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使中国共产党从长期的阶级斗争迷雾中解脱出来,走上现代化的康庄大道。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又包括哪些核心成员呢?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另有9人因工作需要列席了会议,共290人。
12月18日。全会六个组均传达讨论了17日晚中央政治局关于开好三中全会的意见。与会同志同意中央政治局提出的议程、时间安排和会议开法;表示要发扬工作会议的精神,集中精力,开好全会。
18日白天,与会代表自己看文件。晚上,全会正式开幕,由华国锋主持并讲话。华国锋宣布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从明年一月起,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问题。同时审议通过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和1979年、1980两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讨论人事问题和选举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很清楚,三中全会的主要议题就是全党工作着重点从1979年起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个关系全局的问题,是贯穿全会的中心思想。围绕这个中心议题,全会还讨论决定了许多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
12月19日,代表们继续看文件。20日、21日分6个组进行讨论。22日白天继续讨论。22日晚全会闭幕,华国锋主持并讲话,陈云也在闭幕会上作了简短讲话。陈云说:“我认为三中全会和在此以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开得很成功。大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认真讨论了党内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增强了团结。会议真正实现了毛泽东同志所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在22日晚举行的闭幕会上,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原则同意《1979、1980两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并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三中全会公报这一重要文献的产生,曾在胡乔木身边工作的朱佳木回忆说:
工作会议结束后,有的代表回去了,有的留下来休息,等着三天后开全会。因为乔木同志已被列入了全会补选中央委员的候选人名单,所以也留了下来。但他没有休息,而是一边加紧修改关于农业问题的文件,一边着手进行公报的起草工作。原来,就在工作会议临近结束时,华国锋同志鉴于由会议文件起草班子准备的三中全会公报稿与会议的实际结果距离太大,故亲自出面,请乔木同志负责重新起草一份。于是,乔木同志邀集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开会研究公报的框架,然后,请起草班子的同志接研究的意见写出初稿。初稿拿出后,他又听取了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随后,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从下午2点开始,一口气改到晚上8点。由于改动太多,乔木同志的字又写得很小,所以他要我重抄了一遍,才送到印刷厂去排印。这时,全会已经开始,公报稿作为会议文件之一,及时印发到了每个代表的手中。全会闭幕前一天,中央为讨论公报稿,还专门召开了一次政治局会议,并请乔木同志列席。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乔木同志对公报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全会闭幕是在12月22日晚上10点,因此,当天已不可能发表公报。第二天,乔木同志根据会议简报组收集上来的新的意见,利用上午和午休的时间,对公报稿进行厂最后的加工。卜午,中央领导同志了审定了修改的地方。晚上8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新闻联播节目中全文播出。
邓小平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过去作了系统的总结,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中心点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从封闭转到开放,从固守成规转到各方面的改革。”
其一,批判“两个凡是”,倡导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全党的根本的思想路线。然而,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极“左”思潮泛滥成灾,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盛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被抛弃了。粉碎“四人帮”后,华国锋又提出“两个凡是”的“左”倾错误方针,造成新的思想禁锢。显然,不冲破长期以来的“左”倾错误,不端正党的思想路线,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就不可能确立起来。
与会同志对党的思想路线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一致认为,只有全党和全国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我们党才能顺利地实现工作中心的转变,才能正确解决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正确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会要求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要继续打破林彪、“四人帮”的精神枷锁,同时要坚决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官僚主义、赏罚不明现象和小生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以利于人人解放思想,“开动机器”。
全会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全会提出,党中央在理论战线上的崇高任务,就是领导、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历史地、科学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全会一方面肯定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指出他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立下的伟大功勋是不可磨灭的;另一方面又指出,毛泽东对于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始终坚持一分为二的科学态度。要求一个革命领袖没有缺点、错误,那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符合毛泽东历来对自己的评价。对于“文化大革命”,也应当历史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它。
这样,全会就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同坚持毛泽东思想有机结合起来,既反对了“两个凡是”的“左”倾错误,又反对了否定毛泽东思想的右的错误,为解放思想确立了根本的原则。
邓小平在《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的讲话中指出:“三中全会确立了,准确地说是重申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
其二,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三中全会决定,鉴于中央在二中全会以来的工作进展顺利,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应该从1979年起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认为,实行全党工作重心转变的条件已经具备,现在就应当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对新时期的政治路线作了重新概括,这就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且立即动员起来,鼓足干劲,群策群力,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全会指出,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决策,反映了历史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能否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能否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在生产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显着地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这是全国人民最为关心的大事,对于世界和平和进步事业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中全会这一战略决策,解决了我党从1957年以来没有解决好的工作重点转移问题,这是党在政治路线上最根本的拨乱反正。
全会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左”的错误方针,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并以毛泽东1957年作出的我国“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的正确论断为理论依据,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状况和主要矛盾作了新的分析。
全会公报指出,我们国内现在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决不能放松同他们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但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决不允许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决不允许损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中全会的这一分析,实际上是恢复和确认了1956年党的八大在这个问题上的正确估计,而且有发展。它对阶级斗争的内容、范围作了限制,而且指出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
为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服务,全会认真地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全会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肯定邓小平1975年主持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和“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全会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们对党和人民的贡献。会议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于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全会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在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结束以后,这个任务还要坚决抓紧完成。
正是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发端,全国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面地、大规模地展开。
全会还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认为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全会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表明党已经确立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又多次加以阐述和强调。他指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搞现代化建设,这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他明确指出:“我们的政治路线就是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他把“要有一条坚定不移的、贯彻始终的政治路线”作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具备的四个前提的第一个前提。他在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说:“我们从党的十一大以来,特别是经过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逐步确定了现阶段党的政治路线。”“我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路线,概括地说,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
其三,从封闭和固守成规转向改革开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并确定了改革、开放、搞活的重大战略方针,实现丁从封闭到开放和从固守成规到各方面改革的转变。
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酝酿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1978年7月、8月召开的国务院务虚会和1978年9月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