品,自主进行市场交换,而是通过计划调拨实现产品交换,也就不存在对比较利益的追逐,不存在商品生产,无由产生市场竞争意识。因而难以产生深化分工、更新设备、改进技术、强化管理的内动力,无由增强企业活力。这正是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公有制经济缺乏活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刺激商品生产的发展,增强企业活力,推进经济市场化、现代化进程。必须确立市场经济体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每个生产单位都成为自主经营的商品生产者,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平等竞争。较之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更具有自主经营的商品生产者、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的特质。因而,在县域经济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更有利于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特别是乡村经济,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后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发展起来,并出现农业产业化势头,正在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确立了农户自主经营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各农户进行分工分业的专业化生产可以获得丰厚的比较利益。因而在城镇经济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带动下,乡村经济不断分工分业,增大投人,提高科技含量,加快了市场化进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户经济,从表面看,属于集体经济。但从实质看,各农户是独立支配生产资料、自主经营的商品生产者,产品属于个体农户所有,因而是按份额租用集体生产资料的个体经济,属于私营经济范畴。大力发展这类个体经济,兴办家庭小农场、小林场、小牧场、小鱼塘、小养殖场等,更有利于乡村商品生产发展和经济活力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