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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成就辉煌的欧洲文明(7)

古罗马建筑的类型名目繁多,既有类似于万神庙的宗教性建筑,也有包括皇宫、剧场、角斗场、浴场以及广场和巴西利卡(长方形会堂)等在内的公共建筑类型。居住建筑又有内庭式住宅、内庭式与围柱式院相结合的住宅等多种形式,此外,还有4~5层的公寓式住宅。

古罗马世俗建筑的形制相当成熟,建筑体与其应有的功能达到了完美的结合。如罗马帝国的大型剧场,观众席在平面上都呈半圆形而逐排升起,过道的设置采取了以纵为主的纵横结合的样式。观众可以按照票号从不同的入口、楼梯到达各区座位,这样有效地分流了人群,使得观众聚散方便。用于表演的舞台则高高凸起,在它前面配有乐池,后面配有化妆楼。巧妙的是,化妆楼的立面便直接作为舞台的背景,两端向前凸出,以形成台口的雏形,与现代化大型演出所用的剧场形制非常相似。此外,古罗马的建筑常常是多功能的,能满足各种不同功能的需要。

古罗马建筑在公元1~3世纪达到了其发展的巅峰,甚至可以说它也达到了西方古代建筑的高峰;到公元4世纪下半叶,这种盛况开始衰落;直到15世纪后,古罗马建筑才在欧洲重新成为学习的典范,这种复兴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的20~30年代。

有关古罗马建筑的书籍和图画从明代末年开始陆续地传入中国,其中,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携来的三卷本的《罗马古城舆图》画册,就保存在北京的耶稣会图书馆。1672年,意大利传教士阿莱尼又带着2册本的《广舆图说》来到中国,这些书籍和画册中包括了能体现罗马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如角斗场、浴场、神庙和罗马街市的图画。此外,17世纪初,北京耶稣会图书馆还保存过维特鲁威的三册本《建筑十书》。但是,古罗马建筑在实际中并没有对中国的建筑产生的影响。

古罗马的教育状况

教育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改善和提高人们自身素质的一种手段,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就是指这个道理。

罗马的教育可以明显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家庭教育阶段,因为这一阶段的教育完全是在纯罗马思想和方法的控制下进行的,所以,它又被称为罗马的传统教育阶段。第二阶段为学校教育阶段,在这一阶段里,罗马人不但引进了希腊人的教育思想,而且还引进了希腊人的教育方法。“希腊化教育”时代的到来确实给罗马教育带来了生机,促进了罗马教育事业的发展。因上述两个时期所处的文化背景各不相同,所以它们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和课程设置、教育过程与实施方式以及教育效果也不尽相同。

家庭教育的纯朴

早期的罗马社会是农业社会,家庭是支配当时罗马人社会生活的主要力量。这时的罗马教育,都是在家中进行的。家庭既是社会的基层组织,又是教育儿童的主要课堂和中心。儿童们未来的优良品行和正确的社会责任感都是从这里培养起来的。一般来说,早期罗马的教育主要包括言行教育和课本教育两大类。

一类是言行教育。所谓言行教育就是长辈通过言传身教的方法,把自己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下一辈。这种教育在早期罗马可以说相当普遍。言行教育的范围相当广泛,但主要有:农业技术的传授。父辈们经常带领自己的儿子在田问进行实地农事操作,并在劳动过程中,传授有关农业生产的知识和经验。军事技术、农业技艺以及社会经验的传授。在劳动之余,父辈们还经常教儿子们投掷标枪,练习骑马、角力、游泳,传授有关军事方面的知识、技能。社会经验的传授。等儿子稍大,父辈们就带领他们出席各种会议,让其聆听长辈们的言论,模仿他们的言行规范,并参加各种宴会,学习就餐礼仪。

另一类是课本教育。在实行言行教育的同时,罗马人还特别注意对儿童进行课本教育。当时的主要教材为歌颂英雄的民谣、宗教上和军事上的诗歌以及《十二铜表法》。父母们利用这些材料,对儿女进行读、写教育,使儿女初步掌握日常的文化知识。

家庭教育的质量明显地取决于父母亲的文化知识素养和对它的重视程度。

罗马传统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合格的罗马公民,在于培养良好的士兵和丈夫。所以,在罗马人那里,教育只是为了实际的需要,对于与现实生活无直接关系的任何内容,他们一般都很少注意。

学校教育的严厉

古罗马学校教育的出现时间较晚。它的出现与希腊人的到来有很大的关系。根据现有的材料,即使到了公元前300年,罗马的教育仍然处于家庭教育时代,教育的地点依然是家庭、田野和政治活动中心。人们所崇尚的还是个人的勇猛和严格的公共道德。因为当时罗马与外界接触甚少,所以对其他种类的教育并没有多大兴趣。但是随着罗马和意大利半岛南部及西西里等希腊化城市接触的增多,罗马与希腊化文化的交流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公元前303年,一些希腊教师来到罗马,并在这里创设小学,以补充家庭教育之不足。不过,这些学校的创设,完全是一时风尚,对罗马传统的教育制度并未形成严重的威胁。

