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有作家们的真诚情感为基础,“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的乡村理想并不背离于乡村主体,而是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乡村的真实愿望和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合理性。其一,从根本上说,“十七年”农村最初实行的农业合作化政策是否完全不具有现实合理性,值得进一步商榷。因为至少在运动初期,这一政策确实较大幅度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帮助了绝大多数农民走出贫困,避免了迅速的分化。我们往往以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以及经济制度的合理性来规范对“十七年”及其乡村生活的认识,其实,对于当时的农民来说,他们最期望的,是走出贫穷、物质丰裕,是精神愉悦、生活幸福,至于到底是私有制还是集体制并不是最主要的。即使是在今天的农村,合作的方式也被很普遍地应用,并且很有可能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这一点,可以将农业合作化运动与后来的“大跃进运动”作一对比。合作化运动的科学改良、相互帮助促进丰收等理想描画确实是有可实现可能性的,也确实代表了当时许多农民的愿望。但是,“大跃进运动”中的许多措施却是完全背离了农民的愿望,是政治对乡村的权力异化。二者在实质上有着云泥之判;其二,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氛围确实是比较积极单纯,是较有理想激情色彩的。从整个社会来说,一个新生独立民族国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文化的积极向上,而且,在多年战争之后进入稳步发展的和平时期,人们的心情自然是充满喜悦的——尽管这种喜悦是以单纯为前提的——在整个社会洋溢着激情和欢乐(尽管可能有些盲目)的氛围中,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一直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正幸福地感受着土改以来的巨大生活变迁,他们呈现出更大的生活热情,拥有对生活的更强烈愿望和美好期待,是完全具有现实合理性的;其三,农村“新人”也是有一定现实基础的。在时代氛围的感染下,一些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表现出了与传统农民不一样的精神气质,如热情、忠诚、无私,以及对集体的绝对信任,甚至具有一定自我牺牲精神,是具有合理性想。因为“十七年”的文化具有某种乌托邦性,也暗合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理想。历史和现实文化的引导,使一些单纯质朴的农村青年受其感染,表现出与时代要求相一致的精神面貌和行为特征。我们可以说这种精神和行为是单纯的,但很难说它是不恰当,更不能否定它的真实性——所以,对于当时报刊上经常宣扬的农民模范事迹,我们不应该简单地怀疑和鄙薄,相反,在这种怀疑和鄙薄背后,也许正折射出我们自身心灵的某些市侩和卑微。
在这个意义上,“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中的理想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乡村主体精神某种程度的高度张扬,是作家们内心情感和希望与乡村自我发展的高度结合。或者说,作品中的美好环境、善良伦理和喜悦生活场景,以及生长着无数充满才华和朝气的优秀农村青年、乡村科技的迅速发展,既寄托着作家们改变现实乡村的美好愿望,也传达出了乡村(农民)对未来世界的渴望和憧憬,可以看作是乡村自我发展的某种理想状态。特别是它们在城乡关系中所寄托的理想因素,更反映着长期处于卑微状态的乡村的自信和自强愿望,反映着农民们期待着乡村物质的丰饶、生活的美好,也期待着精神上的自信,在城市面前能够拥有自己的独立性和价值尊严。作家们的这些理想图画既具有传统农民文化的因素,也有所更新和发展,它使中国传统农民的“老婆孩子热炕头”理想上升到民族国家意识和对乡村社会事务的参与意识,对于中国农村和中国农民来说,这都是一次思想的升华和大变革,是对中国农村和农民品质的有意义提升。
三
当然,“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的理想表现并不是完美的。其典型地表现在与乡村主体的关系上,虽然它在整体上反映了农民的主体要求,但在具体上,有一部分作家表现的乡村理想并不那么符合乡村自身的愿望要求,甚至存在有一定程度的背离,这些理想所代表的是时代政治的愿望,是政治对乡村的异化要求。这种情况与作品产生的时间有关,一般来说,较早问世的农业合作化题材作品缺陷较轻,较晚问世的人民公社题材作品中问题较严重。这与作品所诞生的时代政治环境有密切关系,也造成了“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理想复杂性和阶段性差异的特征。