公元前280年,罗马开始向南部意大利进军。8年以后,意大利半岛南部的希腊化城市他林敦被罗马占领。有许多希腊人被作为奴隶带到罗马,着名的文法学家安德罗尼库斯便是其中的一员。在罗马,他被分派到学校教书。在教学过程中,他发现罗马的教学课本非常贫乏,于是就动手将由希腊文写成的《奥德赛》译成拉丁文。此书的翻译,对于罗马学校的发展和罗马文学气氛的培养,均有重要的影响。《奥德赛》立即成了学校的重要课本,成为《十二铜表法》以外的补充读物。

此后,罗马的私立学校不断出现,许多希腊教师也纷纷到这里授课讲学,学校教育开始在罗马发展起来。不过,这时的学校教育,就其范围而言还很小,教育的对象也仅限于上流社会的少数青年,距离教育的普及还相当遥远。

罗马学校教育的发展显然是与罗马对希腊的征服分不开的。公元前2世纪中叶,希腊被罗马彻底征服,成了罗马的一个行省,希腊文化如同开闸之水,直泻罗马。希腊的文人学者、教育家成批成批地涌向罗马,在这里创设学校,讲授知识,传授思想。一时间,罗马城变成了希腊学者传播希腊思想和文化的讲台。然而,希腊对罗马的文化征服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遭到了罗马顽固派的顽强抵抗。公元前173年,两位伊壁鸠鲁派教师被元老院逐出罗马,理由是他们提倡享乐主义。12年后,元老院又发布禁令,禁止希腊哲学家及修辞学家在罗马居住。

然而,对希腊文化的干预并没有带来很大的效果,从安德罗尼库斯起,逐步发展起来的希腊一拉丁文学,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已经得到了罗马公民的普遍喜爱。这种对文学的喜爱,不但促进了拉丁文学的发展,而且也加速了“文法”学校的设立。公元前1世纪初,斯蒂罗在罗马创立了第一所拉丁文法学校。不久,罗马又出现了一些拉丁修辞学校。与此同时,在罗马也出现了用拉丁语教学的老师。西塞罗告诉我们,他曾清楚地记得在他还是孩子时,有一个名叫普洛提乌斯的人首先开始用拉丁语教学。那时,成群结队的学生上门求教,所有勤奋的学生都在他那里接受训练。这样,罗马的学校教育终于在希腊文化的影响下确立起来了。

延伸阅读——罗马的中学教育

罗马的中等学校又称文法学校,经济上较为富裕的人家的男孩在小学毕业后便可进入这种学校。最初,罗马的中等学校事实上是一种外国语学校。教学用语是希腊文,教师大多是希腊人或由希腊人教育出来的拉丁人,教材也是希腊人的作品居多。到公元前1世纪初叶,随着拉丁文学的发展,这些学校也发生了变化,除了原先的主课以外,还增设了拉丁文、拉丁文学等课程。与此同时,以讲授拉丁文为主的文法学校也开始出现。

学生进入中等学校以后,开始学习文法课程。罗马的“文法”主要包括两部分,即正确的语言艺术和诗人们的解释。用现代的话说,罗马的文法教育实际上就是指语法和文学的教育。按照惯例,学童们首先学习的是希腊或拉丁语法。学习语法的目的主要在于正确无误地使用语言。狄奥尼修斯·特拉克斯所着的《希腊语法》和拉米乌斯·帕莱蒙所撰写的《拉丁语法》是当时学童学习语法的主要教材。学童必须细心学习动词的变尾和名词、形容词、代词的变格形式。

掌握了基本语法之后,学童们又开始了希腊文学或拉丁文学的学习,学习文学的目的在于培养罗马青年对文学风格的欣赏能力,以便拓宽视野,开阔思路。诗人的作品常常是学童们学习的主要教材。

学习的程序是:先朗读必读的教材。文法教师先朗读一段,学生们则跟着他复诵,要求仔细注意音调和音量,尽量使朗读收到真正的效果。接着由教师讲述课文,包括有关词源和文法特点的注释,以及有关历史、神话、哲学和自然科学的旁注。老师讲课时,学生应将评注记录下来,并要求熟记。再接着就是仿照亚历山大里亚学者的方式,校勘和讨论不同的读物。

此外,老师还要对所选文章做一评论,对作品本身,作者创作风格,以及主要的优缺点做一些批评性的评价。

最后,为了巩固已学到的知识,训练学童的表达能力,教师有意让学童用自己的语言复述课文的内容,做各种释意练习。荷马和米南德是很受欢迎的希腊作家。受欢迎的拉丁作家有维吉尔、贺拉西、萨鲁斯特和李维等。

一般来说,中等学校的设备很好,教师的待遇也非常优厚。因此,他们在罗马社会中的地位也较高。学校内纪律严明,要求严格,违反校纪者常受体罚。每日授课时间很长,学生从早晨上学一直要到傍晚才能回家。一年四季只有暑假而没有寒假,暑假由6月1日开始到10月1日结束。此外,各种纪念庆典,中等学校也都放假庆祝。

除了中等学校以外,还有专业学校。罗马的专业学校又称修辞学校,罗马贵族或富有人家的子弟,在16岁以后便可进入这种学校,接受3年或4年的修辞教育,以补充文法学校教育之不足。这种学校也是在罗马征服希腊后,仿照雅典的模式而设立的,其目的在于培养专门的雄辩人才。哈德良的私人秘书苏埃托尼乌斯曾告诉我们说:“文法和修辞被介绍进来是很迟很迟的事,其间也是迭经挫折,甚至也被禁止过……但渐渐地,修辞学本身证明它是一门很有价值的学问,群众开始用它保护自己,并同时用它扩大影响,获取荣誉。到帝国初期,修辞学的作用已经发展到如此之大,以致许多学过修辞学的人都登上了元老和高级官吏的位置。”

罗马修辞学校最初都是私立的,到韦斯帕芗时,才出现了由政府出资创办的公立学校。修辞学校的课程主要为修辞学和辩论术。但为了把学童培养成学识广博的雄辩人才,学校还为他们开创了各种与雄辩术有关的课程,其中包括军事、政治、法律、哲学、伦理、文学、历史、地理、音乐、天文、数学、物理等。中世纪的七艺——即文法、修辞、伦理、音乐、数学、几何及天文——似乎都包罗在修辞学校的功课里面。

修辞学校的教学方法,首先是精读着名雄辩家的讲演词,然后再由教师指定题目做实习辩论,练习撰写讲演稿。精读、实习辩论、撰写讲演稿的题目,都必须遵循罗马法的法理精神,例如,当时的修辞学校就曾出过这样的辩论题目:

(1)一些商人在布隆度辛卸货,船上装的是奴隶。由于害怕海关收税员,他们给一个年轻漂亮、可卖高价的奴隶佩带了护身符,穿上镶红边的托迦。经过这样的乔装打扮,很容易瞒过了检查。到达罗马后,他们受到了起诉,并被要求释放这个奴隶,理由是主人已自愿释放了他。

(2)法律规定:如果有位妇女被诱奸,则她有两条路可走:一为控告诱奸者以置他于死地,一为不送嫁妆而嫁给他。当一名男子诱奸了两名妇女,其中一名要求置他于死地,另一名则选择要嫁给他。此案如何处理

(3)假如有人向渔夫包购水中网内的鱼,不料鱼网拉上来时,并不是鱼而是珍珠,试问买鱼人有没有权利要这些珍珠

很显然,修辞学最初主要讲述的是苏格拉底和亚里斯多德的学说,到后来则变成西塞罗和昆体良的言论。不过,到帝政时期,由于皇帝们控制了学校教育,剥夺了学校爱好自由的教育精神,使修辞学校的性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教育内容开始从现实社会的实际需要逐渐转到了神话和历史的题材,学校的作品也开始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逐渐变成了高度夸张和人工雕琢的成品。

影响深远的罗马法

罗马法是古代世界各国法律中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而且对以后世影响最广泛的法律。罗马法是罗马人民天才的最高体现,是罗马人留给人类文明的一份最宝贵的遗产。

罗马法经历了千年的历史发展,它所处的环境条件使它能高瞻远瞩,将法律的规范扩展至不同的地区和世界。德国法学家耶林曾经形象地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这第三次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一次征服。”

公民法时代

罗马法通常是指通行于整个古代罗马世界的法律。上至罗马建国,下迄《查士丁尼法典》的完成,前后1000多年,在这中间所颁布的所有罗马法律都叫做“罗马法”。从时间上说,罗马法可以分成三个时代,即公民法、万民法和统一法时代。

罗马的公民法时代大约相当于公元前6世纪中叶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这一时代的特点是公民法在罗马占着统治地位。罗马的公民法主要包括习惯法和成文法两种形式,它的出现和发展显然是与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分不开的。

和其他早期国家一样,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并不存在成文法,更不存在成文法典,惟一具有法律权威和功用的便是当时人的习惯,即一种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制度原则。由于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它便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而这种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在司法制度落后的古代又往往会导致法律规范的不精确。这样,无形中就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平民们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就主动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编纂成文法。在平民的强烈要求和压力下,罗马政府被迫于公元前450年至公元前449年颁布了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