这一问题在“新人”形象上体现得比较具体。一方面,这些人物形象在本质上是具有较强合理性的。以最受非议的梁生宝为例。这一形象的许多品质个性,如其对待父亲的孝顺、对待邻里的热忱、对待改霞的传统和实在,都来源于乡村文化,是符合农民基本个性的,也就是说,“梁生宝所追求并体现的新人风范与他浸润其中的民族文化给他打下的人格底蕴常常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赵修广:《“社会主义新人”形象塑造与其关涉的传统文化因素——以〈创业史〉与〈艳阳天〉为例》,《社会科学家》2009年第8期。]这也是这一形象能够立足的根本原因;但是另一方面,他身上也有一些品质不是来自乡村而是来自现实政治,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方面是政治的执行者、思想的附庸。有研究者认为:“梁生宝几乎天生地具有一种新农民的本质”[李扬:《抗争宿命之路》,时代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125页。],我以为并不恰当,更恰当的概括是他既是一个传统农民的现代升华,也是一个党在农村的优秀执行者,农民性和党性在他身上有复杂的融合。因为真正的理想农民,应该具有农民的基本本质和个性,他的思想和性格可以发展,但它们始终都应该是与中国乡土文化、乡村大地相密切关联的,他不应该是外在文化的代表,也不是外在利益的体现者。梁生宝没有充分蕴含这些特征。而相比于梁生宝,稍后问世的萧长春、张腊月等形象上农民品质更少,政治色彩更强,甚至可以说虽然具有农民的外表,内在实质已经是党和政治——从这个角度说,如果说部分“十七年”乡村小说中“新人”形象存在有缺陷的话,不是因为理想色彩过强,而是理想性体现得不够,或者说有所偏离。受制于时代政治的限制,他们没有充分呈现出自己的主体精神,没有真正体现出农民本质的提升。
之所以出现与乡村主体隔膜甚至是背离的情形,与作家主体情感也有深刻关系。也就是说,“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作家们的乡村情感并不单纯,其中也羼杂了一些非乡村的因素,那就是政治的影响。因此,在创作中,他们既要表达自我主体精神,也就是对乡村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想象,同时也需要表达某种政治要求,传达某种政治声音。柳青这样表白创作意图:“我要把梁生宝描写为党的忠实儿子。我以为这是当代英雄最基本、最有普遍性的性格特征。……小说的字里行间徘徊着一个巨大的形象——党,批评者为什么始终没有看见它?”[柳青:《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延河》1963年8月号。]“在我看来,梁生宝这类人物在农民生活中长大并继续生活在他们中间,但思想意识却有别于一般农民群众了。”[柳青:《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延河》1963年8月号。]浩然更完全将自己的创作与政治斗争联系起来:“我要当一个文艺战士,拿起文艺这个武器,为革命事业服务,把‘一切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必须歌颂之’这句话,作为我的战斗任务。”[浩然:《永远歌颂》,《浩然研究专集》,百花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30页。]虽然不能完全按照作家的表白来认识作品,也不能说现实政治与乡村(作家)主体就完全是对立的,但它们之间的不和谐处(特别是“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制度,它们的发动和存在都主要是政治现实需要,很少考虑到农民自身的利益和要求)[参见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影响到作家主体精神的统一性,也造成了“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的理想与乡村自我的某些冲突。
这种情况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作家们的乡村理想营构会受到时代现实政治的较大影响和制约,也就是说,他们小说中理想的合理性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当时代政治比较符合农民的主体要求时,作家们的理想表现就更为切实,而时代政治对农民愿望有较严重的背离时,作家们的理想表现就存在有扭曲之嫌。这与“十七年”时期政治对文学过于严厉的束缚有直接关系,也反映了作家们在思想的独立性和坚定性上存在较明显的不足。
它的另一个后果体现在“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的作家创作过程,以及作品内部思想和艺术结构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上。作家创作的典型如柳青的《创业史》。作品在出版后进行过多次修改,存在有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折射出柳青的内心矛盾,反映他内心的乡村情感与政治立场之间的冲突,蕴含着他在如何处理乡村自我与政治要求之间的矛盾和困惑。所以,“农业集体化道路的困境,现实生活的逻辑冲击着作者的理念逻辑,使他陷入深深的苦闷和自省之中,写得很慢,写不下去。”[黄修己主编:《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3页。]同样,孙犁的《铁木前传》未能最终完成,表面上看是因为作者当时的身体状况,但更深层的原因应该是作者内心的困惑,他不能自信地完成对乡村理想的描画,于是只能让作品无疾而终[可以说,这部小说源于作家对乡村现实伦理变化的苦恼,也受制于这一苦恼的无法解决。参见孙犁:《关于〈铁木前传〉的通信》,《鸭绿江》1979年第12期。]。
作品内部的冲突体现在多部作品上。《创业史》、《三里湾》、《山乡巨变》和《铁木前传》是这时期乡村题材小说中最受好评的作品,而它们在思想情感和艺术结构上都存在有较显著的不和谐处,特别是在故事发展的后半部和最后结局上。《创业史》在如何处理改霞和梁生宝的关系,以及她是否离开农村上,后半部分多次出现不够合理乃至相互矛盾的细节。对于柳青这样一个追求艺术严谨的作家来说,这些矛盾绝对不只是艺术表现上的原因,更是由于作家的内心冲突,它蕴含的是作者内心的隐痛[改霞原本是《创业史》初稿中很受作者喜爱的人物形象,但在修改稿中作者赋予了这一形象明显的负面因素,甚至是对初稿的颠覆。作者态度变化的背后显然隐藏着作家许多难以言说的复杂感情。参见陈国和:《文学与政治之间——关于〈创业史〉的修改》,《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10期。]。类似的情况还有《三里湾》和《山乡巨变》。很多人都注意到《三里湾》的结局太仓促了,几对婚姻很有些“拉郎配”的意思,也明显感觉到《山乡巨变》的正篇和续篇之间艺术水准有明显的差距。人们大都归咎于作家的创作能力,其实也许从创作心理上来理解更合适——对于赵树理和周立波这样有着较深传统文学造诣、尤其长于讲故事的作家来说,故事发展和结局能力的如此下降,更大的可能是他们无法在政治要求和农民利益之间寻找到恰当的平衡,对之作出更完美的处理。同样,《铁木前传》的艺术完整性也受到作家情感困惑的严重影响:“主观倾诉和客观描写之间存在的矛盾甚至造成了小说结构的裂隙,在作品的后半部,作家为了使生活逻辑服从自己的情感逻辑,便舍弃了故事的完整性,以一节叹惋结束了作品,致使情节发展出现了严重的断裂。”[王庆生、王又平主编:《中国当代文学》(上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7页。]
但是,我以为,尽管“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的理想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其意义不可否定。除了前面所谈的它在现实合理性上的价值,更具有文学史上的创造性意义。
这与中国现代文学的乡村书写历史有关。因为五四启蒙文化的影响,中国现代文学中的乡村形象基本上都是阴暗、沉闷的,鲁迅的“未庄”和“阿Q”可以作为中国文学乡村世界和农民形象的典型代表,充分显示出农民和乡村“待拯救”和“待启蒙”的位置。此后,虽然废名的《竹林的故事》和《桥》、沈从文的“湘西世界”带来了一定改变,但由于个人思想和文化背景等原因,他们笔下的乡村也多是忧郁感伤,很少有欢快亮色。1940年代的解放区文学中,情况有一定改观,但也许是因为尚处战争环境中,现实问题更为急迫,作家们的创作基本上是关注现实,尚无余裕去畅想未来。典型如赵树理的作品,《小二黑结婚》和《李有才板话》等虽然有大团圆色彩的结局,但故事中的过程却是相当沉重,自然很少表现对未来的向往。
我们当然不是说理想色彩是文学评价的必备条件,但是,中国乡土小说那么显著地匮乏理想,还是有值得反思之处。其一,它显示出作家们对乡村了解和表现的不够深入。因为尽管中国现代乡村社会灾难深重,也距离现代文化比较遥远,存有较多的封建伦理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只能是苦难的渊薮,不会有自己的快乐和梦想。事实上,乡村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它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既有欢乐也有自己的梦想。只是表现乡村的沉重却缺失其欢乐和梦想,这样的乡村世界显然不是完整,也很难说是足够真实的;其二,它显示出作家们缺乏对乡村世界的必要尊重,缺乏真正独立的文学精神。作家们之所以习惯于表现黑暗的、没有理想的乡村,并不完全是他们不了解乡村,而是因为他们受现代启蒙文化的影响,没有将乡村作为一个自在的、独立的主体来看待。事实上,这种创作方式既是对乡村的不尊重,也是对文学本质的背离。因为缺乏平等的立场,缺乏对书写对象的尊重,也就远离了文学的人道主义精神,远离了文学的真正品格。
“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对这一传统做了彻底的改变,它的理想书写渲染了乡村的梦想,张扬了乡村的主体愿望,是对于乡土文学一次大的发展和改变。而且,它也改变了现代乡土小说基本上只将乡村作为批判和启蒙对象、实质上只承担现代文化的辅助者和负面形象的历史,呈现出了更充分的乡村主体精神。从审美角度来看,理想的介入也赋予了“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独特的艺术个性。它对乡村生活充满希望和光明色彩的叙述,对乡村人物品格积极面的挖掘,对乡村伦理直接而自如地表现,充分体现了乡村的主体姿态,它不只是提供了另一种乡村审美形态,本身也是一种具有振奋人心力量的独特审美风貌。
当然,我之强调“十七年”乡村题材小说的意义价值,并不是忽略其缺陷,它的缺憾是非常让人感到惋惜的。我想借以表达的是:真正优秀的乡土小说,应该是赋予乡村以主体身份的作品,是能让乡村自如和自信地展现其爱和恨、喜与愁、美与丑,呈现其自我形象的作品。乡村不是政治、文化或其它任何事物的工具,它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呈现出乡村的生活、文化和精神。就像荣格说:“不是歌德创造了《浮士德》,而是《浮士德》创造了歌德”[荣格著,冯川、苏克译:《心理学与文学》,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42-143页。],因为《浮士德》中“利用了在德国人灵魂中回荡着的某个东西——一个‘原始的意象’”,[荣格著,王义国译:《寻找灵魂的现代人》,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年版。第248页。]拥有深厚历史和文化的中国乡村也完全能够创造出《浮士德》式(当然是中国式的《浮士德》)的杰作,关键的是它能够找到歌德这样的优秀代言者,能够让它的自我主体得以充分地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